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股份公告,公司拟采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中国建材等26名交易对方购买中联水泥100%股权、南方水泥99.9274%股权、西南水泥95.7166%股权及中材水泥100%股权等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50亿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支付重组费用等。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建材集团,最终实际控制人均为国务院国资委,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
公告称,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交易对方为中国建材、农银投资、交银投资、万年青水泥、浙江尖峰、北京华辰世纪、杭州兆基投资、立马控股、浙江邦达投资、上海檀溪、王佑任、陆海洪、李秀娟、陈韶华、倪彪、曾永强、段寿军、陈旺、丁泽林、肖萧、宁少可、马志新、王勇、张渭波、朱琴玲及颜茂叶。本次交易支付现金的交易对方为农银投资和交银投资。
公告指出,本次交易价格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并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评估结果确定。根据评估结果,标的资产总对价为981.42亿元,其中941.71亿元对价由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的形式支付,39.71亿元对价以现金形式支付。
另外,据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显示:
本次交易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把握行业机遇,打造我国业务规模最大的水泥A股上市公司
供给侧改革背景下,提高行业内部生产集中度,促进行业规范化和规模化发展成为了国家宏观调控的目标,兼并与收购是行业内部整合的主线。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将成为我国水泥行业的龙头上市公司。公司业务规模将显著扩大,主营业务及核心竞争优势进一步凸显,并通过全国性的业务布局,降低由于地区供需变化造成的经营波动,为全体股东带来更稳健的投资回报。
(二)充分发挥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之间的协同效应
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把标的公司纳入整体业务体系,充分协调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现有业务的协同发展,形成协同发展、互相促进、资源共享的良性互动。
采购方面,可通过共用双方供应商体系及优势管道,整合采购需求和计划,(例如与大型煤炭供应商及电力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并进行集中采购),进一步发挥采购端的规模效应,扩大采购规模,获得成本优势。
生产方面,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定期开展生产技术指标对标和内部及对外竞争,并期望通过专利技术、生产诀窍、特殊工艺的共用以及技术骨干的流动调配,以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
财务方面,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注入上市公司平台,可充分发挥上市公司的平台效应和融资能力,拓展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改善资本结构,为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提供支持。
(三)有效解决与标的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标的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亦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且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均为水泥、熟料、商品混凝土及砂石骨料相关建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与本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本次交易完成后,将有助于消除和避免上市公司与各标的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有效维护本公司及本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告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