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2006年国家发布的《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业界同仁都记忆犹新。其中,第八条明确提出:“鼓励和支持企业发展循环经济,鼓动和支持利用在大城市或中心城市附近大型水泥厂的新型干法窑处置工业废弃物、污泥和生活垃圾,把水泥工厂同时作为处理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企业”。时至今日,全国生产运行的新型干法水泥线有1700多条,而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城镇生活垃圾的水泥生产线不过20条,按照项目设计要求,正常运转的生产线就更少了。笔者在长期调研的基础上,就“雷声大雨点小”的协同处置局面进行了认真反思,仅以此献给同仁共享。
四大问题需解决
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是体制、机制的创新;是城镇生活垃圾处置的增长极;是从源头防治水体污染、土壤污染;是对“一埋了之”“一烧了之”自然垄断模式的有益补充。“十二五”以来,不少水泥企业在实践时,却遇到了四大问题。
问题之一:各自为政缺共识。实践已经证明: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10多个政府部门。多个部门之间的沟通、联动难;政策措施的制定,以及法制公平环境的建设与落实更是难上加难。其深层次的根源是受小生产传统习惯的影响,各自为政的自然垄断形成了“一埋了之”“一烧了之”处理模式。唯有改革、创新驱动,部门沟通、联动,识大体顾大局,才能形成利于协同处置的法制、政策公平环境。
问题之二:示范推动举步维艰。以贵州省为例,2013年9月,贵州省人民政府印发了《贵州省推行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实施方案的通知》,到2015年底前完成全省47条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建设。2014年贵州省省委确定11家水泥企业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为十大民生工程之一,在全国可谓史无前例。到2015年4月,已有贵定海螺、贵阳海螺、遵义海螺和遵义拉法基相继投入运营,其余7家协同处置项目正在实施中。表面看协同处置推动难,进度慢,其根本原因在于地方政府和企业都在等待国家出台支持鼓励水泥窑协同处置城镇生活垃圾的“量化宽松政策”。这也表明只有政策出台才能调动地方政府和水泥企业协同处置的积极性。
问题之三:垃圾供给无保障。据了解,业内已建成的协同处置示范工程项目,但在竣工投运后,垃圾供给按合同约定却大打折扣,不能满足连续稳定生产所需的生活垃圾量已经成了常态。
问题之四:投资回收无归期。据了解,水泥窑协同处置城镇生活垃圾需要投资,要从严管理工艺,要增加运行成本。虽然业内已建成的协同处置示范工程项目,但投产之日就成了亏损之日,“赔本赚吆喝”已经成了常态,若长期下去,投资回收无归期将变成现实。
上述四大问题中,第一个问题的解决是关键,如若解决,其他问题也就迎刃而解。
三大优势需宣传
由于城镇化快速发展,城市生活垃圾以6%~8%的速度激增,而垃圾处理能力相对不足,一些城市面临“垃圾围城”的困境。同时,部分处理设施建设水平和运行质量不高,配套设施不齐全,存在隐患,影响城市环境和社会稳定。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应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因地制宜集成多种先进处理技术统筹解决。实践证明: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具备三大独特优势。
独特优势之一:水泥窑具有独特的稳定高温环境和碱性环境,为“无害化”处理垃圾创造了条件。稳定的高温环境,可以高效分解二英和垃圾灰分,窑尾烟囱排出的废气中,二英含量远远低于国际先进指标(0.1ngTEQ/m3)。稳定的碱性环境可以中和酸性气体,同时固化(原料和垃圾中)重金属于水泥熟料晶体结构中,且不会影响水泥熟料和混凝土制品的质量。
独特优势之二: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可“吃干榨净”。垃圾中的有机物热值可实现三次利用(煅烧熟料的燃料之一,烘干物料的热源之一,余热发电的热源之一),其灰渣组分与水泥原料组分相近,可作为水泥生产原料利用,达到废渣和废水零排放,可谓将生活垃圾“吃干榨净”。真正实现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减量化”处置。
独特优势之三: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可“两省一低”。协同处置项目建设可在有条件的水泥企业技改实施,一般不需新增土地,且吨投资较新建垃圾焚烧发电厂少。项目可利用现有水泥窑布局就近实施,降低中转和运输费用。
上述三大独特优势,行业内宣传还马马虎虎,在主流媒体上宣传相当少,业界媒体必须跨界“走出去”,联动融合,要改革宣传方式,用行业典型实践、事实和数据说话,为赢得社会共识与支持,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大期盼需实现
