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在全省组织开展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日前,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了第六批7起典型案例。其中一起为:
枣庄市山亭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山东东联水泥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水泥案
●案情:2021年4月,山东东联水泥有限公司生产的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型号规格:P32.5,50kg,生产日期:2021-03)在山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检中,因氯离子项目不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国家标准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经调查,当事人共生产该批次型号的不合格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51吨,货值1.25万元,违法所得416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处罚:2021年7月,枣庄市山亭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没款2.55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