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规章百余件 我国环保政策与时俱进

2016-08-05 08:59:34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环境保护部近日对所有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并发布《关于废止部分环保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对10部部门规章和121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环境保护部近日对所有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并发布《关于废止部分环保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对10部部门规章和121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为方便各级环保部门及社会各界正确理解此次部门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别涛近日接受中国工业报记者采访时对《决定》做了详细解读。

  规章文件“达标”即可废止

  中国工业报:废止这些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标准是什么?

  答:按照下位法必须符合上位法的原则,环境保护部对四类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一是不利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二是主要内容同现行有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精神相抵触、不协调的;三是带有明显计划经济色彩,严重政企不分、政事不分、政社不分,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不符合世界贸易组织(WTO)运行规则以及妨碍社会主义统一市场经济运行规则等明显不适应现实需要的;四是已有新的规定,或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适用期已满等不需要继续执行的。

  考虑到废止后的衔接问题,对后续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未覆盖或无衔接的规章和文件,未纳入此次废止范围。

  中国工业报:哪些文件属于规范性文件?

  答: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主要是指环境保护部(含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环境保护局)为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并公布,涉及环境保护管理相对人权利和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并能够反复适用的文件。

  此次废止的121件规范性文件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主要内容同现行有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精神相抵触、不协调,如《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明显不符合现行管理要求或不适应现实需要,如《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已有新的规定,如《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的通知》;调整对象已消失,如《关于明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工作任务已完成、适用期已满等不需要继续执行,如《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等。

  原文转发国务院的文件、规范本部门内部工作管理制度的文件,以及对具体业务工作进行检查部署的文件,此次清理不按规范性文件处理。

  多数规章不宜继续实施

  中国工业报:此次废止了哪些规章?为何废止?

  答:在此次文件清理工作中,环境保护部共废止了10部部门规章,分别是:《城市放射性废物管理办法》发布于1987年7月16日,主要规定了对放射性废物和废放射源的主体责任、收运要求、监督管理、收费和奖惩等内容。经过近三十年的实施,许多内容已与实际情况相脱节,并且与现行的放射性废物管理政策不一致,不能满足当前放射性废物监管工作的需要。2003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了《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其中第六章专门规定了放射性废物管理内容;2012年3月国务院又发布《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对放射性废物的管理原则、部门监管职责、废物的分类管理、放射性废物的处理、贮存和处置活动要求等作了比较具体的规定;环境保护部于2013年12月制定《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和处置许可管理办法》(部令第25号)。《城市放射性废物管理办法》与上述法律法规明显不一致,不宜继续实施,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废物进口环境保护管理暂行规定》和《关于废物进口环境保护管理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先后发布于1996年4月1日和7月26日,主要规定了进口废物活动及其环境监督管理等内容。2004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设专门条款规定了固体废物进口内容;2015年4月又对固体废物进口的条款作了修正。2011年4月8日,环境保护部联合相关部门印发了《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令第12号),对固体废物进口许可管理、检验检疫与海关手续、监督管理以及罚则等方面作了比较具体的规定。《废物进口环境保护管理暂行规定》《关于废物进口环境保护管理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的内容已被全面覆盖或取代,实践中不再执行。

  《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发布于1999年4月16日,由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农业部、财政部、铁道部、交通部、国家民航总局联合制定,主要规定了秸秆焚烧区域、部门职责、综合利用以及法律责任等内容。2015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了《大气污染防治法》,对秸秆禁烧的内容作了较大调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多处规定与新《大气污染防治法》不一致,特别是处罚主体、处罚权限等方面。比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违反规定焚烧秸秆的,由环保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0元以下罚款。而新《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违反规定焚烧秸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因此,《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与上位法存在明显冲突,不宜继续实施。

  《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废止后并不意味着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不再继续开展。按照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和部门职责分工,秸秆禁烧工作将更多转由地方政府负责,由地方政府依照《大气污染防治法》严格监管;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则主要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农业部等部门的相关规定。

