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国务院安委会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在全国部署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从2020年4月启动至2022年12月结束,分为动员部署、排查整治、集中攻坚和巩固提升四个阶段。国务院安委会、应急管理部有关负责人解读《计划》时称,近年来我国安全生产形势虽然稳定向好,但仍处于爬坡过坎期,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专项整治要聚焦风险高隐患多、事故易发多发的煤矿、非煤矿山等行业领域。
2022年2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司印发《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称,近年来,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安全基础仍然薄弱,事故总量仍然较大,重特大事故尚未得到根本遏制,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指导意见》对非煤矿山基本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了明确,总体要求是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尾矿库安全规程》(GB39496)等标准,以及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依法依规建设和生产。
非煤矿山历来是国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水泥企业石灰石矿是水泥企业安全生产的重点管控范围。
2022年3月25日,四川省攀枝花市应急管理局发布了对四川金沙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公示,公示称该水泥厂龙洞石灰石矿存在事故隐患,并且未及时发现并消除。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四川金沙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处人民币肆万伍仟元的罚款。
公示指出,该公司龙洞石灰石矿存在以下问题:
1、+1658m生产台阶存在伞檐、危石,台阶坡面角大于设计65°。
2、+1572m平台运输道路的弯道、远离山体侧部分路段未设置护栏、挡车墙等安全设施。
3、+1572m平台运输道路的弯道、远离山体侧部分路段未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矿山主运输道路无限速标识; 矿山平台未设平台标高牌,平台临边无警戒线。
4、矿山开采境界内缺失相关安全警示告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第三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事实上,以上水泥矿山安全生产隐患在水泥岩矿中并非个例,简单罗列一下近几年来发生的相关事件。
2021年12月,福建省将乐县应急管理局通报,福建某水泥企业水泥用灰岩矿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存在“一采+495平台边坡超陡”的安全隐患。该局遂对该处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实施挂牌督办,责令按时落实整改。
2020年7月,江西省应急厅相关执法人员在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3家非煤矿山企业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其中一家存在“未按设计要求开采、平台未剥离到位”安全隐患。另一家存在“矿山采场的东北角局部边坡超陡,不符合边坡角度≤70度的标准,现场警示标识偏少”的问题,以上两家属于水泥企业。
2019年,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暗查暗访活动发现两家水泥企业矿山存在安全生产隐患。主要包含935m工作平台宽度不足、920m工作平台未设安全警戒线和安全标识;1150m平台边缘存在多处裂纹未进行处理、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不规范等问题。
今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
梳理发现,各省相关主管部门都正在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力争强化责任督导。
近日,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对煤矿、危化、非煤矿山、冶金工贸等4类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盯紧露天矿山边坡等4类高风险矿山。
3月25日,从湖北省省应急管理厅获悉,省安委会办公室发布切实抓好当前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切实提高矿山安全生产重要性认识,扎实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严格规范精准执法,严格事故调查,加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
要说到四川金沙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龙洞石灰石矿所存在安全隐患,只要在日常工作中多一点责任心,认真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范则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对于露天矿山而言,设计开采方案执行情况、边坡安全检查情况、爆破作业安全管理情况历来是安全专项检查的内容。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也不是什么难事,只要认真一点,可以说是举手之劳的事。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安全生产法》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守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防线,进一步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各水泥企业须强化责任,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从有关水泥企业受到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案例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采取必要措施提高企业矿山安全生产系数,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