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含山县元冲矿区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含自然资矿公告﹝2021﹞01号
根据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和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交易规则》等规定,经含山县人民政府同意,含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安徽省含山县元冲矿区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采矿权进行挂牌出让。
一、出让人
名称:含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场所:含山县环峰镇太湖山北路国土大厦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含山县环峰镇望梅路与褒禅山路交叉口、县住建局大楼一层东侧。
三、挂牌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矿山名称:安徽省含山县元冲矿区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
(二)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白云岩。
(三)地理位置:矿区位于含山县昭关镇褒北村境内。
(四)开采范围:本次挂牌出让的安徽省含山县元冲矿区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采矿权,矿业权范围面积1.333平方公里,由14个拐点圈定,具体拐点直角坐标如下:
拟出让矿区范围拐点坐标一览表
(五)矿产资源储量概况
2020年5月,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安徽总队对该区进行储量核实。安徽省含山县元冲矿区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本次出让资源矿石量8056.5万立方米(22558.2万吨)。矿区范围内剥离物本次一并出让,详见竞买须知。
(六)开采标高:标高+252米——+30米。
(七)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根据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设计年生产规模1500万吨,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矿山服务年限14年。
(八)拟出让及首次发证年限:矿山出让年限17年(含基建期3年,自首次发证之日起算)。竞得人竞得采矿权后首次采矿权发证有效期为6年(含基建期3年),自竞得人首次取得《采矿许可证》之日起算。
四、竞买申请人资格条件及审查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实缴资本金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不接受自然人申请或联合报名。竞买申请人或其股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活动:
1.近三年以来,在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被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名单的矿业权人,在安徽省内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矿业权出让活动中未按要求签订或履行《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的;
2.竞买申请人被各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报名截止日案件未执行终结的;
3.其他情形的,如被吊销采矿许可证2年以内的、有涉黑涉恶记录的、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有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二)竞买人业绩要求
竞买人或其控股股东应具备大型矿山生产开发和运营业绩;
(三)参与本采矿权的竞买须开立银行保函(数额7亿元,见索即付保函),保函期限为6个月,保函受益人:含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该保函专项用于竞买担保,未竞得人可于挂牌结束后,凭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书面通知,到相关金融机构办理退保业务。
(四)外商投资需满足相关政策要求和相关部门批准。
(五)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出让文件对竞买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含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终审,资格查验合格的,取得竞买资格。
五、竞买报名的时间、地点
竞买报名时间:自2021年5月7日9时00分起至2021年6月2日16时00分(工作日工作时间)。竞买申请人持参加竞买申请资料到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采购股(地址:含山县环峰镇望梅路与褒禅山路交叉口、县住建局大楼二楼东侧)进行初审,并经含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含山县环峰镇太湖山北路国土大厦三楼)最终审核,凭审核回执办理相关报名手续,竞买申请人自行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s://zbcg.mas.gov.cn)(土地交易-含山县-交易公告)下载挂牌出让文件。需要查阅《安徽省含山县元冲矿区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勘查报告》等相关资料的,竞买申请人可在2021年5月7日9时00分起至2021年6月2日16时00分止(工作日工作时间),持报名回执到含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产资源管理股(地址:含山县环峰镇太湖山北路国土大厦三楼)查阅相关资料或自行到出让矿区进行现场考察、调查。查阅资料和到出让矿区考察、调查等情况,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提交资料,取得竞买资格后方可作为竞买人参与报价。
六、挂牌竞买报价时间、地点
2021年6月3日9时00分起至2021年6月18日9时00分止(工作日工作时间)在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含山县环峰镇望梅路与褒禅山路交叉口、县住建局大楼东侧开标一室)公开挂牌。
七、挂牌起始价、竞价方式
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采取有底价增价方式挂牌出让,挂牌起始价为7亿元,增价幅度为500万元及其整数倍。至挂牌期限截止前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以现场实时公布的最新报价为起始价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为竞得人。竞得人须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八、出让收益缴纳方式
挂牌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根据《成交确认书》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本次采矿权挂牌成交收益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结算,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支付50%,剩余出让收益3个月内付清。违约责任详见出让合同。
