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山西省政府获悉,山西省开始实施《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行动计划》,将采取积极措施应对重污染天气,秋冬季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差异化错峰生产敲定实施细节。
10月1日起,未按要求完成年度治理改造任务的企业(包括无组织排放治理),予以停产治理。钢铁、建材、焦化、铸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业,达到相应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且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要求的企业,采暖期实施差别化错峰生产。
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生产设施,限产40%。其中,位于设区市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限产50%,不影响生产安全的情况下可采取停产错峰。属于产业政策鼓励类的企业,限产20%。其中,位于设区市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30%。
各市可根据当地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需求提高错峰生产比例。对承担供气、供热等民生任务的企业,根据供气、供热需求确定限产比例。国家有更严格要求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省政府要求,7月底前,各市完成错峰生产方案的制定,列出错峰生产企业清单,将错峰生产要求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明确错峰生产的执行内容,确保可操作、可核查。纳入错峰生产范围的企业要提前做好生产计划调整。
此外,重污染预警期间,凡超标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受过行政处罚后又实施上述行为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