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严格落实产能置换着力化解水泥行业产能过剩矛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2020年底前,全省严禁建设扩大产能的水泥熟料项目。
《意见》提出,到2020年,云南省水泥熟料去产能1000万吨以上,全省水泥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得到有效化解;布局更加合理,局部地区有效供给能力增加,在建项目得到妥善处理;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
为此,《意见》强调,将严禁新增产能、严控项目建设、妥善处理在建项目,同时,多措并举去产能,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依法依规退出产能、引导主动退出产能、联合重组退出产能,将全部水泥落后产能列入2017年淘汰落后产能计划,按照要求组织淘汰,切实做到应退尽退。
同时,《意见》对淘汰落后产能给出了相应保障措施。到2020年,云南省将每年安排2000万元的淘汰落后产能资金,按照企业自愿和“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由需要产能指标的建设项目企业自愿支付资金,共同设立省级水泥行业化解产能过剩专项资金,支持和激励落后产能、过剩产能和不具备竞争力的产能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