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地区惟一的一个碳交易试点终于迎来了开市。
4月2日,湖北碳市场将正式启动,成为国内第六个开市的试点。同时,湖北市场今年配额总量超过3亿吨,也将在开市后成为世界第三大碳市场。
按照《湖北省碳排放权管理和交易暂行办法》,湖北企业履约时间为5月最后一个工作日。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虽然二级市场将在今年4月份上线,但湖北碳市场的首次履约将为明年,为各项工作留出时间。
在7个碳交易试点中,湖北市场虽然启动较迟,但具有产业重型化、高排放企业多、省内发展水平差异大等特点,具有其独特的代表性。而在碳市场制度设计上,湖北也在配额注销、价格发现机制、CCER抵消等方面做出了诸多创新。
对湖北企业而言,每年未经交易的剩余配额将在履约之时被注销。这一设计意在留出空间对配额发放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整,从而避免市场上配额过剩的情况,同时也更好的鼓励企业参与交易,加强碳资产管理。
为更好的进行价格发现,湖北市场设立了一级市场拍卖机制,但与广东不同的是,拍卖不仅限于纳入企业,对投资机构同样开放,使得有兴趣的投资者获得了直接入场的机会。
同时,湖北也是目前惟一一个要求完全使用本地CCER进行抵消的市场,这一被市场人士视作“闭合”的机制是否能够顺利运行,将在开市后得到检验。
情景模拟下的总量设计
对于湖北这个快速发展的中部省份而言,能否协调好排放约束和经济发展的关系是碳市场设计的重要挑战。
为预测湖北省2020年碳排放,华中科技大学课题组参考湖北省2008-2011年GDP的实际年增长率,将湖北省的经济增长按照高速、中速、低速三种模式,对应基本情景、低碳情景和强化低碳情景三种政策情景,总共9种经济增长和低碳政策混合模式进行了预测。预测结果显示,所有情景模式下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均可以达到国家二氧化碳减排目标的要求。
最终,湖北省综合考虑经济发展空间和节能减排需要,选取了 “中速+低碳情景”设定年度碳排放配额总量,并由此确定了湖北省2014-2015年全社会二氧化碳排放总量,计算出2014年碳交易市场配额总量为3.24亿吨。
在确定了总量的基础上,湖北省在配额分配时采用了总量刚性与结构柔性相结合的方式。
主持了湖北管理办法制定的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齐绍洲解释,配额分配时的原则第一注重总量刚性,配额总量具有刚性特征不能更改,尤其是对既有排放设施严格控制,其排放水平固化在2010年排放水平的97%上。第二考虑结构柔性,设置了既有配额、新增预留、政府预留三大部分的总量结构,分别具有不同的比重和功能,并进行动态化管理,充分发挥配额结构管理的灵活性。
相比其他试点,湖北省的企业纳入门槛为国内试点中最低的。根据湖北省管理办法,目前纳入企业范围为本省行政区域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6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工业企业。按此范围进行盘查后,湖北初步确定138家企业作为纳入碳排放配额管理的企业,涉及电力、钢铁、水泥、化工等12个行业。
齐绍洲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经过他们课题组选取电力等几个行业测算后发现,目前湖北纳入企业之间的减排成本差距较大,有利于发挥市场机制鼓励减排。
灵活的配额机制
“湖北总的思路是吸取欧盟配额过剩的教训,发放总体偏紧。另外,增加事后调整、纠错机制。”齐绍洲说。
湖北省碳排放权管理办法规定,碳排放配额总量包括企业年度碳排放初始配额、企业新增预留配额和政府预留配额。
