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发布大气污防督查结果 江苏35项问题居首

2015-02-05 10:38:35

近日,环境保护部通报2014年12月份大气污染防治督查情况,共发现88项问题,涉及环境违法企业46家。其中,超标排放是最主要的环境违法类型。

  高压之下的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近日,环境保护部通报2014年12月份大气污染防治督查情况,共发现88项问题,涉及环境违法企业46家。其中,超标排放是最主要的环境违法类型。

  “解决超标排放问题还是要加大法律执行力度,继续提高企业违法成本”,民间环保组织相关负责人方元告诉记者。

  超标排放问题突出

  2014年12月,环保部对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江苏、安徽、河南、湖北、湖南、广东、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份及自治区的重点城市及成渝城市群,进行了大气污染防治督查。

  督查行动主要对建筑工地、主要道路、储煤场及重点排污企业的大气污染防治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在沿途查看了道路扬尘、机动车尾气排放、物料堆场等大气污染面源排放情况。

  从发现的88项问题中,江苏发生35项,约占所有事项的40%。其他事项发生较多省份依次为安徽23项、吉林7项。江苏的主要问题来源于火电企业的超标排放。

  据环保部通报,共有88家企业在此次大气污染防治督查中存在不同程度的环境问题,44家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在环境违法事项中,有29家企业涉及到超标排放问题,主要的超标排放污染物为氮氧化物及二氧化硫等。

  环保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对此次督查发现的问题通报各市人民政府,督促依法处罚到位,整改到位。

  本次督查中最严厉的处罚是,环保部建议对扬州威亨热电有限公司挂牌督办。该企业在本次督查中主要涉及长期超标排放和未按要求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等严重违法问题。这一建议正契合此前环保部在 《环境保护部启动2014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督查工作》提到的 “对严重违法问题,将予以挂牌督办”。

  对于大多数环境违法问题,环保部均依法进行处罚,或者责成当地环保部门依法处理。

  新《环保法》对环境违法施压

  近年来,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督查一直是环保工作的重点之一,督查、执法力度也在不断升级。

  环保部曾发布通知,将采取暗访加明查相结合的方式,“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督查、直接曝光”。

  在一系列的严厉督查手段下,企业的环境违法问题浮出水面,超标排放成为环境问题中难以治愈的顽疾。

  对于这一问题,方元向记者介绍,以前企业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导致超标排放问题屡禁不止。新《环保法》施行后,企业的违法成本正在提高。

  新《环保法》中最有力的利器之一就是按日计罚,日前,重庆环保局对重庆紫光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精细化工分公司“按日计罚”,总共罚款达110万元。

  “尽管违法成本提高了,但是新《环保法》刚实施不久,问题的解决需要一个过程,这应该是超标排放问题依然严重的最主要原因。”方元说。

  针对屡禁不止的环境违法怪象,有业内专家告诉记者,现有的环境标准还不够严厉,需要提高。同时,还要不断加强环境执法的力度,加强部门之间的合作。比如,环保部开出的黑名单可以与金融相关部门共享,在这个名单上的企业的信用会受到影响。

  方元建议,如果在通报中加入量化目标数据,再与之对比,加强处罚力度,那么督查产生的效果会更好。

  本次通报的环境问题事项最多的是江苏,主要与该省经济结构有关。有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江苏的重工业呈现一种增长状态,如果不加以遏制,调整经济结构,在大气污染方面的表现,有可能成为下一个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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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环境保护部通报2014年12月份大气污染防治督查情况,共发现88项问题,涉及环境违法企业46家。其中,超标排放是最主要的环境违法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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