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有环保组织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与绿色江南、绿色潇湘、商道纵横等多家机构共同发布绿色证券一期报告,报告题为“水泥业责任投资之路尚远”。报告指出,近年来,中国的大气环境污染状况日益严峻,众多地区出现了大范围、持久性的灰霾天气。对居民的生活和健康造成巨大影响,引发了全社会公众的强烈关注。分析“雾霾”成因,关键还是排放量大大超过了环境容量,其中火电、钢铁、水泥等高耗能产业是最大的排放源。对于这些资本密集的企业,需要通过绿色投资撬动治污。报告落脚点是如何通过绿色投资有效治污。
在报告中有很大的篇幅是说明绿色证券工具开发和运用以及发现的问题。其中调研部分又占了很大比重。绿色证券水泥行业调研流程如下:1、设计开发绿色证券网站;2、确认水泥行业作为绿色证券首个推动行业;3、运用公开检索工具进行案头调研;4、开展深入(现场)调研,确认水泥企业污染问题;5、启动与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沟通;6、评价上市公司及投资者的沟通跟进表现;7、发布绿色证券水泥行业调研报告。
报告中详细叙述了调研整个流程,在确认部分水泥企业的污染问题后,向17家上市公司发出环保提示信,信中首先说明是来自中国的多家环保组织,出于污染减排、保护环境的目的,一直关注企业的环境表现。之后,提示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关注水泥行业所造成的环境影响,同时列举了存在环境违规的上市公司下属关联企业名单,希望上市公司及投资者能跟进信中提出的问题并做出回复。但在一周后,没有任何一家上市公司联系绿色证券环保组织。之后,又联系这17家上市公司,以确认收信情况,结果是16家企业对其环境违规问题采取回避态度。令人难以想象的是在联系时有公司称,“如没有收到回复,可能是公司对信的内容不感兴趣”、或称“不清楚如何回复”、或称“如果认为有必要会跟进联系”。由此,报告下了结论:上市公司普遍回避污染问题。
在我国环境形势十分严峻的形势下,公众对环境保护呼声越来越高。6月14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会议认为,大气污染防治既是重大民生问题,也是经济升级的重要抓手。在会议确定的防治工作十条措施中就有,强制公开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落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动员全民参与环境保护和监督等内容。6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强化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的有效配合,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序衔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为进一步强化对环境的保护,对有关环境污染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作出了新的规定,进一步加大了打击力度,严密了刑事法网。
《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清洁生产促进法》明确规定,国家鼓励社会团体和公众参与清洁生产的宣传、教育、推广、实施及监督。《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提出,坚持政府引导,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和舆论监督,动员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
现在有社会环保组织“叮”上了水泥行业,这是必然的。《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要求,环保惠民,促进和谐。坚持以人为本,将喝上干净水、呼吸清洁空气、吃上放心食物等摆上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切实解决关系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
水泥行业应该持积极态度,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首先在态度上应该积极诚恳,对社会在环境保护方面发出的声音,决不能“不感兴趣”!决不能“不清楚如何回复”!
水泥行业随着新型干法发展,在环境保护方面也付出了很大的努力。在粉尘治理、减少氮氧化物排放、处置工业废弃物、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和污泥、余热利用、生态恢复、淘汰落后产能等等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实际效果。更值得“骄傲”的是在环保相关标准迟迟出不了台的情况下,在地方政府部署下,抓紧低氮燃烧改造和建设脱硝设施。但在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促进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要求下,水泥行业节能减排仍然任重道远。对于社会各界,特别是环保组织提出的建议、要求、疑问给予积极回应是必须要做到的,没有任何理由可以推脱、推诿甚至置之不理。在资讯传输传播发达的现今,任何热点极易引起“围观”,放大。如企业采取这样的态度,不仅对自己企业造成不好影响,而且也会对水泥行业造成不好影响。
报告对水泥上市公司普遍回避污染问题打了“圆场”,给了点“面子”。报告称,发现部分国内上市公司的公众沟通渠道不畅,面对公众关注的环境问题的问询缺乏明晰的职责部门进行沟通。也就是说,把很大原因归结为在公司内部对于环境方面职责划分需要明晰。但职责划分再不明晰,也不能以势压人,说出不感兴趣之类极其缺少社会责任感的回复。
编者注:《中国水泥网》以“17家水泥上市公司违规排放废气污染物”转载《法制日报》有关消息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