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大气办发文严禁“一刀切”

2018-09-13 09:08:22

近日,河北省大气办印发《河北省严格禁止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一刀切”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中,要以统筹污染治理与经济发展、社会民生相协调为重点,按照污染排放绩效和环境管理实际需要,科学制定实施差异化管控措施和监管措施,坚决反对“一刀切”。

  近日,河北省大气办印发《河北省严格禁止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一刀切”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中,要以统筹污染治理与经济发展、社会民生相协调为重点,按照污染排放绩效和环境管理实际需要,科学制定实施差异化管控措施和监管措施,坚决反对“一刀切”。

  一、 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统筹污染治理与经济发展、社会民生相协调为重点,针对污染防治的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和重点任务,按照污染排放绩效和环境管理实际需要,科学制定实施差异化管控措施和监管措施,坚决反对“一刀切”,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推动企业绿色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生产、生活与生态同步改善。

  二、把握原则

  1.坚持目标需求,质量导向。科学制订区域、行业环境管理目标和产业发展规划,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突出污染减排,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系统开展排放绩效评价,鼓励采用先进生产技术和污染治理设施,提高污染治理能力,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实现清洁生产,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向超低排放、工艺技术先进、产品优质高端方向转型发展。

  2.坚持分类指导,精准施策。科学研判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污染排放特点和区域环境管理需求,针对性地细化防止“一刀切”的具体措施和工作方法。对工业企业特别是高能耗、高污染的行业,按照不同行业细化评判标准,严格排放监督管理,科学评定企业的污染排放绩效水平,实行分类管理、差异化错峰生产,坚持多排多减、少排少减、不排不减的原则,形成正向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3.坚持有保有压,奖优罚劣。要坚持民生优先,对涉及民生领域的管控措施,制定压非保民工作方案,优先确保民生需求、扶贫攻坚、重点项目等工程实施;要坚持有取有舍,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环保“领跑者”企业和环境友好的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加大扶持力度,引导规范发展,保障正常生产;要坚持淘汰落后,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手续不全、治理无望、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坚决依法关停取缔,对资源环境效率低、排放总量大、污染严重的高能耗、高污染行业企业,坚决予以错峰生产。

  4.坚持从严从实,依法监管。严格禁止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一刀切”,绝不意味着放松监管,更不能在监管上失之于宽、松、软,而是要求监管措施更加精准、严谨、细致,监管标准更严、更高,监管力度更大、更实,着力解决企业在污染防治上“投入多投入少一个样,排放多排放少一个样、排放或不排放一个样”的问题,倒逼企业加大环保投入,实现超低排放,加速转型升级,倒逼政府投入足够人力、物力、精力,科学决策,精细管理,建立清单,依法监管,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三、重点领域和行业

  (一)严禁民生领域环境管理“一刀切”。对与民生息息相关的事项,坚持民生优先、服务至上、力求保障,不断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对涉及重大民生、扶贫易地搬迁的建设项目和国家、省重点项目,要开通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克服通常观念,优化服务流程,缩短审批时间,减少体外环节,提高服务效能。对于具有合法手续、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餐饮、洗涤、修理等生活服务业,不允许采取限制性停工停业。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或污染防治设施不全、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的公共服务类企事业单位、面向大众提供服务的商户,要加强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确需对相关行业进行提升整治的,要精准研判产污环节,针对各行业产、排污节点,结合各行业生产规律和居民生活习惯,科学制订整治方案并有序组织实施,整治前要提前向社会发布公告。对于环境污染突出、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坚决依法予以查处,责令停止排污,绝不姑息迁就。

  (二)严禁清洁取暖措施和燃煤锅炉淘汰“一刀切”。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加快实施冬季清洁取暖,力推电代煤,稳推气代煤,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光热能、地热能等多种清洁能源供给取暖方式,在暂不具备清洁能源替代的山区,清洁能源替代没有覆盖的区域,气源、电源没有保障的地方,实施洁净煤托底政策,严禁使用劣质散煤。对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在气、电源不能充足保障的情况下,不搞“一刀切”,积极推动各种形式清洁替代,确保群众温暖过冬。要把确保群众取暖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在散煤治理和清洁替代工作中,坚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在气源、电源没有充分保障到位的前提下,不得先行拆除群众现有取暖设施,在气、电资源紧张时,要合理调控、压非保民,优先保障群众温暖过冬。

