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发布“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2020年度第一批次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评级情况的函”,内容显示,拟认定13家企业为第一批A级和引领性企业,44家企业为第一批B级企业。
其中水泥行业整理如下:
A级企业
天瑞集团萧县水泥有限公司
B级企业
蚌埠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淮南舜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保障类)
凤阳中都水泥有限公司(保障类)
全椒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铜陵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池州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要求,减排措施如下:
1、A级企业:
鼓励结合实际,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2、B级企业:
黄色预警期间: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
橙色预警期间:限产20%,以“环评批复产能、排污许可载明产能、前一年正常生产实际产量”三者日均值的最小值为基准核算;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
红色预警期间:停产;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
3、C级企业:
黄色预警期间:停产50%,以生产线计;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
橙色及以上预警期间:停产;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
4、D级企业
黄色及以上预警期间:停产;停止公路运输。
5、粉磨站(系统)、矿渣粉、水泥制品等工业企业:
(1)引领性企业
鼓励结合实际,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2)非引领性企业
黄色预警期间: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