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福建省工信厅和福建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错峰生产工作按照“政府监督指导、协会组织实施、企业主动落实”的原则开展,省内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都应进行错峰生产。错峰生产时间安排应结合春夏季、夏秋季臭氧污染高发时段管控要求,原则上分为春节雨季期间(2022年1月至5月)和酷暑伏天期间(2022年7月至10月),每条生产线错峰生产时间不少于65天。
同时,各地水泥生产企业应根据重大活动以及当地污染天气应对、改善空气质量的要求,主动落实错峰生产、限产减排等措施。有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及有毒有害废弃物等任务的水泥熟料生产线可依据协同处置量和城市生活垃圾处置具体情况适当减少或调整错峰生产时间,具体时间安排由省建材协会牵头协商确定。对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和被评为国家或省级“能效领跑者”的生产线,可结合企业生产需要,适当减少错峰生产时间,并支持其在开展污染管控时连续稳定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