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吸取“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就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其中,针对非煤矿山行业做出以下要求:
各地方应急管理厅也是接连出台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治理。
安徽省
开展非煤矿山安全隐患集中治理
日前,安徽省应急管理厅会同省经信厅印发了《安徽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和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方案》,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非煤矿山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治理和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主要任务是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和专项执法,全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
专项行动将分别对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等22个方面进行重点检查,时间集中在第二季度,分集中自查、执法检查、巩固提升三个阶段进行。同时,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主动作为,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好专项行动;要以此次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和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为契机,做好“岗位练兵”工作,切实提高安全监管水平;要落实闭环管理措施,跟踪落实;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做好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宣传发动、公开曝光工作,切实体现专项行动的实效。
湖北省
将开展非煤矿山等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执法检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安委会,各市级应急管理局: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9〕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把握总体要求,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领会《通知》总体要求,充分认清当前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严峻的安全形势,深刻吸取近期内蒙古银漫公司“2·23”和江苏响水“3·21”等重特大事故教训,要更加坚决、更加有力、更加扎实的开展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压实,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围绕重点内容,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各地要切实增强专项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及时将《通知》要求传达至辖区相关企业和单位,并按《通知》要求迅速制定专项执法检查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检查计划和方案要围绕《通知》明确的执法检查重点内容,突出危险化学品“六查”,煤矿“四查”,非煤矿山“五查”,消防“七查”。对三大行业要分类组织,并联合消防一起行动,坚决消除危险化学品、煤矿和非煤矿山企业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前期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专项执法行动和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未完成事项也要按《通知》要求,做好重点内容的执法检查工作。
三、严密组织实施,确保执法行动不走过场。按照《通知》关于督促企业自查、专项执法检查和重点督导检查的要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领导要亲自督促企业自查,亲自审定专项执法检查方案,亲自带队检查。各地要强化专家指导服务,成立专家指导服务团,共同参与执法检查;要充分运用省信息平台开展执法工作;要强化督查检查,严格安全隐患整改标准,及时复查隐患整改的落实情况,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一盯到底,做到闭环处理。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和非法违法行为的企业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理,该停产整顿的要立即停产整顿,该关闭取缔的要尽快关闭退出,坚决杜绝因安全隐患整治不彻底、执法查处不到位而导致事故发生。
请各地将专项执法检查开展情况于4月25日前上报省应急管理厅。
辽宁省
推进非煤矿山治理 安全不达标将关停
从辽宁省应急管理厅获悉:辽宁全力推进非煤矿山综合治理,健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持续推动“五化”示范矿山建设。目前,全省已完成整顿750家,并开始100家“五化”示范矿山建设工作。
今年,辽宁将持续推动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信息化、科学化的“五化”示范矿山建设,到年底全省计划建成100家“五化”示范矿山,及时淘汰落后的设备、工艺及方法,鼓励中央、省属企业和大中型矿山在技术改造、产能扩建项目中优先选取充填采矿法、凿岩台车、高陡边坡在线监测监控、尾矿库在线监测监控系统等先进适用技术装备,进一步提升非煤矿山安全保障能力。
开展“五矿共治”专项行动,加大非煤矿山综合治理力度,是今年省政府“重强抓”专项行动目标任务之一。为进一步健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辽宁省明确了省、市、县、乡镇各级安全监管职责,对风险较高的矿山和三等以上级别的尾矿库进行提级,由市级负责日常监管,并要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均制定监管责任清单,确保每一家非煤矿山企业都处在监管范围内,且均有一个监管主体。组织各地对全省非煤矿山进行了调查摸底,将安全基础差、隐患多、安全生产许可证不能及时延续的矿山企业作为重点整顿对象,逐一排查分列为黑白名单,梳理出达标保留、整顿提升、整合做大、淘汰关闭四类矿山企业。目前已完成整顿750家,并确定245家高风险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建立一矿一档、一库一档的安全生产档案。
此外,省应急管理厅正在开展地下矿山专项执法行动,对单班入井30人以上的地下矿山进行重点执法指导,紧盯突出问题,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处罚违法企业,推动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山东省
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非煤矿山等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
记者从山东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了解到,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的部署要求,山东省即日起在全省开展为期3个月的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消防、冶金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
