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吉林省长春市政府网站获悉,长春市将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百日攻坚”行为,全面实施固定污染源达标排放、燃煤小锅炉“清零”、重点行业错峰生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扬尘污染防治、机动车污染防治、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重污染天气应对等8个专项行动。
“百日攻坚” 的具体期限是2017年10月20日至2018年1月31日。而长春市区域内水泥熟料、砖瓦、陶瓷、石膏板等建材行业将在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期间全部实施停产半年。此前的10月18日下午,长春市政府还再次召开大气污染防治专题会议,对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
长春市此举也是响应吉林省的环保行动。10月16日,吉林省环境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吉林省2017年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百日攻坚”行动方案》(下称“《行动方案》”),明确指出,2017年10月20日至2018年1月31日期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百日攻坚”行动。总体目标为:全面完成《大气十条》考核指标,2017年全省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控制在70微克每立方米以下,其中,2017年10-12月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控制在90微克每立方米以下,较2013年同期下降7.2%以上。
《行动方案》就提到,建材行业全面实施错峰生产。全省区域内水泥熟料(有水泥窑生产设施的,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砖瓦(包含所有烧制工艺、不含仅挤压成型类免烧砖)、陶瓷(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石膏板等建材行业,从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全部实施停产;水泥粉磨站、商砼制造、石材加工、采石采砂等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应实施停产。该项工作由吉林省工信厅牵头。
单从水泥行业来说,吉林全省去年实施期限为2016年11月15日至2017年3月31日。这也就意味着,和往年相比,今年水泥企业将提早半个月实施停产,也将晚一个月结束。
截至目前,山东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黑龙江省等地都已发布相关方案,水泥错峰生产比去年均提前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