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落实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业企业错峰生产要求的通知》(晋工信节能字〔2019〕201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山西省工信厅原材料处要求山西省建材工业协会组织落实并做实2019年~2020年全省水泥行业冬春季错峰生产工作的部署,为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促进水泥行业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减轻采暖期大气污染,实现节能减排绿色发展,近日山西省建材工业协会印发了《关于组织落实2019-2020年冬春季水泥熟料生产企业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山西境内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参与错峰生产的时间为4个月。
《通知》划定的错峰生产范围是:全省境内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含特种水泥熟料生产线,包括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弃物等生产线)都应参与错峰生产。
错峰生产时间为2019年10月1日~2020年3月31日。各片区可根据当地政府部门要求及市场需求变化的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但要确保2019年~2020年冬春季水泥错峰生产时间4个月(夏秋季错峰生产没停够时间的要提前或推后错峰时间,补齐夏秋季错峰生产时间)。鼓励各水泥熟料企业在自愿减排的前提下,适当延长增加错峰生产时间。
为营造全省公平竞争的水泥市场经营环境,对于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任务的水泥熟料生产线作出规定:2019年实际处理城市垃圾或危险废弃物达2万吨及以上的水泥熟料生产线错峰时间不少于1个月;实际处理城市垃圾或危险废弃物达2万吨以下1万吨以上的,错峰时间不少于2个月;实际处理城市垃圾或危险废弃物1万吨以下的,错峰时间不少于3个月。对处理城市垃圾或危险废弃物的水泥熟料生产线,由山西省建材工业协会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现场核实后予以公示。
《通知》要求,各市建材协会及各片区水泥行业自律监督委员会要督促错峰生产水泥企业按规定时间停产,并加大检查力度,监督企业认真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在错峰生产期间统筹做好设备检修、技术改造等工作,着力提高工艺装备水平及改善生产环境。
各市建材协会和各片区要强化行业自律,建立跨区域的协调机制,做好与相邻片区的协作监督工作。引导和协调督促区内企业加强自律,自觉遵守水泥行业错峰生产的有关规定,主动帮助解决企业在实行错峰生产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切实将错峰生产工作落实到位。
错峰生产期间,因各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文件统一进行错峰生产的,应报山西省建材工业协会,列入2019年~2020年冬春季水泥错峰生产范围。
山西省建材工业协会承担确认水泥企业落实错峰生产的督查任务,并建立督查台账,每月10日前向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及各市工信环保部门报告情况,发现违规行为及时报告并配合调查处置。山西省建材工业协会建立落实2019年~2020年冬春季水泥错峰生产联系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