其中,对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全覆盖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包括对涉及硝化反应的化工企业、停产停业化工企业进行“回头看”,并对省政府认定公布的化工园区的区域安全风险评估与整改情况,特别是园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对周边单位的安全影响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煤矿领域在高风险煤矿安全“体检”重点内容基础上,以矿井各大生产安全系统和瓦斯、水、火、冲击地压等重大灾害治理为重点,查生产布局、采掘接续、设施设备等与查制度措施、技术管理、人员素质、劳动用工、领导干部带班下井等相结合,“一矿一策”确定检查内容。非煤矿山重点查尾矿库、地下矿山和陆上石油天然气企业。消防以大型商业综合体、劳动密集型企业、娱乐场所、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商住楼以及群租房、高层住宅为重点。冶金等工贸行业重点对金属冶炼、涉爆粉尘等领域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城镇燃气检查范围则要覆盖所有燃气厂站、输配管网、小区管网、终端用户等燃气设施。
据介绍,专项执法检查采取督促企业自查、专项执法检查、重点督导检查、专家服务指导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专项检查,山东省将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山西省
出台“硬核”举措 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近日,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印发了《2019年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明确了今年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六个目标任务。
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加强属地监管
政府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实施细则,全面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紧紧盯住遏制重特大事故这个总目标不放松,按照分级属地监管相关规定和安全监管责任清单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企业要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关规定,细化量化其法定职责,健全完善安全管理责任清单要求,推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落实。
对标煤矿,推动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深入开展
要把“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作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有力抓手,参照吸收煤矿先进的安全管理经验,认真落实国家关于非煤矿山行业安全风险管控的指导意见,明确风险辨识要求、风险评估方法、风险管控措施,指导企业管控安全风险,按照国家、省的相关规定,监督指导企业深入排查治理重大隐患,努力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着力推进尾矿库湿排改干排等工作有序开展
今年山西省将加大安全投入,重点开展尾矿库湿排改干排和在线监测四级联网两项工作,并持续推进非煤矿山采空区治理工作,年内将完成30座尾矿库湿排改干排技术改造任务,做到从源头上提高尾矿库安全保障能力。通过在线监测四级联网建设,进一步提升非煤矿山企业科技化、信息化管理水平。
强化监管执法,推进非煤矿山依法治理建设
各市县监管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科学编制本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明确检查重点对象、检查频次和重点执法任务,严格规范执法。监管部门要监督指导地下矿山企业按照规定和标准进行井下安全管理,加大对企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力度。
立足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按照山西省集中检查和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工作要求,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和安全“体检”工作,要突出重点,坚决打击企业存在的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发现重大隐患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顿,并做好挂牌督办工作,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要一律关闭。
严把安全准入关口,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
山西省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达不到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工艺设备的矿山建设项目、新的“头顶库”和“头顶库”加高扩容建设项目、新建独立选矿厂尾矿库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查批准。要严格竣工验收监督核查要求,明确验收程序、内容和责任。以井下人员运输设备为重点,在金属非金属矿山领域着力推广先进适用工艺技术,提高设备安全保障能力。
针对山西省即将迎来主汛期的形势,省应急管理厅要求,各非煤矿山企业在汛期前要对矿山和尾矿库防排洪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护,将防汛度汛措施细化落实到每个企业和作业岗位。企业要切实做好汛期值班值守、巡查检查和应急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强降雨期间停产撤人制度。监管部门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防汛安全工作制度及措施,强化应急演练,备足防汛抢险物资,实现非煤矿山尾矿库安全度汛。
河南省
即日起启动非煤矿山“全面体检”
为确保汛期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河南省应急管理厅日前下发通知,决定自即日起到2019年5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
据了解,本次专项整治将围绕四大类整治对象重点排查安全问题,分企业自查、县(市、区)属地复查执法、省辖市抽查三个阶段进行。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将于4月15日至5月30日成立执法检查组对各地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直接进行闭环执法。
●尾矿库:重点检查坝体出现裂缝、管涌、隆起情况;安全超高和最小干滩长度符合设计情况;浸润线控制情况;排水、排洪系统完好情况;超范围、超能力排放问题;尾矿库三级库长建设情况;头顶库汛前预案演练情况;停产库、关闭库安全巡查情况。
●地下矿山:重点检查矿山运输车辆取得安全标志情况;井下5人以上(含5人)无轨胶轮车使用干式制动器情况;提升系统强制检测情况;超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设计批复范围开采、建设情况;防范碰撞、坍塌、中毒窒息事故工作情况。
●露天矿山:重点检查高陡边坡及凹陷型开采巡查监测情况。
●石油站场:重点检查防雷、防静电、防火和防爆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