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辽宁省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计划》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做好钢铁、水泥行业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截至10月底,辽宁省已完成绝大部分水泥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11月底完成所有符合条件水泥行业企业许可证核发工作。
这批排污许可证核发恰逢水泥错峰生产的时间节点,时间紧、申报企业多、任务重。
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错峰生产的通知》,要求辽宁省水泥行业企业11月1日起开始实施错峰生产。为了保证能够在企业停产前完成辽宁省水泥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各市核发部门加班加点服务企业,做到企业随时随审,经常陪伴与前来申报的企业加班到深夜,部分城市核发部门甚至从国庆节假期结束后就全员放弃周末休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