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钢铁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7〕337号)和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钢铁水泥等行业产能置换工作的通知》(甘工信发〔2018〕241号)要求,现将张掖市山丹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出让水泥熟料产能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1月24日至2019年2月11日,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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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