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工信委黑龙江省环保厅联合发布《关于黑龙江省2017-2018年度水泥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错峰生产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16]351号)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2017]17号)精神,化解黑龙江省水泥行业产能供需矛盾,合理缩短水泥熟料装置运行时间,改善全省采暖期大气环境质量,将于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3月底前,在全省境内所有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全面实行错峰生产。
同时,省内哈尔滨市发布重污染天气I级红色预警,要求哈尔滨地区水泥企业自2017年10月18日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区域内水泥企业已正式启动重污染天气停限产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