  《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发布于1999年11月2日,主要规定了职责分工、污染源监测网络、监测要求、监督管理、数据应用、法律责任等内容。2007年,国务院印发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将污染源监测作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和运行的一部分,纳入总量减排考核内容,以服务整体总量减排工作。2013年,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和需要,环境保护部印发《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进一步整合规范污染源监测工作。2014年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也对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提出新要求。《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已被上述新规定取代,实践中不再执行。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发布于2001年5月9日,主要针对畜禽养殖场污染,就禁养范围、环评要求、排放标准、污染防治、综合利用、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了规定。2013年10月,国务院发布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作了比较具体的规定,已涵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相关内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很多规定与《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规定不一致,已不宜继续实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淮河和太湖流域排放重点水污染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发布于2001年7月2日,主要对淮河和太湖流域实施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区域内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放重点水污染物许可证制度作了规定。《办法》确定的许可证发放范围仅为淮河和太湖流域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区,与2008年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确定的发放范围不一致,不宜继续实施。《办法》废止后,相关工作将按照《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及地方性法规规定开展。

  《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发布于2005年8月30日,主要规定了废弃危险化学品产生、贮存、收集、运输、转移、处置各环节的环境管理要求及法律责任等内容。废弃危险化学品属于危险废物。《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中对废弃危险化学品提出的管理要求,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务院发布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要求基本一致,实践中可以按照上位法规定执行。此外,《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规定,废弃危险化学品造成污染场地的,应当将环境恢复方案报经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同意。此项审批无上位法依据,《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已取消该审批事项。

  《限期治理管理办法(试行)》发布于2009年7月8日,主要规定了限期治理的情形、实施程序等内容。限期治理是特定时期环境管理的一种临时性、过渡性管理制度,已不适应当前环境管理要求。2014年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和2015年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对超标超总量的违法行为规定的处理措施是限制生产和停产整治。环境保护部于2014年12月出台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部令第30号),细化了对超标超总量的违法行为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的规定,可以替代《限期治理管理办法(试行)》。

  《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试行)》发布于2012年10月11日,主要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和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和监管要求等内容。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取消了《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试行)》的核心制度,即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目前,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的模式正在调整,《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试行)》已不宜继续实施。

  酝酿近十年,环保税立法终于渐行渐近。据悉,环境保护税法草案有望在8月提交全国人大审议。如果进程顺利,环保税法可望年内出台。据此前媒体报道,“十三五”期间环保产业投资规模将达到17万亿元,一系列有关环保的政策正在制订当中。除此之外,在各个高耗能产业方面的环保监管也在加码。业内人士表示,绿色低碳作为我国产业升级的主要抓手,在“十三五”期间受到的关注度将越来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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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为止,由环保部开展的京津冀及周边区域“2+26”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以下简称强化督查)进行了整整7个月。环保部今天通报,仍有部分企业违法排污。事实上,在环保部近一周的通报中,几乎每天都有企业因违法排污被点名。

2017-11-12 09:48:06

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34330-2017 )自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

2017-09-05 13:09:33

环境保护部7个机动督查组持续在北京、天津、石家庄、唐山、保定、邢台和安阳市开展专项督查,昨日共检查173个敏感点位,发现问题120个。

2017-04-05 09:37:48

为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环保部近日印发《高污染燃料目录》)。该《目录》将城市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高污禁燃区内禁止燃用的燃料按照管控严格程度组合分为三类,但仅规定煤炭及其制品、油类等生产和生活使用的常规燃料,辅助性燃料不属于目录管控范围。对于生物质成型燃料,则在最严格管控要求下对燃用方式进行规范。

2017-04-04 09:28:54

 2月13日,环保部副部长黄润秋带领环保部、工信部、国家质检总局及中国水泥协会相关人员来到银川市,对宁夏赛马水泥有限公司进行检查考核。副市长韩江龙参加检查。

2017-02-14 09:23:20

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2月3日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2017年一季度大气污染防治形势,并对下一阶段工作作出部署。陈吉宁强调,要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用硬措施、硬办法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

2017-02-07 09:50:29

环保部部长陈吉宁6日晚在回应大气污染治理热点问题时表示,大气污染治理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冬季重污染问题,将进一步强化污染治理举措。

2017-01-07 10:01:30

环境保护部日前发布《关于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的通知》,要求到2017年底,完成钢铁、火电、水泥等8个行业超标问题整治任务,上述8个行业达标计划实施取得明显成效,到2020年底各类工业污染源持续保持达标排放。

