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中国官方努力促成,但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婚姻”这半年多来仍然遇到不少尴尬。
2016年以来,在经济下行压力不减、投资低迷不振的情况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被视为提振投资、缓解政府资金压力的有效渠道,受到官方前所未有的重视。
各个部委频频“放大招”:继财政部、科技部等20个部委宣布联手启动PPP第三批示范项目申报筛选后,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日前主持召开PPP工作推进会,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主动作为。
地方政府也在积极为PPP“站台”。山西省提出,要综合运用投资补助、财政补贴、贷款贴息等形式,给PPP项目提供补助。作为中国首批PPP试点省份,湖南甚至把眼光瞄向海外,在香港向境内外推介了50个PPP示范项目,总投资额近850亿元人民币。官方数据显示,截至今年4月底,全国入库的PPP项目超过8000个,总投资达9.3万亿元人民币。
但热闹背后,尴尬不少,最突出的是PPP项目落地情况仍不乐观,“叫好不叫座”现象依然存在。在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22日于北京举行的PPP立法专题研讨会上,与会者认为这种窘境与法律缺失直接相关。
目前,中国有关PPP的法规多为部门和地方制定,法律效力不高。而PPP项目周期短则10年,长则30年,这么长的一段契约关系要想可持续,没有成熟的法律制度保障几乎无法想象。
山东省财政厅一位官员透露,不少民营企业之所以对参与PPP项目心存疑虑,就是由于法律缺位,“一旦发生纠纷,担心光靠一纸合同保护不了自身权益。”
此外,地方政府对PPP的理解“跑偏”也是PPP乏人问津的一大原因。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发布的最新报告显示,不少地方政府将周期长、投资大、利润低的公益性项目推给社会资本,把有经营收益的项目据为己有。
“把PPP简单作为公益事业的融资手段,这有违PPP的精神。”财政部条法司副司长赖永添说,PPP是政府和社会资本长期合作的“婚姻”,而不是融资的“一锤子买卖”。
第二个尴尬在于,官方大力推行PPP的初衷是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公共服务,拓宽民营企业的发展空间。但事实上,PPP反而在一定程度上挤出了民间资本。
一些企业家此前称,各地优质PPP项目基本上被国企垄断,民企要投入PPP项目难度较大,取得好项目更是难上加难。
用赖永添的话说,社会资本“实际上成了国有企业,成了央企”。这种情况固然与国企实力高于民企有关,但考虑到民间投资持续滑坡已成当前中国经济一大困扰,PPP对民间资本的挤出效应需引起足够关注。
这一点已经引起官方的注意。财政部副部长刘昆日前表示,要畅通民营企业参与的通道,使民间投资通过PPP真正有效进入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