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底工信部商发改委、国资委对《部分产能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以《钢铁、水泥和平板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工信部原[2017]337号)下发,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
《实施办法》对水泥行业,严禁备案和新建扩大产能的水泥熟料项目。确有必要新建的,必须实施减量或等量置换,制定产能置换方案。位于国家规定的环境敏感区的水泥熟料建设项目,每建设1吨产能须关停退出1.5吨产能;位于其他非环境敏感地区的新建项目,每建设1吨产能须关停退出1.25吨产能;西藏地区的水泥熟料建设项目执行等量置换。
新建的水泥熟料项目除西藏外,都须实施减量置换。工信部原材料司刚刚在京召开座谈会,宣贯《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与会各方代表结合各自工作和行业投资管理可能面临的事项与疑惑进行了充分交流。
在交流中,有代表提出发展特种水泥是国家鼓励的,在有关政策中也被列为“除外”,可否“网开一面”,或可实行等量置换。此口子可不可开?
《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文件在水泥分业施策中要求,综合利用废渣发展高标号水泥和满足海洋、港口、核电、隧道等工程需要的特种水泥等新产品。但这一发展特种水泥有一前提是鼓励依托现有水泥生产线,而决不是新建。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4号)文件提出,要加快转型升级,提升水泥制品。其中要求加快发展专用水泥。专用水泥为专门用途的水泥。在中国水泥界,将专用水泥和特性水泥统称为特种水泥。(见王燕谋《中国特种水泥》)这一发展专用水泥也应是在转型升级中实现。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本)》规定,建材要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中有干法中空窑,并注明,生产高铝水泥、硫铝酸盐水泥等特种水泥除外。这是考虑到,我国从上一世纪50年代用中空干法回转窑烧结法生产铝酸盐水泥成功后,便在全国普遍推广,一直沿用至今的事实。一般采用尺寸较小的Φ2.2*45m中空回转窑。对于普通硫铝酸盐水泥,我国普通硫铝酸盐水泥都采用干法回转窑生产方法,包括中空干法回转窑、立筒预热器干法、旋风预热器干法和预分解窑新型干法。但王燕谋进一步指出,预分解窑新型干法能生产出高质量的普通硫铝酸盐水泥,应当是硫铝酸盐水泥企业技术改造的方向。(见王燕谋《中国特种水泥》)对使用中空干法回转窑生产硫铝酸盐水泥也应是过渡而言。
作为生产通用水泥必须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如用于生产高铝水泥、硫铝酸盐水泥等特种水泥是当前产业政策所允许。不过,不应将此生产工艺装备“除外”延伸或扩大到产业政策其他范畴。
在国务院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再次)明确,对于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项目,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各地方、各部门不得以其他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新增产能项目。
国务院颁发《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规定,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企业应当在开工建设前通过在线平台将“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声明”告知备案机关。还规定,企业投资建设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项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或者责令停产并恢复原状,对企业处项目总投资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没有实施产能置换的水泥熟料项目已定义为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项目。新建特种水泥生产线也必须实施产能置换。退一步说,特种水泥生产量毕竟少之又少,从通用水泥海量产能中匀出那么一点不应该是太难的事。
在水泥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矛盾还没有根本缓解,行业稳中向好的发展基础还不牢固的当今,对新建水泥生产线从严控制,从严实施减量置换是必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