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明确水泥等行业货车装载规定,9月1日起将严惩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

2018-07-03 10:01:21

近期,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发布。

  近期,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发布,针对水泥等行业规定,从事煤炭、钢材、水泥、砂石等货物装载的集散地以及货运站(场)的经营者(以下统称货运源头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明确装载、计量、放行等有关从业人员职责,建立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二)配置符合国家标准的货运计量和监控设备;(三)对货运车辆的行驶证、车辆营运证和驾驶人从业资格证等基本信息进行登记;(四)为货运车辆如实计重、开票、出具装载证明;(五)建立货运车辆装载登记、统计制度和档案;(六)接受执法人员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

  《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已经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6月1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6月4日

  第一条 为了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货物运输(以下简称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的治理活动。

  本条例所称超限,是指货运车辆的车货外廓尺寸、轴荷、总质量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公路交通标志标明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

  本条例所称超载,是指货运车辆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的领导,将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的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机制,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设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信息平台和技术监控网络,并纳入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一网络,运用科技手段,提升治理水平。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其所属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督管理、自然资源、水利、应急管理等有关职能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职责分工,做好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有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支持并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本辖区内的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工作。

  第六条 企业生产、销售的货运车辆外廓尺寸、轴荷、质量限值等应当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其车辆技术数据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设计规范标定。不得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和技术数据要求的货运车辆。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改变货运车辆的外廓尺寸和主要承载构件。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等不得为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和非法改装的货运车辆办理登记、发放证照和年检合格证明。

  第七条 从事煤炭、钢材、水泥、砂石等货物装载的集散地以及货运站(场)的经营者(以下统称货运源头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明确装载、计量、放行等有关从业人员职责,建立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二)配置符合国家标准的货运计量和监控设备;(三)对货运车辆的行驶证、车辆营运证和驾驶人从业资格证等基本信息进行登记;(四)为货运车辆如实计重、开票、出具装载证明;(五)建立货运车辆装载登记、统计制度和档案;(六)接受执法人员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第八条 货运源头单位不得为无号牌或者无车辆行驶证、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装载货物;不得超过规定标准装载货物;不得放行超限超载货运车辆。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交通运输、公安、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职能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货运源头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第十条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应当采取固定检测、流动检测、技术监控等方式对货运车辆进行超限超载检测。超限超载检测设备应当依法定期进行检定。未经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检测设备,其检测数据不得作为执法依据。

  第十一条 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时调整的原则,提出公路超限超载检测站设置方案,征求省公安机关意见,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超限超载检测站应当实行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和公安交通警察驻站联合执法,并设置站前导流、安全设施,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和检测、装卸、通讯设备。

  第十二条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高速公路出入口、停车区、服务区以及普通公路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多发路段,对货运车辆开展流动检测。

  第十三条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根据需要,在货运主通道、重要桥梁入口以及货运流量较大的路段和节点,设置车辆检测等技术监控设备,依法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有权查阅和调取公路收费站货运车辆称重数据、照片、视频监控等有关资料,经确认后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第十四条 禁止超限超载货运车辆在公路上行驶。载运不可解体物品的超限超载货运车辆确需在公路上行驶的,货运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并随车携带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

  第十五条 经检测认定的超限超载货运车辆,载运可解体物品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车辆并责令承运人自行卸载、分装;拒不卸载、分装的,可以代为卸载、分装,所需费用由承运人承担。

  未经许可超限超载运输不可解体物品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车辆,并告知承运人到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公路超限运输许可手续。

  第十六条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货运车辆进行超限超载检测,不得收取检测费用;对依法扣留的超限超载货运车辆,不得收取停车费用。

  第十七条 货运车辆驾驶人应当按照指示标志或者执法人员的指挥驶入指定的区域接受超限超载检测。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故意堵塞超限超载检测站点通行车道、强行通过超限超载检测站点或者以其他方式扰乱超限超载检测秩序;不得采取短途驳载、安装影响检测装置等方式逃避检测。

  第十八条 新建高速公路的建设管理单位应当在高速公路入口设置超限超载检测设备、劝返车道和卸货场。已建高速公路的经营者应当对高速公路入口进行改造,加装超限超载检测设备。

  高速公路经营者不得放行超限超载货运车辆驶入高速公路,应当对超限超载货运车辆实施劝返。超限超载货运车辆故意堵塞收费站、扰乱交通秩序的,高速公路经营者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依法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实行公路超限超载货运车辆信息系统信息共享,并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记录向社会公布。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应当将货运车辆、货运车辆驾驶人、道路运输企业、货运源头单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纳入国家信用管理体系,实施联合惩戒。