  (三)严禁机动车限行“一刀切”。采取机动车限行措施,应由各市人民政府(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管委会)结合区域环境管理或交通管控需求,统筹作出决定,并至少提前1天向社会公告,除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期间外,原则上不得采取单双号限行措施;在机动车限行期间,要根据车辆排放情况和车型区别对待,不简单搞单双号,对军队、警务、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环卫作业、市政设施维护、民生保障、执法、公交、客运、出租、燃气车辆及新能源汽车(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不实施限行措施。对重型柴油货车要严格监管,科学设计运输线路,加密加严管控措施,落实监测处罚机制,确保限行到位。对于使用清洁燃料减少能耗及尾气排放、注重运输车辆养护、合理布局运输线路等实施绿色物流计划的企业可视情况适当减少车辆限行频次,体现奖优限劣,严禁机动车限行“一刀切”。

  (四)严禁对工业园区和特色产业“一刀切”。对各级政府正式批准设立的工业园区及合法企业,不得简单要求停工停产;对其中达不到环保要求的工业园区及企业,要实施“一园一策”“一厂一策”,并根据具体环境问题采取整改措施,不得不分青红皂白一律采取停产整治方式。对具有传统优势,且分布相对集中的地方特色产业,在边督边改过程中要妥善处理,分类施策;对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稳定达标排放的,不得采取集中停产整治措施。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电子商务、互联网产业、文化创意设计业等不能简单要求停工停产。对环境污染较重、群众反映突出的,应当借势借力,以督察整改为契机,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加快园区化、集约化发展,努力提升产业水平。对群众举报的具体问题,要“一事一办”,注重举一反三,不得简单扩大停产整治范围。对以“园区”名义存在的工业大院、工业小区式“散乱污”企业集群,要加强监督管理,制订标准规范,限期停产整治,对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要坚决依法关停整治到位。

  (五)严禁环境准入“一刀切”。根据环境改善目标和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判定依据,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合理优化开发布局,控制流域、区域开发强度。在强化空间管控的同时要抓紧组织实施区域环评、规划环评,对符合发展规划和规划环评“三线一单”要求的项目,简化项目环评、排污许可等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间,强化指导服务,支持项目落地。对实施环评备案制审批改革试点区域,实施环评文件(报告表)备案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管理。对于不符合规划、不符合产业政策,违反生态保护红线,以及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建设区域的项目,在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坚持生态优先、严把审批关,守住法律底线、生态红线,坚决禁止和杜绝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等违法行为。

  (六)严禁“散乱污”企业整治“一刀切”。各地在“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散乱污”企业界定标准,紧紧把握“污”这个核心,深入研判、科学认定“散乱污”企业。对手续不全、严重污染环境、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没有治理价值的企业,要坚决关停取缔;对有整改价值的企业,要严格监督管理,本着先停后治的原则,限期整改达标,整改验收后方可复产。要严格限制“散乱污”企业,绝不能放松监督检查,关键是定好标准,以严格整治倒逼企业转型升级。坚决禁止将不产生污染的企业列入“散乱污”,坚决反对“以停代治”“以停代管”等敷衍应对做法;不得对具有合法手续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企业采取集中停产整治措施。对能耗低、污染小、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但因手续不完善、规划未落实、污染治理设施不健全被列入“散乱污”的企业,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强规范改造、扶持提升。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双创双服”活动的实施意见和生态环境部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关要求,对扶持提升类“散乱污”企业区别对待,予以重点帮扶,开辟绿色通道,依法依规完善手续,加快推进整合搬迁、提升改造、组织验收,解决企业发展需要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扶持生态友好型中小微企业做大做强。

