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水泥发布公告称,山水水泥股东亚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呈请人)在2017年6月2日于香港高等法院原讼庭向Limited(Tianrui,本公司之股东)、天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瑞集团,Tianrui之控股公司)、李留法、李和平、廖耀强、阎正为、华国威、张家华、黄清海、何文琪、张钰明、罗沛昌、黄之强、程少明、卢重兴(统称为前任及现任董事)、山水水泥及China Shanshui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CSI)提出呈请。
呈请人声称,其中包括,天瑞、CSI及山水水泥的前任及现任董事合谋,并透过指示山水水泥做出不正当行为,直接或间接使天瑞集团受益(声称为合谋)。呈请人进一步声称,声称合谋损害了山水水泥股东(包括亚泥)的权益,并违反了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及受信责任。山水水泥董事会将就该呈请中所提出之指控寻求法律意见。
山水水泥董事会现阶段认为该呈请并不会在实际层面影响公司的运作。山水水泥严正保留对该呈称中提出之指控争论及抗辩的权利。公司将适时向股东及潜在投资者通告事情之重要发展。
完整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