2016-12-25 02:18:46

近日,第十届区域空气质量管理国际研讨会在北京召开,环境保护部副部长赵英民在研讨会上表示,具体来看这些进展包括:加强顶层设计,不断强化法治保障;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日益健全管理制度;环保工作取得成效,全国空气质量逐年改善。

2016-09-08 09: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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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05 08:59:34

6月2日,新任大气环境管理司司长刘炳江首度亮相,此前刘炳江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司长。6月12日,记者从消息人士处获悉,水环境管理司、土壤环境管理司目前分别由李蕾、邱启文两位副司长主持工作,李蕾和邱启文分别为原污防司副司长和原自然生态保护司副司长。

2016-06-13 11:58:01

环保部3日宣布,根据中央有关部门的批复,决定设置水、大气、土壤三个环境管理司。当日上午,环保部举行了三个司的成立仪式,并任命了相关负责人。

2016-03-04 11:26:36

环保部近日再次明确,要推动规划环评落地。到2016年底,建立全过程、全覆盖的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机制。

2016-02-29 10:01:04

陈吉宁表示,冬病夏治主要做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修订重污染天气的应急预案,包括统一预警分级标准,整个京津冀要统一预警标准,采取各自更有针对性的行动。二是抓好重点城市的污染控制。去年年底启动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工程。三是强化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包括研究可不可以实行错峰生产,可不可以实行季节性、差异化的排污收费。

2016-02-23 09:32:58

环保部部长陈吉宁18日在国新办举办的媒体吹风会上说,对华北等地出现的重污染天气的治理,现在研究的措施分为两大块:一块是今年供暖季结束前采取哪些措施,另一块是‘冬病夏治’,即全年及今后更长时间怎么减少污染物排放。

2016-02-19 09:10:11

截至2015年10月底,环保部约谈了15个城市的政府主要负责人。环保部介绍,在约谈制造的巨大政治与舆论双重压力之下,地方“一把手”无不如履薄冰,深感“压力很大”、“感到羞愧”、“强烈震动”。

2016-01-05 09:36:58

推行近十年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有望提速。11月12日从环保部“绿色经济增长项下污染责任保险”研讨会上获悉,环保部正在制定深化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指导意见,目前已形成初稿。

2015-11-13 09:04:49

2015年,环保部一改以往的“尴尬”局面,开始实施“强势环保”:公开约谈25个城市的市长、叫停小南海水电站、强硬回应“临沂之问”、对污染大户实行停产整顿。在业内人士看来,这一系列改变的背后不仅得益于新《环保法》正式施行,还和新部长陈吉宁上台有重要关系。

2015-11-09 10:48:43

环保部副部长潘岳强调,环保部根据严守空间红线、总量红线、准入红线“三条铁线”的要求,对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三大区域进行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环评工作要在更高平台、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发挥源头预防的作用,为经济绿色化转型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2015-10-29 09:47:23

2015年1-6月,环保部“12369”环保举报热线受理群众举报696件,与2014年同比持平,其中涉及大气污染的举报540件,涉及水污染的226件,涉及噪声污染的165件,涉及固体废弃物的48件,涉及项目审批的10件,目前已全部办结,按期结案率100%。

2015-10-15 09:13:47

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表示,抓好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做好刚刚修订通过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宣传解读和实施准备,抓紧完善配套的规章制度,严惩环境违法行为,重点打击偷排、偷放等环境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恶意违法排污行为,集中整治篡改和伪造监测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

2015-09-17 09:45:27

9月9日,环保部发布“新常态下环保对经济的影响分析”报告。报告提出,结合国家重大战略布局,以气水土三个“十条”及“十三五”规划为抓手,制定和实施针对性强的国家绿色清洁能源、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固体废物资源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智慧环保等8大工程体系,以绿色大投入带动产业大发展,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

2015-09-10 09:42:02

“心情沉重”、“决心很大”、“压力很大”、“感到羞愧”、“强烈震动”,在被环保部约谈之后,各地方政府负责人的表态充满着感情色彩。

2015-08-04 10:01:07

8月3日,环保部发布2015年上半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综述。继“大气十条”、“水十条”相继发布后,被称为“土十条”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将出台。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蓝图正在抓紧制定中。