  (七)严禁建筑施工工程停工“一刀切”。对于依法依规取得施工许可的各类建筑工程项目(含取得施工许可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与扬尘管控措施到位的情况下,秋冬季可以正常施工。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在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和“两个全覆盖”要求的情况下,优先保障国家和省重点项目、扶贫易地搬迁项目和当地政府确定的民生工程正常施工;市、县重点项目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本区域环境管理需求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制定具体管控措施,实现清单化管理;其他工程项目除土石方(含破拆、改造)工程停工外,室内地面铺装、内外墙体及内部装修等工序,在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可不采取停工措施;为重点项目配套的砂石料场、商品砼企业,在严格落实环保措施要求、环保设施健全并稳定运行,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可采取轮换生产等减排措施,确保国、省重点项目建设需要。其中,污染防治设施不全或不稳定运行,没有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要立即停止排污,限期整改到位;对出现环境违法行为的,坚决依法处罚到位。对不能按期完成整改的企业或项目,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或项目,要依法依规处罚,各级住建、环保等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决责令停止施工。

  (八)严禁错峰生产“一刀切”。各地要加强调查研究,对每一个涉污企业分析评估,依据环境管理目标需求,根据排放量及排放强度分级分类管控,建立秋冬季错峰生产企业清单(落实到工序、设备),制定错峰生产方案,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钢铁、焦化、铸造、建材、碳素、化学原料药(农药)、有色、化工制造等高污染排放行业,符合现行产业政策,污染物能够实现稳定达标排放且依法获得排污许可证的,要按照排放绩效评价,秋冬季采取差异化错峰生产。鼓励重点行业企业进行产业升级、技术升级、管理升级,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领跑者”企业。对实现超低排放、工艺技术先进、产品优质高端的“领跑者”企业,不列入错峰生产名单;对其他不涉及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等污染物和VOCs排放的企业(或工序、生产线),不列入错峰生产名单,严禁“一刀切”式停限产。对无证排污、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的企业,坚决依法查处,严惩重罚,第一时间停止排污,第一时间停产整治,对于拒不整改的,采取按日计罚、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移交司法机关等强制措施。

  (九)严禁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一刀切”。各地要科学研判,提前预警,逐个企业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细化到生产线、工序和设备,并在企业明显位置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要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启动重污染天气响应措施(除国家要求和重大活动保障任务需要外),提前1 - 2天发布预警信息,给足企业应急响应准备时间,严禁擅自提高预警级别,扩大预警范围。重污染天气期间,对能够稳定达到国家或省规定的超低排放限值的工序和设备,达到“绿色”建材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目标的企业,按照“多排多限、少排少限、不排不限”的原则,采取适度应急减排措施,严禁“一刀切”。

  (十)严禁督察执法检查“一刀切”。专项督察和强化督查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既定部署和保障措施,执法检查是加强环境监管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必然要求,要坚定不移、真督实查、不循私情、铁腕执法,但决不允许借中央、省级环保督察、专项督察、执法检查等名义采取一律停工停业停产的敷衍整改、机械整改、表面整改做法,以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和群众正常生活。要聚焦交办问题深入抓好整改,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严禁对督查交办的问题,不调查、不研究、不治理,而采取“一停了之”“以停代治”“不闻不问”的“障眼法”或“常停久治”“久治不验”等“拖延术”,严禁应付督察检查搞“一刀切”,坚决避免集中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

  四、保障措施

  (一)突出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和“管发展的管环保、管生产的管环保、管行业的管环保”要求,加强对本行政区域或分管行业领域内污染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科学统筹,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精细制定差异化管控措施,分类施策、精准治理,实行清单式管理并向社会公开。要对辖区内或分管行业领域内存在的“一刀切”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要强化环保、质量、技术、能耗、安全等标准倒逼,加大财税和金融政策扶持力度,突出环保引领,实现转型提升,推动绿色发展。

  (二)强化部门监管责任。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分管领域工作的调查研究和监督管理,坚决杜绝通过“发通知、打招呼”等临时性“一刀切”关停方式,坚决反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一刀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反对生态环境问题的虚假整改、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坚决反对“一刀切”粗暴的管控措施,应付环保督察检查。对有关职能部门在贯彻落实防止“一刀切”方面工作部署不力、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依法依规予以追责问责。

