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黑龙江省工信委会同黑龙江省环保厅联合发布2018-2019年度水泥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函。
通知称,为化解黑龙江省水泥行业产能供需矛盾,合理缩短水泥熟料装置运行时间,改善采暖期大气环境质量,决定在2018-2019年度采暖期继续开展水泥错峰生产工作。
错峰生产时间及范围:自2018年10月20日至2019年4月20日,在黑龙江境内所有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含利用电石渣生产熟料的企业)全面实行错峰生产,其中承担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及有毒有害废弃物等任务的生产线原则上可以不进行错峰生产,但应适当降低水泥生产负荷,在错峰生产期间,有关部门将会加强对水泥企业生产情况的检查监督和执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