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地重污染是怎么形成的?看专家解读

2018-12-03 11:23:12

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会同国家气象中心最新预测预报结果,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12月1日—3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长三角地区北部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将发生一次大气重污染过程。

  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会同国家气象中心最新预测预报结果,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12月1日—3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长三角地区北部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将发生一次大气重污染过程。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及时组织专家会商,对本次污染过程的来源成因进行解读。

  1、本次污染过程为什么重?

  一股携带沙尘的冷空气在11月27日掠过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北京、天津、河北的污染在11月28日出现明显缓解,而河南北部、山东西北部的污染尚未被有效清除。

  从11月29日凌晨开始,到30日早8时,区域内PM10小时浓度的最高值为494微克/立方米,出现在郑州市(29日1时),达到短时严重污染级别。北京市PM10小时浓度最高值为202微克/立方米,出现在29日零点。

  河南北部、山东西北部累积的污染物尚未完全清除,再叠加区域内趋于不利的扩散条件,新一轮重污染过程又将接踵而至。北京市昨天晚上8点的PM2.5浓度是120微克/立方米,达到中度污染。

  (“2+26”城市11月29-30日典型时段PM10小时浓度分布)

  2、今冬重污染为何如此频繁?

  国家气候中心的最新研究结果显示,目前赤道中东太平洋海温处于厄尔尼诺状态。受其影响,我国的冷空气强度弱于常年,北方地区静稳天气发生概率随之增高。今年11月以来的几次重污染过程,静稳、高湿和逆温基本同时存在,是导致重污染出现频率较高的关键气象因素。

  最新研究成果也表明,空气污染和气象条件之间存在相互反馈机制,不利的气象条件对PM2.5的“反馈作用”使得PM2.5浓度出现“爆发性增长”。预计11月30日至12月2日,区域内边界层高度低于500米,且边界层内的逆温效应会持续存在,将导致PM2.5浓度居高不下。

  (边界层高度和污染物浓度的关系)

  3、此次重污染天气应对情况如何?

  11月29日晚,生态环境部已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江苏、安徽、山东、河南、陕西等省市发函,指导各地积极开展应对工作。截至11月30日,上述省市中共有5个城市发布了红色预警、73个城市发布了橙色预警、1个城市发布了黄色预警,启动相应应急管控措施。

  此外,《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自2013年实施以来,各地持续推进火电超低排放改造、“煤改气、煤改电”、“散乱污”企业整治、燃煤锅炉和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强化机动车排放管控,并在秋冬季采取重污染企业错峰生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等措施,减少燃煤使用量,提高工业企业治污效率,推进车油一体清洁化和农村生物质清洁利用,降低燃煤、工业、机动车和居民生活的污染物排放,取得了积极的工作成效。在同样不利的气象条件下,今年入秋以来污染严重程度相比过去三年同期降低。

  4、未来几天污染如何发展?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12月1日—3日期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受偏东高压系统控制,近地面以弱偏南风为主,并伴随全天强逆温和高湿度等不利气象条件,预计京津冀中南部、山东西部及河南大部分地区空气质量持续达到重度污染水平,叠加前期沙尘残留,部分城市可能达到严重污染。

  其中,12月1日晚至2日,伴随大雾天气,区域自南向北湿度逐渐加大,细颗粒物吸湿增长明显,为此次污染过程最重时段。

  3日上午起,受可能的冷空气过程影响,空气质量自西北向东南逐步改善。

  >>>>汾渭平原

  从11月30日起,汾渭平原区域扩散条件转差,整体相对湿度较大,叠加前期沙尘残留影响,陕西关中地区、山西南部、河南西北部城市空气质量将达到中至重度污染水平。

  12月1-2日,扩散条件持续转差,污染形势加重,区域各城市空气质量以重度污染为主;

  2日午后至3日,受冷空气和降水共同影响,区域自西向东空气质量逐渐改善。

  >>>>长三角地区北部

  11月30日,区域受高压底部控制,近地面相对湿度较大,江苏省大部及安徽省中北部城市空气质量以中度到重度污染为主。

  12月1-2日,区域南风进一步增强,污染物向北堆积,预计长三角北部地区城市空气质量以重度污染为主。

  12月2日后半日,长三角区域转受低压倒槽影响,部分地区有降水,污染形势有所缓解,但江苏西北、安徽北部地区部分城市仍有出现重度污染的可能,预计3日后空气质量逐步缓解。

  5、重污染来了,公众如何做好健康防护?

  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提醒公众加强健康防护。建议: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

  (2)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3)已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幼儿园、中小学和企事业单位等,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

  同时,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将持续跟踪研究此次污染过程,并及时发布污染成因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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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会同国家气象中心最新预测预报结果,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12月1日—3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长三角地区北部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将发生一次大气重污染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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