  第二十条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应当由其他职能部门处理的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抄告其他职能部门。相关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并向抄告部门反馈处理结果。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和技术数据要求或者非法改装货运车辆、货运源头单位非法装载、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和执法人员滥用职权等违法行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等有关职能部门应当公布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按照职责权限,在规定期限内调查处理,向举报人反馈,并为其保密;对查证属实的,应当给予举报人奖励。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严重超限超载或者因超限超载造成严重后果的货运车辆进行责任倒查。倒查中涉及货运车辆生产、销售或者改装企业、货运源头单位、车辆所有人责任的,由有关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涉及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责任的,由所在单位或者监察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依法处罚。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由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拆解,并依法予以罚款。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由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消除违法行为,并依法处罚。

  因超限超载运输造成公路桥梁损坏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故意堵塞超限超载检测站点通行车道、强行通过超限超载检测站点或者以其他方式扰乱超限超载检测秩序的,由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强制拖离或者扣留车辆,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采取短途驳载、安装影响检测装置等方式逃避检测的,由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罚款。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高速公路经营者放行超限超载货运车辆驶入高速公路的,由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没收放行车辆的全部通行费,并按照每辆次处二千元罚款。

  第二十九条 货运车辆一年内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超过三次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该车辆的车辆营运证。货运车辆驾驶人一年内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超过三次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

  道路运输企业一年内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百分之十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业整顿;超过百分之三十的,依法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对非法生产、改装、销售货运车辆的行为不依法查处的;(二)对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和非法改装的货运车辆予以登记、发放证照或者年检合格证明的;(三)对货运源头单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不依法查处的;(四)违规处罚、放行超限超载货运车辆或者违规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五)接到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或者执法人员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未及时组织核查并依法处理的;(六)对有关部门抄告的信息不及时依法查处的;(七)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八)其他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和玩忽职守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 本条例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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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混凝土行业运行回顾及2021展望目录:一、经济反弹回升 商混需求低速增长;二、商混供应充裕 产能过剩严重;三、商混价格先抑后扬 弱势运行;四、混凝土与水泥制品行业收益增加;五、混凝土行业面临四大难点;六、混凝土行业发展迎四大机遇;七、2021年混凝土行业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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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河南水泥价格异动引起了全社会关注,经过中国水泥网的实地调研,背后的原因逐渐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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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滨州新立河南段李茂家小桥被一辆运载熟料的大货车压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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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通往工业绿色发展的道路上,中国建材、海螺、红狮、金隅冀东等一大批优秀的水泥企业都主动作为,果断扛起“绿色改造”的大旗,体现出作为工业企业在绿色发展中的责任担当。在这期间,作为水泥重要供应商的耐火材料行业也在迎头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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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改委公布2019年重点项目年度计划,共计600项,总投资超40165.7亿。续建项目262项,总投资17087亿元;新开工项目123项,总投资7787亿元,前期项目215项,总投资1529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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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1 10:19:39

刚刚过去的9月份,中国中铁及所属工程局实现大爆发,接连中标多个重大项目。超级建筑根据建筑市场公开的信息统计,仅以下项目的中标金额就接近8百亿元(大约763亿元),再加上一些小一些的项目,中标千亿非常轻松。

2019-10-09 09:15:40

水泥是一项伟大的事业,水泥行业肩负着巨大的责任和使命,从立足经济发展到追求绿色发展,百年之间,焕然一新,水泥厂逐渐成为了青山绿水环绕的旅游胜地。

2019-10-08 09:45:20

目前来看,用M32.5水泥确实无法替代P.C32.5水泥,毕竟适用范围具有明显的差异,但是部分水泥企业对M32.5水泥性能的表述却容易让用户将M32.5与P.C32.5R水泥划等号,导致建筑质量风险和相关的法律风险。从这一角度而言,P.C42.5水泥显然具有先天的优势,不过P.C42.5水泥显然平均成本会高于M32.5水泥,在市场竞争力方面存在不足。

2019-10-08 09:10:59

据中国水泥网消息,10月4日起河北省石家庄、秦皇岛、唐山、衡水、沧州、邢台、定州等城市相继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2019-10-08 09:02:58

同为河南前五大水泥熟料集团的中联水泥和同力水泥,产能分别占全省16.27%和11.85%,联营公司成立,超过目前的天瑞水泥成为全省产能第一的企业。

2019-09-28 08:25:05

上述文件称,为督促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重点时段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切实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工作,积极、主动、有效应对9月25日—10月2日期间将发生的重污染天气过程。我部将派员对河北省、江苏省、安徽省、山东省、河南省的23个城市开展强化监督帮扶工作。