根据湖北碳市场配额分配方案,其中年度初始配额=2010年纳入企业碳排放总量×97%;新增预留配额=碳市场配额总量-(年度初始配额+政府预留配额);政府预留配额=碳市场配额总量×8%。同时,考虑到市场价格发现等因素,政府预留配额的 30%用于公开竞价,今年为777万吨。
根据湖北方案,对于企业初始配额和新增预留配额将实行无偿分配,同时,企业因增减设施,合并、分立及产量变化等因素导致碳排放量与年度碳排放初始配额相差20%以上或者20万吨二氧化碳以上的,主管部门应当对其碳排放配额进行重新核定。
“我把这称之为企业参与碳市场的‘首批红利’”,齐绍洲说,20%或20
万吨以上的重新核定范围等于锁定了首批纳入企业参与的成本,即最多为20万吨,超出则可申请调整。“目前试点工作也处于探索阶段,我们对首批纳入的企业要鼓励,同时作为中部惟一的试点省份,也要考虑可能的碳泄漏等问题,不能让企业参与成本过大。”
除了配额调整机制外,湖北创造性的未交易配额注销机制也是一大亮点。管理办法规定,每年6月份最后一个工作日,主管部门在注册登记系统将企业缴还的配额和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未经交易的剩余配额以及预留的剩余配额予以注销。
齐绍洲表示,注销未交易的配额,主要是为了活跃市场,使碳价能够变成更好的信号,引导企业更有效的节能减排。对企业而言,想回避这一条也很简单,从碳资产管理的角度参与交易即可,加上企业的剩余配额并不会很多,因此这一设置对企业影响不大。
而在CCER抵消方面,湖北是惟一一个要求100%使用产生于本地行政区域内减排量的试点,同时项目需在纳入企业排放边界外。齐绍洲表示,与其他发达地区可能考虑鼓励使用中西部CCER不同,湖北本身就属于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相应项目投资成本较低,因此希望通过这一设置鼓励本地清洁项目的发展。
一位纳入企业相关负责人说,由于湖北目前纳入门槛较高,因此很多有减排潜力的排放量较大的企业未能进入,完全可以通过CCER的方式参与到市场中来。
市场手段发现价格
如何活跃市场是各试点开市后必须面对的问题,而湖北则选择了扩大交易主体和充分利用一级市场的方式。
与深圳、天津两个试点类似,湖北碳市场除了控排企业外,也允许自愿参与碳排放权交易活动的法人机构、其他组织和个人进入。湖北省发改委在相关文章中表示,把个人也作为交易主体,主要是考虑到交易活跃度,以及引导激励个人社会责任意识,增加应对气候变化社会资金投入。
同时,与国内首次举行配额有偿发放的广东一样,湖北也在一级市场开始尝试公开竞价,但最大的不同在于,湖北的配额竞价对机构投资者同样开放,使得社会资金能够在一级市场就可以直接进入。
根据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公告,湖北将于3月 31日举行第一次碳排放权配额竞价转让,底价20元,数量200万吨,系统将在竞价时段内按时段不断撮合,直至配额全部卖完。
据记者了解,本次配额竞价将采取分时段撮合的方式,以5分钟为一个时间单位。在5分钟报价期结束后,系统会将时段内投标依次按照价格、数量、时间的原则配对成交,然后进行下一轮报价,直至配额全部卖完。
这种竞价方式将传统拍卖过程加以分解,能够激励竞买者把大数额买单分解成小单、按照实际情况多次投标,同时调整预期,有助于竞价过程中的价格发现。
齐绍洲表示,通过一级市场公开竞价的方式,可以实现价格发现,向市场传递价格信号,形成价格预期,同时也对价格稳定机制提供基准价格。价格稳定机制指的是,参照中央银行公开市场操作模式,在必要时通过政府预留配额对碳价格的异常波动进行干预。
“考虑到湖北经济的高增长情况,我们要留出主动调整的空间。同时也希望增加市场流动性、发现价格,用价格引导企业减排,进行碳资产管理。”齐绍洲介绍,经过培训,部分湖北企业已经有了碳资产管理意识,主动表示会参与到市场中,尝试低买高卖,期待获益所得能够抵消买碳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