2015-08-04 08:57:31

新《环保法》出台以后有几个说法:史上最严的环保法,长了牙齿的环保法,李克强总理称之为“杀手锏”。杀手锏什么意思?杀手锏在与敌人打斗时甩出去后可以致敌于死地,但不会伤到自己。但在现实生活中,新《环保法》其实是双刃剑。

2015-07-13 09:51:24

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现象屡见不鲜,使得投入巨大的监测网络形同虚设。为保证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环保部组织编写了《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8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15-07-10 09:23:09

建设生态文明是实现美丽中国愿景的重大战略部署,是人民追求宜居生活、追寻美好梦想的伟大实践,是中华民族对世界可持续发展事业的重要贡献。环境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阵地”和基本措施。我们要正确认识和研判环境保护面临的新形势,像保护自己的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2015-05-17 10:00:25

根据征求意见稿,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范围包括:制定或修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政策、规划和标准;编制规划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可能严重损害公众环境权益或健康权益的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监督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及相关公益活动以及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2015-04-15 10:25:38

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有效推动新《环保法》落实,环境保护部近日召开建立绿色GDP2.0核算体系专题会,重新启动绿色GDP研究工作。

2015-04-14 09:37:00

影响环评结果的那只无形的手正在被“拦下”。18日,环保部公布消息称,环保部日前印发了《关于全面清理领导干部及其亲属违规插手环评审批或开办公司承揽环评项目的通知》,召开了部属环评机构和部分省区环保厅及地方部分环评机构座谈会,动员部署环评机构脱钩工作等。

2015-03-19 09:13:03

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司司长程立峰说,根据近期开展的对全国环评机构及从业人员专项执法抽查和公众举报核查结果,环保部决定对存在各类问题的63家建设项目环评机构和22名环评工程师分别作出了取消资质、缩减评价范围、限期整改、通报批评等相应处理。

2015-03-06 10:45:40

新环保法正是基于国内环境问题严重的现实,才推出了一系列严格的措施,这是完全有必要的,也必须严格执行。“今后环境标准还将不断变严,这是大势所趋。对企业来说,下决心重视环保是唯一出路。”

2015-03-04 09:44:56

被正式任命为环保部部长48小时后,陈吉宁昨日首次公开亮相,主动选择与媒体见面。座谈会上,陈吉宁对近日引起关注的柴静雾霾纪录片《穹顶之下》表示赞赏,称其行为值得敬佩。

2015-03-02 09:27:06

环保部新任党组书记陈吉宁提出,建立环境污染微信举报平台,支持和动员全社会力量与环境违法行为作斗争。全面实行阳光执法,每月向社会公布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违法违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名单和处理整改情况。

2015-02-26 09:58:03

中国环境保护部副部长翟青2月13日表示,中国污染物排放总量超出环境容量,根据专家测算,在现有的基础上再降30%至50%,中国的环境质量才会有明显的变化。

2015-02-14 10:53:42

环保部副部长翟青翟青表示,“大气十条”实施一年多来,取得进展不容置疑。对于大气污染防治,一些地方省里重视,但是并没有把压力层层传导到市、县,市、县一级重视不够。

2015-02-14 09:54:06

环保部副部长翟青强调,当下,各地一定要重视对重污染天气的应对。一方面,重污染天气危害极大,老百姓意见很大;另一方面,重污染天气的出现对完成大气污染治理的目标任务有很大的影响。

2015-02-14 09:48:09

近日,环境保护部通报2014年12月份大气污染防治督查情况,共发现88项问题,涉及环境违法企业46家。其中,超标排放是最主要的环境违法类型。

2015-02-05 10:38:35

据环保部官网消息,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近日向媒体发布了2014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和直辖市、省会城市及计划单列市共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

2015-02-02 10:43:02

记者15日从环保部获悉,2014年,全国累计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逾700万辆,淘汰燃煤小锅炉5万余台;截至11月底,全国新增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900万吨。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的环保量化指标全部完成。

2015-01-16 09:32:40

近日,环保部召开中部地区发展战略环境评价总体成果验收会,会上发布了《中部地区发展战略环境评价报告(送审稿)》。评价报告提出中部地区2030年实现空气质量全面改善等绿色崛起目标。

2015-01-04 14:03:59

日前在上海召开的排污权交易和总量减排工作会议上指出了下一步总量减排工作的重点,争取年底出台《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

2014-12-19 09:5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