2019-09-27 09:06:14

据中国水泥网行情中心消息,近日,天气晴好,市场处于传统旺季,需求销量走高,加之部分地区环保政策影响,水泥生产受限。

2019-09-26 08:59:25

23日,生态环境部已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江苏、安徽、山东、河南省(市)人民政府发函,通报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要求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启动相应级别预警,切实落实各项减排措施,缓解重污染天气影响,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2019-09-25 09:16:59

全市停止建筑拆迁(拆除)施工,停止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土石方作业(应急抢险和经市政府批准的重点民生工程除外),裸露场地应当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2019-09-24 13:47:59

生态环境部今日(23日)向媒体通报,9月25日起,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将出现一次区域性大气污染过程,影响范围包括京津冀大部分地区、河南全境、山东大部分地区以及江苏、安徽北部部分城市。

2019-09-24 09:11:20

据中国水泥网行情中心消息,市场处于传统旺季,随着各地大小项目开工,水泥需求销量明显向好,近期多地水泥价格开始全面上调。

2019-09-20 09:05:26

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年、关键年,2019-2020 年秋冬季攻坚成效直接影响 2020 年目标的实现。

2019-09-18 09:32:21

十余省市大面积停工停产来啦!

2019-09-14 15:08:27

近日,有网友发布航拍画面显示,河南三门峡一处矿区部分山体断面处,从山顶到山脚均未覆盖植被,而是被不明物体涂成了浅绿色,有网友质疑这是“涂绿漆充当复垦绿化”。

2019-09-13 16:14:00

据中国水泥网行情数据中心消息,进入九月全国需求环比有所好转,局部虽有降雨但影响不大,水泥价格行情继续呈现上涨趋势。

2019-09-10 09:01:52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生产加工环节对水泥等19种产品组织开展了监督抽查,涉及1171家企业。其中,4批次水泥质量产品不合格。

2019-09-06 17:38:03

今年来,商砼企业越发显得重要了,各地政府对无资质、环保不到位、运输等各方面存在问题的商砼企业更是严抓严打。

2019-09-06 09:18:39

天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3772022万元的营业收入再次荣登“2019中国企业500强”榜单,位列榜单第449位。

2019-09-02 15:48:06

据中国水泥网行情数据中心消息,临近九月全国各地天气条件好转,整体需求好于上中旬,加之局部错峰生产,全国水泥价格涨势明显。

2019-09-02 09:47:31

随着国内水泥工业的不断发展,现在的水泥厂已经脱胎换骨,花园工厂、生态工厂随处可见。就在前天,中国水泥网在湖北走访过程中,参观了娲石水泥粉磨车间,干净的环境即便比之五星级酒店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2019-09-02 09:15:36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对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监督管理,减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制定本标准。

2019-08-30 11:46:47

从水泥上市企业的销量来看,上半年,全国最大的两家水泥集团——中国建材和海螺水泥,销量纷纷创下各自历史新纪录。

2019-08-29 09:11:14

随着数年实践证明错峰生产对水泥供需调整确有实效,刚性错峰也逐渐由被动变为主动。

2019-08-29 09:08:19

8月23日,河南省重点行业(水泥、焦化)能效对标达标现场会在登封召开。会上公布了全省57家水泥企业和11家焦化企业作为对标达标工作重点推进企业,要求重点企业对标国际、国内同行业先进企业的能效指标,积极开展对比分析,通过管理和技术创新,使主要产品单位能耗、重点工序能耗大幅度下降,带动全行业能效整体水平提升。

2019-08-25 15:22:41

近日,随着雨水天气减少,各地项目相继加速施工(新项目启动),水泥需求量增大,水泥行情也是持续好转。

2019-08-23 09:34:42

据记者了解,2019年重点建设的高速项目,有的尚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有的刚进入勘察设计招标或者施工招标,也有的刚发布施工中标或在2019年开工。据统计,2020年前计划开工的铁路项目60多个,总投资超16000亿元,不包含部分暂未预估投资额的项目,累计达到2万亿。

2019-08-23 09:22:20

面对如此市场乱象,卫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为打击假冒水泥,净化建材市场,立即开展假冒伪劣水泥专项整治行动,根据社会举报线索开展专项突击检查,确保老百姓用上合格放心的水泥产品,目前已对卫辉市某水泥厂进行调查取证,随后将陆续对其他涉嫌厂家展开调查取证工作。

