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决定自12月7日起至明年3月在全国范围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
具体如下:
消防方面重点整治劳动密集型企业、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仓储物流等重大隐患。
建筑施工方面重点整治工程转包、违法分包、不按方案施工以及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等重大隐患。
道路交通方面重点整治“两客一危一货”“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货车和农用车违法载人等重大隐患。
矿山方面重点整治盗采资源、超能力生产、超层越界、煤矿采掘接续紧张、非煤矿山不按设计施工等重大隐患。
危险化学品方面重点整治重大危险源、非法违法“小化工”、精细化工等重大隐患。
工贸方面重点整治冶金、粉尘涉爆、铝加工(深井铸造)、有限空间作业等重大隐患,以及其他重点行业领域重大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