九、风险提示
竞得人应当承担下列可能存在的风险:
(一)国家产业政策或者矿产资源规划调整等影响;
(二)本次出让采矿权提供的《安徽省含山县元冲矿区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勘查报告》、《安徽省含山县元冲矿区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资源量分割报告》及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备案文件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评审意见书、备案文件等均由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虽经主管部门备案,但仍存在矿石储量变化等风险,竞得人竞买成交后需承担相应的风险,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竞得人因采矿需要,临时使用国有或集体所有土地,或涉及林权、道路、地表附着物、社群关系等,应自行负责办理相关手续或协商解决,并自担风险。
(四)矿产资源开采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且采矿权办理登记前置审批要件涉及安全生产、生态环境、资源利用、水利等方面法律法规政策的特殊要求,竞买人应充分了解,慎重决策,风险自担。
(五)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出让人和交易机构不承担责任。
(六)政府全力协助办理采矿权出让前期征迁、用地、用林、水土保持、环保、安全以及码头、廊道规划建设等手续,相关费用由竞得人支付,风险自担。
十、特别约定
(一)本次出让采矿权的出让期满未申请延期或出让允许开采范围内资源储量提前开采完毕,采矿权自行终止。因政策调整、不可抗力等非主观因素导致出让期届满采矿权范围内出让资源量尚未开采完毕的,受让方按规定可申请采矿权延续。
(二)竞买申请人在竞买前需要向矿区所在地人民政府充分了解矿区内具体情况,政府协助竞得人按规定办理出让范围及爆破安全范围、矿山生产场地、运输廊道及周边等范围内用地、用林、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征迁补偿手续,竞得人与属地政府签订具体补偿协议,根据补偿清单支付相关费用;政府协助竞得人调处矿山建设生产过程中因噪音、粉尘、爆破振动等引起的群众纠纷,相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该采矿权在出让前已进行拆迁安置和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前期费用,竞买人报名前须到属地政府详细了解前期投入情况,并签订相关补偿协议。
(三)竞得人须安装符合标准的货物计重设备和设施,如实计重、开票、签发装载证明,货运车辆出场称重数据须接入县交通部门治超联网监管平台,接受交通部门监管,严禁超载。竞得人应依法申报缴纳税费,县交通部门定期将监管平台相关数据传递县税务部门核查。
(四)矿产品外运道路需重新规划选址建设,竞得人应与县人民政府协商解决,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所需建设及后期养护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五)竞得人需在滁河含山段建设矿山专用码头,并配套建设矿山生产场地至该码头的封闭廊道,利用水路运输,水路运输量不得低于年产量的70%。该矿山专用码头规划建设手续由竞得人按照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办理,并自担风险。
(六)该采矿权开采的原矿应就地加工,做到高效综合利用。
(七)竞得人须按照DZ/T 0316《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如有最新标准,按新标准执行)标准建设生产,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自上而下开采,并实行“边开采边治理”。生产线须配套建设抑尘收尘、水处理和降噪等污染防治以及水土保持设施,对设备、产品采取棚化密封或其他有效覆盖措施,推进清洁生产,严控无组织排放,满足达标排放等环保要求。对工艺废水、细粉和沉淀泥浆等加强回收再利用,鼓励利用生产过程中的伴生石粉生产绿色建材,实现近零排放。自正式投产之日起2年内,应完成绿色矿山创建申报工作。
(八)本采矿权终止后政府无偿收回。采矿权人在采矿权终止之日起6个月内应自行拆除矿区地面建筑物、构筑物、机械设备等采矿权人资产,出让方不予补偿。逾期,未自行拆除的,视同放弃该资产,无偿交付出让方处置。采矿权有效期未满,若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关闭矿山的,按照当年重置价减折旧的方式对矿区地面建筑物、构筑物、机械设备等进行补偿,折旧年限为矿山出让年限。
(九)采矿权人不得在矿区及周边范围内新建与采矿生产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
(十)本次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益仅指本次出让资源的有偿使用费用。
十一、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挂牌成交后,竞得人如不按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或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不按要求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出让方有权提取2亿元保函金额作为违约赔偿。
未按合同约定缴纳剩余采矿权出让收益的,出让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受让方被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并承担总成交收益20%的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
十二、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若对本次挂牌出让的采矿权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内(工作日工作时间)以书面材料形式向含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反映。
十三、其他事项
(一)安徽省含山县元冲矿区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挂牌出让具体事宜由含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办,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协办。
(二)本次挂牌的有关规定及未尽事宜详见《安徽省含山县元冲矿区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文件》(含挂牌出让公告、竞买须知、申请书、承诺书、资格审查表、竞买规则、报价单、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矿区概况等)。
(三)公告期内如有其他变更事项,出让人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补充公告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效力。
(四)联系方式:
1.含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含山县环峰镇太湖山北路国土大厦
联 系 人: 王丹枫
联系电话:(0555)4334618、18055578520
传真号码:(0555)4334612
2.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含山县环峰镇望梅路与褒禅山路交叉口、县住建局大楼二楼东侧
联 系 人:杨天虎
联系电话:0555-4327510
传真号码:0555-4316216
含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