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环保部网站刊出一条题为“31部门联合启动环保严重失信企业惩戒机制”的新闻,这条新闻最大亮点在“31个部门联合”,大概可成为部门“联合”的“吉尼斯”了。报道称,环保部在京召开《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媒体通气会。《备忘录》由环保部会同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等30个部门联合印发,是环保领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和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备忘录》以部门协同、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为特点,旨在通过环保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信息的公开和部门共享,依法依规运用信用约束手段,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跨部门、跨领域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提高企业环保自律、诚信意识,营造良好的环保守法氛围。环保部副部长黄润秋在通气会上介绍,《备忘录》明确了联合惩戒对象为在环境保护领域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负有直接责任的有关人员。联合惩戒措施有限制市场准入、行政许可或融资行为,停止优惠政策,限制考核表彰等。环境保护部将定期汇总惩戒对象的相关信息,并提供给各有关部门,同时向社会公布;各部门按照《备忘录》约定内容,依法依规对惩戒对象实施联合惩戒,并建立惩戒效果定期通报机制。
从新闻中可以得出,环保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在市场中再想“躲猫猫”,不受到全方位的惩戒将成为过去时了。在环保上不自律、不守法失信企业信用信息要公开,且和环保以外的30个部门间实现共享。这完全可以说,已达到了涉及的管理部门全覆盖、全协同、全联合。企业在此“联合”下,犯事的话再也无处可以逃遁了。失信企业将在市场准入、行政许可或融资,优惠政策,考核表彰等方面受到限制,也就是俗称的“寸步难行”。
2013年底,环保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四部门联合下发《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自2014年3月1日起实施)。出台《办法》是为加快建立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机制,督促企业持续改进环境行为,自觉履行环境保护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并引导公众参与环境监督,促进有关部门协同配合,推进环境信用体系建设。
《办法》明确,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是指环保部门根据企业环境行为信息,按照规定的指标、方法和程序,对企业环境行为进行信用评价,确定信用等级,并向社会公开,供公众监督和有关部门、机构及组织应用的环境管理手段。《办法》所指企业环境行为,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遵守环保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环境标准和履行环保社会责任等方面的表现。水泥企业基本都在《办法》所明确的应当纳入环境信用评价范围之内。
对企业业环境信用评价内容,包括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管理、社会监督四个方面。企业环境信用评价,采取评分方式。环保部门根据参评企业的环境行为信息,按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指标及评分方法,得出参评企业的评分结果,确定参评企业的环境信用等级。企业的环境信用,分为环保诚信企业、环保良好企业、环保警示企业、环保不良企业四个等级。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要遵守环保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环境标准和履行环保社会责任,否则,一旦有不遵守环保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环境标准的违法行为,必将记录在案,从而必将对其信用造成重大影响,其结果是企业信用等级偏低,极易被认定为环保严重失信。这次31个部门联合出手,环保严重失信企业将受到联合惩戒,这样的苦果,企业可是不好咽下。而对一贯守法的企业,其信用等级高,诚信度佳,将受到激励,再也不易出现老实人吃亏的不正常现象。
不得不说就在本月,某水泥企业涉嫌用自来水替代氨水,通过篡改在线监控系统的数据,把不达标的排放数值变成达标数值,并且实时传给省级环保部门。被当地环保部门执法逮个正着。还不得不说,这样的篡改监测数据类似行为去年在某水泥企业也出现过,该企业实施了在自动监控设施采样管线加装过滤、吸收装置,使数据失真。其篡改监测数据行为曾作为环保部第二批8起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弄虚作假典型违法案例之一公布于世。
现在,环保部会同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等30个部门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行动已经启动。企业在环保上的违法行为除了要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外,必将对企业的信用造成重大影响。企业失信行为一旦使其被评价为环保警示企业,甚至为环保不良企业时,滑入环保严重失信企业,其在市场,在社会上真的要寸步难行了,或者说处处碰壁撞墙将成为现实版,这已决不只是危言耸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