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兵团开展首季经济“开门红”活动的总体要求,兵团发展改革委制定了《2015年4月底前兵团部分重点项目开(复)工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开工方案》)。兵团确定2015年4月底前开(复)工建设50个重点项目,由兵师两级分别采取不同方式启动。50个重点项目总投资629.8亿元,其中2015年计划投资165.9亿元,主要涉及保障性住房、教育、卫生、水利、能源、工业、城镇基础设施等行业。兵团安排的开工项目16个,2015年计划投资79.1亿元,师安排开工的项目34个,计划投资86.8亿元。
《开工方案》要求重点开(复)工项目由兵团宣传部、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工信委、民政局、卫生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援疆办等责任部门协助项目单位制定具体方案。师安排开(复)工的项目由各师制定开(复)工方案并组织实施。
兵团党委宣传部、兵团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工信委、民政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卫生局、援疆办等责任部门协助相关师和重点项目单位制定具体开(复)工方案,加快完备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开工条件,确保按照既定的时间、地点开(复)工。兵团将于5月份对项目开(复)工建设的效果进行总结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