  (三)严格落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要进一步提升企业环境守法意识,督促加强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引导企业开展深度治理和提标改造,切实减少污染排放。对弄虚作假、违法生产、偷排偷放、超标排放、无证排污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一以贯之地保持严查重处的高压态势,一经发现,一律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四)发挥群众和社会监督作用。本着依法依规、公开公正、联防联控的原则,依托政府门户网站、环保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及其他相关媒体,进一步做好差别化环境管理信息公开,加强宣传引导,普及政策法规,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积极扩大公众参与,鼓励人民群众对身边存在的“一刀切”问题进行监督。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逐一核实,及时回应,合理合法的意见诉求要积极采纳,始终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求作为努力方向,始终将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根本标准,为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各地要参考本指导意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科学、详实、可行的严禁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一刀切”实施意见。在执行中有什么意见建议,请及时向省大气办报告。省大气办要对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开展专项督察,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各种形式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担当、不作为行为予以公开曝光,依规依纪予以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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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已组建5个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决定10月10日至11月10日进驻保定市、定州市、廊坊市,11月15日至12月15日进驻石家庄市、邢台市、邯郸市,开展省委省政府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工作。

2019-10-15 10:28:34

水泥行业推行错峰生产,应该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推进,如果想用利用错峰生产来达到稳定市场的目的,实在不妥,毕竟“去产量不是去产能”。

2019-08-22 08:59:34

“水泥价格只有理性回归,水泥行业才不至于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河北省建筑材料工业协会副秘书长彭拥军近日在与中国水泥网交流中这样表示。

2019-05-24 09:28:42

近年来,为进一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水泥行业加快了产业布局优化和转型升级工作。异地搬迁、产业转移等成了行业热议的事件。

2019-04-29 09:20:30

018年山东全省全年熟料产量7600万吨,同比增长0.94%;水泥产销量1.23亿吨,同比减少0.7%;水泥综合销售价格超过420元/吨(含税),同比提高近70元/吨;全省行业利润总额突破150亿元,创历史最好水平。

2019-04-28 13:05:25

房地产作为水泥消费三驾马车之一,早已超过了传统意义上的三分之一比例,并逐渐成为不少地方的水泥市场消费主力。可见,房地产的走势将直接关系水泥需求的变化,进而影响水泥价格。2019年房地产将呈现如何形势,牵动着水泥行业的关注。

2019-03-27 09:37:14

“如果去年多生产5000万吨水泥,那全行业将损失1000亿元;如果多生产一亿吨,那全行业将陷入亏损。”在谈到去年全国水泥行业情况时,行业专家、湖北世纪新峰水泥董事长诸葛文达这样断言。

2019-02-22 09:36:56

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吕桂新巡视员带队一行8人赴邢台市开展错峰生产

2019-01-24 10:50:36

“超低排放是否适用于当前的水泥行业?”对于超低排放的讨论,有行业人士提出质疑。就当时的国内水泥排放情况来看,除了在粉尘排放上实现了超低排放的目标,但是其他两样污染物,特别是氮氧化物显得较为困难。

2019-01-21 09:10:51

更有行业人士认为达到超低排放和协同处置及供暖等生产线免除错峰生产是政策的漏洞。企业要严格执行差异化错峰政策,对于打着各种旗号不执行错峰生产的企业要严肃处理。

2019-01-20 16:18:41

日前,石家庄市政府印发《石家庄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对水泥及相关产业大气污染治理提出严格要求,明确不得新建水泥生产线,明年6月1日前,水泥厂需安装氨逃逸在线监控设备。

2019-01-05 09:19:57

据国家生态环境部报道,截至12月6日,中央环保督察组第二组正式结束对山西省的督查工作,至此,2018年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五个督察组全部结束督查进驻工作。

2018-12-09 09:59:58

为科学制定2018-2019年秋冬季企业差异化错峰生产、应急减排措施,不断提高环境管理精细化水平,努力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环境高水平保护“双赢”,当天上午,市大气办组织市环保局、市工信局和生态环境部派驻我市“一市一策”跟踪研究小组、PM2.5专家组及各县(市、区)相关部门、相关企业,共70余人,召开《廊坊市重点行业重污染天气应急绩效评价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座谈会,面对面征求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和部分企业意见建议,进一步增强指南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2018-11-27 11:07:02

