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近日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表示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加快推进绿色制造,决定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
绿色制造体系建设以企业为建设主体,以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为主要内容,建立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把绿色制造体系打造成为制造业绿色转型升级的示范标杆、参与国际竞争的领军力量。
根据《通知》提出的建设目标,到2020年,绿色制造体系初步建立,绿色制造相关标准体系和评价体系基本建成,在重点行业出台100项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标准、10-20项绿色工厂标准,建设百家绿色园区和千家绿色工厂,绿色制造市场化推进机制基本完成,逐步建立集信息交流传递、示范案例宣传等为一体的线上绿色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培育一批具有特色的专业化绿色制造服务机构。
在具体建设内容方面,《通知》表示,绿色工厂是制造业的生产单元,是绿色制造的实施主体,属于绿色制造体系的核心支撑单元,侧重于生产过程的绿色化。要加快创建具备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等特点的绿色工厂。优先在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建材、机械、汽车、轻工、食品、纺织、医药、电子信息等重点行业选择一批工作基础好、代表性强的企业开展绿色工厂创建,通过采用绿色建筑技术建设改造厂房,预留可再生能源应用场所和设计负荷,合理布局厂区内能量流、物质流路径,推广绿色设计和绿色采购,开发生产绿色产品,采用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和高效末端治理装备,淘汰落后设备,建立资源回收循环利用机制,推动用能结构优化,实现工厂的绿色发展。
附件:绿色工厂评价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