在现有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中,可实现利用水泥窑“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的水泥工业,深感只有将《“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中明确提出的基本原则(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政府职责,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完善财税优惠政策,引入市场机制,充分调动社会资金参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的积极性。全面推进,重点突破,以大中城市为重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存量治理等工作,发挥引导示范作用。因地制宜,科学引导。考虑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加强分类指导,坚持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交通相对便利的区域,鼓励采取集中建设处理的模式。城乡统筹,区域共享。鼓励跨行政区域共建共享处理设施)落实到位,平等对待多种垃圾处理技术,才有生机、才有活力。
期盼平等之一:全社会进行产业宣传时,行业正能量应占主导地位。
水泥工业长期被“两高一资”和“产能过剩”笼罩着,无形的负面压力压得业内人士喘不过气来。宣传行业正能量严重不足,弱化了水泥工业在基础原材料工业中的地位和作用。历史和现实都证明:水泥工业在国民经济建设和发展中,在实现“四个现代化”过程中,在发展循环经济中,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中,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正为美丽中国出彩。因此,我们必须任性加大正能量宣传。
期盼平等之二:城乡统筹生活垃圾处理时,规划项目水泥窑要有位。
事实已证明:水泥工业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主城区等不少区域,已起到了政府的好帮手、城市净化器的作用。在城乡统筹生活垃圾处理时,应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引导、分类指导、规划平等,将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列入城市基础设施,推广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切忌不讲条件,一律规划“简单的垃圾发电项目”。
期盼平等之三:量化宽松的垃圾发电政策,尽快照亮水泥窑协同处置。
2014年10月30日,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主持召开“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就“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废弃物”问题建言献策。会上:国家发改委负责同志介绍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废弃物的有关情况,表示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废弃物是一种可行方式,国家发改委将研究落实投资、价格、财税、金融等方面的政策。
时至今日,“双周会”将过半年,我们仍在期盼尽快出台对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企业像垃圾焚烧发电厂的“量化宽松政策”(国家政策:每吨垃圾上网折算电量280千瓦时;垃圾发电上网电价0.65元/千瓦时;地方政策:吨垃圾处置费补贴,重庆为80元/吨左右;特许经营权)。水泥行业期盼如下:①地方政府在统筹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时,应将10%水泥生产线列入城镇基础设施;②有关部门要出台国家支付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最低价格标准,使水泥企业保持合理的盈利水平;③有关部门要结合正在修订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优惠政策目录》,把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列入优惠政策目录,按照处置量达到一定比例要求,对部分水泥产品实行80%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等。
综上所述,要实现“三大期盼”,行业协会必须加大工作力度:一是该跑步前进的要“跑部”。向国家有关部门汇报、协调、沟通阐述我们行业的诉求,争取他们的了解、理解、支持,尽快出台利于水泥工业健康科学发展的“量化宽松政策”,及列入国家“十三五”规划;二是扩大全社会宣传面,充分与主流媒体进行沟通,通过多种宣传形式正面、积极、平等的宣传水泥行业调整结构、转型发展、节能减排、提质增效、协同处置的巨大成就;三是加大全国龙头企业、地方骨干企业的联络,宣传水泥工业在新常态下的勇于承担社会责任,顾大局、识大体,努力实现社会、经济、生态效益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