尽管新疆、辽宁违法开窑复产是个案,但这两地水泥行业面临的问题也应该引起全国水泥行业的重视。若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产能过剩问题,随着市场需求的不断下滑,“违法”开窑求生存的个例是否会演变成常态?这些都值得咱们水泥同行深思。

2018-11-18 09:18:52

日前,山西省临汾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继续实施重点工业企业差异化生产管控的通知》(临气指办发〔2018〕号)文件,建材企业未按要求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或治理后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水泥企业(含粉磨站)限产50%,按时段轮流停产。

2018-10-10 10:24:49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关于转发《河北省严格禁止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一刀切”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通知》对各省级环保部门表示,请认真学习和借鉴河北省做法,可以预见,未来一段时间内,各地或将集中出台一批禁止“一刀切”,推行差异化错峰生产的文件和措施。

2018-10-10 09:08:41

近日,《邯郸市2018-2019年重点行业采暖季差异化错峰生产方案(意见稿)》出台,邯郸市要求2018-2019年采暖季列入错峰生产的重点行业有钢铁、焦化、砖瓦、水泥、陶瓷和其他建材等10个行业。对错峰生产企业实施差异化管理,科学优化秋冬季重点工业企业限产限排方案,严禁“一刀切”方式。

2018-10-09 12:37:56

环保治理从过去“一刀切”式的关停限产向依据企业排放绩效进行差异化管理方式转变,明确环保督察和环保限产等仅仅为治理手段而非目的,避免行业内“劣币驱逐良币”的不合理现象。水泥行业也是如此,行业内环保投入较多、生产规范程度高、产品结构优质的企业方能将享受落后产能出清带来的红利。

2018-10-09 11:38:55

记者从河北省环境保护厅获悉,《河北省重点行业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绩效评价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近日出台,要求对钢铁、焦化、铸造、建材、碳素、医药(农药)制造等行业严格执行减排措施。通过对重点行业开展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绩效评价,科学制定差别化的停限产措施,严禁“一刀切”,有效减少秋冬季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

2018-10-09 10:07:30

错峰生产的目的是为了避免在采暖季节里污染物排放叠加,提高环境质量。如果能够通过提高环保标准,淘汰一批环境污染严重的企业,岂不是可以从根本上达到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目的?

2018-10-08 10:35:19

日前,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 、应急管理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能源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天津市人民政府、河北省人民政府、山西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河南省人民政府联合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2018-2019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2018-09-29 09:21:22

9月份以来,水泥市场逐步进入传统需求旺季,受原材料价格上涨及企业错峰停产等多种因素影响,多地纷纷公布上调水泥价格的公告。但与之相对的,近期水泥股却出现连续下跌,与依然处于高位的水泥价格形成鲜明对比。尤其是本周一以来,受市场传闻影响,水泥建材类个股大幅下挫。

2018-09-19 09:52:33

进入公元2018年,一场砂石短缺风暴席卷而至,伴随着监管飓风的助力,风暴能量逐浪推高,及至8月上旬,形成了无问西东、不论南北,砂石料天量短缺的旷古奇观,这也是中国推进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最为严重的一次短缺,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天价誓不还,一首打油诗还是比较形象的展示了当前建筑用砂的奇缺状态。本文以纪实评论体方式记录城市化建设中的这样一个瞬间,历史长河的一瞬间。

2018-09-13 10:07:53

近日,河北省大气办印发《河北省严格禁止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一刀切”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中,要以统筹污染治理与经济发展、社会民生相协调为重点,按照污染排放绩效和环境管理实际需要,科学制定实施差异化管控措施和监管措施,坚决反对“一刀切”。

2018-09-13 09:08:22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最近,不少房产销售和中介人员都在朋友圈转发这样一条消“最强停工令”:号称从今年10月1号到2019年3月1号这六个月内,京津冀以及周边地区的工地将不能施工!有房产销售和中介还说,10月1号之后开发商就拿不到预售证了!有钱买不到房的情况马上就出现了。

2018-09-10 14:44:20

第二阶段环保强化督查已于8月20日启动!本轮重点是督察矿山治理和扬尘治理,这两项和砂石行业息息相关!其中,砂石矿山生产以及砂石运输被全面督察。目前,各地掀起“散乱污”关停大潮,砂石行业必须引以为戒!

