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底前注册的营运类黄标车全淘汰
5月12日,《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2015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出台,全面推进山西省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今年将重点实施清洁生产、机动车污染防治和工业大气污染治理等10个方面,共计36项任务。
水泥等新增产能项目严禁审批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今年山西省严禁审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炼焦等新增产能项目。同时,继续依法开展钢铁、水泥、电解铝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电解铝、水泥行业分别淘汰落后产能7万吨、60万吨。全部完成钢铁、水泥、化工、石化等重点行业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
严格项目准入,新建煤矿同步建设煤炭洗选加工设施。确保全面供应符合国四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即日起,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等多部门将联合进行全省油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销售行为。
全省至少淘汰1000台燃煤小锅炉
今年,全省各设区市的建成区,将全部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茶浴炉。按照计划,全省至少淘汰1000台燃煤小锅炉,累计完成全省燃煤小锅炉淘汰总任务的50%。开展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综合整治。完成2000吨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和10家工业企业燃煤窑炉清洁能源替代工作。
火电、钢铁、水泥、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等行业国控、省控重点工业企业和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包括供暖锅炉与工业锅炉)均要安装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增设烟粉尘监控因子,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实施扬尘控制,95%以上的工业企业堆场达到《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
今年达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都要强制报废
全部淘汰2005年年底前注册的营运类黄标车,具体由省交通运输厅运管局、省公安厅交管局、省环保厅、省商务厅、省财政厅联合推进。还将对2015年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全部予以强制报废。
大力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加快城市公交运能、公交基础设施、智能公交系统以及慢行系统建设,推进太原市创建国家“公交都市”,提升公交服务水平及公交出行分担率。
年内要创建2—3个省级园林城市
今年,山西省将全面强化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全省所有施工工地出口设置冲洗装置、施工现场设置全封闭围挡墙、施工现场道路进行地面硬化、渣土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等。
今年起,山西省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面开展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将作为安全考评的重要内容。
全省城市(含县城)绿化覆盖率达到39.9%,创建2—3个省级园林城市和1—2个国家级园林城市。各县级市创建3—5条以上省级保洁示范街道。实施道路机械化清扫,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城市建成区机扫率均达85%或在2012年的基础上年均增长6%以上。
PM2.5监测实现全省全覆盖
全省实现PM 2.5监测全覆盖,太原市建设2个国家直管监测点,其他10个设区市分别建设1个国家直管监测点。完成省级和设区城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今年,山西省还将建立完善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的布点采样、仪器测试、运行维护、质量保证和控制、数据传输、档案管理等进行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保障监测数据客观、准确。
建立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山西省将每月公布11个设区市空气质量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