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守好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不流失的防线,河南省国资委、河南省纪委驻国资委检查组今年以来加大对省属企业领导干部投资收购决策中的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其中驻委纪检组已实施6起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典型案件包括:河南省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李桔因违规决定直接投资购买基金产品3.33亿元、私设小金库等违规行为被依法开除公职;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张伟在投资收购某水泥建材公司中,擅自决策以5500万元先定价后审计评估,造成国有资产损失765万余元,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河南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董少佳因违法侵占公司财产、违规退还投标保证金等行为,被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河南省国资委介绍,河南对各省属企业普遍建立和完善了相应的经营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损失程度和影响,对单笔资产损失价值在500万元以下的一般资产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较大资产损失和1000万元以上重大资产损失,分别进行相应责任追究。今年以来,仅省属“三煤一钢”实施责任追究100余人次,处理违规违纪人员5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