2018-09-06 09:29:02

8月31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部署好未来三年建材工业错峰生产的相关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召开建材行业错峰生产工作座谈会。

2018-09-03 14:39:36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现将《河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08-29 09:57:50

据了解,新一轮第二阶段环保督查将于8月20日启动强化督查!小编现将此次督查目标任务、重点督查内容、 督查时间具体安排、强化督查工作方式给各位老板梳理一下,建议有时间要看,没时间也要看,响鼓不用重锤,长点心,躺枪划不来!!

2018-08-14 09:08:29

地方工业主管部门应该深入水泥企业一线,了解企业所思所想,科学制定限产停产措施,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同时,实施差别化管理,激厉企业改造升级、追求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性。而不是动辄下个限停产红头通知完事,让企业无所适从,十分被动。

2018-08-03 13:47:58

6月7日上午,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回头看”工作动员会在南宁召开。至此,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全部实现督察进驻。根据安排,第一批“回头看”进驻时间为1个月。那么,这1个月来,全国各地环保督察“回头看”和砂石相关的问题有哪些呢?

2018-08-01 13:54:56

《通知》表示加大过剩产能压减力度,严格执行产能置换办法。科学制定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差别化管理,并将错峰生产方案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加大秋冬季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加强错峰生产督导检查,严防错峰生产“一刀切”和扩大范围情况的发生。

2018-07-25 20:40:33

1.美国发起国际贸易战,总体来看利于美国,不利于其它国家,包括中国。对美国,我们不要低估特郎普的决心和狠劲,特别要预防其利用国内经济失衡之机,撕开危机之口。

2018-07-04 11:04:25

继5月28日国家生态环境部出台《禁止环保“一刀切”工作意见》后,近日广东、广西、云南、河南、黑龙江、内蒙古、山东等省自治区陆续发文,积极落实“严禁环保‘一刀切’行为”

2018-06-12 16:38:27

中国水泥研究院分析师吉晋鹏也认为水泥错峰生产,就是指在我国北方地区冬季釆暖期内,错开水泥生产和采暖用煤高峰,后来又将夏季用电高峰也加了进去,所以错峰生产错的是煤炭和用电高峰。

2017-12-20 13:13:13

水泥起源于古罗马,500年前水泥和现在没有太大差距,关于水泥,下面的12个问题你都了解吗?

2017-11-29 11:06:18

日前,河南省政府发布《河南省2017-2018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对建材行业等6个行业提出错峰生产任务。

2017-09-12 11:55:40

今年下半年,国内环保治理骤然升温。部分地方,环保督察虽然对环境违法行为起到了有效的控制作用,但是“一刀切”现象也较为严重,大量厂家被关停整治,原材料价格暴涨,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影响到社会经济稳定。

2017-08-31 09:07:47

《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对及采暖季错峰生产专项实施方案》加大采暖季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按照基本抵消冬季取暖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原则,制定企业错峰生产工作方案和任务清单。水泥(含粉磨站)、铸造(不含电炉、天然气炉)等行业,采暖季全部实施错峰生产。

2017-08-09 10:50:39

国信证券研报称,政府有形之手显示了它的影响力,水泥行业有近3500家企业,价格战此起彼伏,一刀切的错峰政策令水泥企业停下了产能竞赛;2017年全国平均库容比整体维持在60%左右,远低于2015年和2016年70%的水平。

2017-07-06 09:09:15

在经历过前期价格回暖之后,受国际市场持续低迷与国内基建提速缓慢等多重影响,我国水泥价格再次下跌,利润大幅缩减。业内人士指出,此前超高速发展使水泥需求被提前透支,因此,未来淘汰落后产能,推进兼并重组是化解产能的主攻方向,预计将有至少5亿吨低标号产能出局。

2015-12-29 09:56:01

Near the end of the year, the domestic concrete market demand continued to weaken, the cost support declined compared with the previous period, and the price of concrete in many places declined steadily. From December 19 to December 25, the national concrete price index closed at 111.39 points, down 0.80% annually and 10.97% year-on-ye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