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环境保护部以2014年 第48号公告公布了全国燃煤机组脱硫脱硝设施等重点大气污染减排工程名单。公告称,为督促重点减排工程的正常运行,现将全国已建成投运的燃煤机组脱硫脱硝设施、钢铁烧结机及球团脱硫设施、水泥熟料生产线脱硝设施、石化催化裂化再生烟气脱硫设施名单予以公告。名单中水泥熟料生产线脱硝设施668台,合熟料年生产能力7.2亿吨。公告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应切实加强对重点减排工程的监督检查,确保稳定运行。欢迎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根据公告附件5全国水泥熟料生产线脱硝设施清单进行统计,到2013年底,全国水泥脱硝设施已随熟料生产线投产的生产线有668条,合计熟料生产规模为2350090t/d,折熟料年产能7.28亿吨。
值得水泥业内人士高兴的是,这些减排设施的投入基本是在2012及2013年的两年中完成的。而在2011年时,当年只有7月1日中材湘潭1#5000 t/d熟料生产线和都江堰拉法2#3800 t/d熟料生产线的脱硝设施投产。到2012年建成投产的脱硝设施熟料生产线突飞猛进到160条,同比增长已是“天文”数字,生产熟料规模达526550 t/d,。到2013年,水泥工业再接再厉,当年建成投产的脱硝设施熟料生产线达到504条,同比增长215%,生产熟料规模达1823540 t/d。到去年年底,脱硝设施投产的熟料产能已有7.28亿,约占50%熟料产能。
在看到成绩斐然的同时,不得不说《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规定执行得如何。
依据《水泥行业准入条件》工原[2010]第127号要求,新建或改扩建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须配置脱除NOX效率不低于60%的烟气脱硝装置。在这668条生产线中属2011年1月1日后投产的有137条,即这137条生产线原则上要执行必须配置烟气脱硝装置的要求。
经查,能做到在生产线投产同时,脱硝设施也投产的仅有4条,占2.9%。这些生产线是:
广灵金隅1#4000 t/d熟料生产线、中铁物资巢湖铁道1#4500 t/d熟料生产线、怀宁上峰2#4500 t/d熟料生产线、河源和兴1#4000 t/d熟料生产线。
如果考虑到也许有试生产因素,即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规定,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自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在生产线投产后3个月内脱硝设施也投产的生产线也仅有6条,占4.4%。这些生产线是:
大江股份2#4500 t/d熟料生产线、龙麟3#4500 t/d熟料生产线、中材萍乡2#5000 t/d熟料生产线、宁远县莲花二期1#4000 t/d熟料生产线、曲靖雄业2#2500 t/d熟料生产线、乾县海螺1#4500 t/d熟料生产线。
这两项生产线共有10条,占比7.3%,不到一成。
在看到水泥工业减排成绩的同时,回过头来是否也应该审视一下,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是否做到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