2019-08-22 09:14:27

水泥行业推行错峰生产,应该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推进,如果想用利用错峰生产来达到稳定市场的目的,实在不妥,毕竟“去产量不是去产能”。

2019-08-22 08:59:34

18日起,由于线路检修等原因,红旗区、长垣县等多个区县将计划停电,最长高达61小时,本次停电范围大,涉及企业之多,所属停电范围的圈友们,要提前做好停电准备工作。   

2019-08-20 10:06:58

记者跟随河南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督导组联合执法三处检查郑东新区、中牟县的工业企业及建设项目共7处,其中发现问题5处,口头交办2处,开具交办单3处(工业企业2处)。

2019-08-19 09:18:12

河南省郑州市城乡建设局近日发布公告,对河南一众建材有限公司等9家持有资质证书但生产资质发生变化的预拌混凝土企业限期整改,整改期间9家企业不能承接新的工程。

2019-08-15 14:57:40

近日,新一轮“大治超”来袭,全国多地区纷纷实施跨地区联合治超,无论超载车再哪里被查,都能追溯到源头企业,对超载企业实施严厉惩罚!

2019-08-15 09:39:30

2016年以来,随着非法采砂入刑和“长江大保护”渐趋深入,一批盘踞长江多年的“砂耗子”被绳之以法。仅长江航运公安机关就破获案件3000多起。

2019-08-12 09:22:44

但根据许多试点城市的实际情况,投入大量资金、建设许多项目,还是很容易出现内涝,这是为什么?海绵城市的目标真的难以实现吗?

2019-08-10 15:38:10

枣庄是山东省水泥生产大市,也是闻名全国的水泥之乡。这里有丰富的石灰石、煤炭、石膏等资源,加上京杭大运河的水运优势,过去枣庄水泥沿大运河长趋南下,曾创造过无数辉煌。如今枣庄仍然是山东水泥产能最大的地区。

2019-08-09 09:20:45

小编认为为了防止假水泥造成的危害,最好也是最简便的方法就是在选购水泥时,不能只看价格,应该选择一定品牌知名度的厂家水泥产品。为此,小编特为大家整理出目前国内前50强水泥集团旗下的主要水泥品牌,供大家参考。

2019-08-09 09:05:59

河南隆鑫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一条年产水泥熟料36万吨水泥熟料生产线置换至广西。受让产能企业为广西东泥天等水泥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为:年产150万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及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改扩建项目。

2019-08-08 10:08:34

“同一个渠道进的水泥,同样的保存方式,同样的品牌,两批水泥怎么差别这么大。第一批水泥的包装袋一碰就碎了,包装袋上也没有喷码,这究竟是怎么回事?”郝老汉指着水泥说。

2019-08-07 11:32:07

7月31日,重点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部署动员电视电话会在京举行,专门就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减排清单修订工作做出部署。

2019-08-05 09:13:06

为确保水泥企业切实完成提标治理任务并在今后生产运行中稳定达到排放要求,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制定实施《河南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明确水泥企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限值。

2019-07-31 09:31:15

7月20日安徽沿江部分地销熟料价格回涨10元/吨后,26日起主导企业海螺针对沿江及环巢湖地区熟料统销价格上调20元/吨,下游江浙沪市场同步走高,其余厂家陆续跟进调整。

2019-07-28 09:08:31

 砂石是建筑业最重要的原材料之一,广泛应用于房屋、道路工程等建设和混凝土生产,也是我国目前开采量最大的矿产资源。每年,我国砂石骨料的用量高达200亿吨,差不多占到全球一半。今年以来,国内各地频频爆出砂石价格猛涨的消息,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2019-07-25 13:51:02

去年年底今年年初国债等资金提前拨付,国家大力推动基础设施投资,以对冲贸易战的潜在影响,个人预计上半年基础设施投资增幅会达到10-15%之间,实际增幅只有5%上下。

2019-07-25 09:04:11

7月24日,中国水泥网接到新疆当地网友举报,敦煌荣兴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编号4DP014的42.5水泥、酒泉龙腾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的无编号42.5水泥、甘肃省嘉峪关宏运水泥有限公司生产的编号B0008的42.5水泥等批次输入新疆的水泥存在氯离子超标问题。

2019-07-24 17:23:05

Recently, the overall domestic demand has declined steadily, coupled with the weakening of local cost support, and the price of concrete has been stable and small. From November 14 to November 20, the national concrete price index closed at 112.35 points, down 0.13% annually and 10.08% year-on-ye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