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晚间,华北地区水泥龙头上市公司冀东水泥(000401.SZ)发布2020年第一季度业绩报告,公司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0.99亿元,同比下降38.45%,实现归母净利润-2.81亿元,上年同期该数值为4504万元。
对于一季度业绩亏损,冀东水泥表示,受新冠疫情影响,下游客户复工时间较去年同期推迟,公司水泥和熟料综合销量同比减少。
据记者了解,冀东水泥在接受机构调研时表示,东北和内蒙地区除了协同处置生产线外其他生产线执行错峰停产,目前公司整体生产线恢复生产的在50%左右。1月公司生产和销售情况正常,2月至3月初,是公司传统的销售淡季,疫情对经营影响不大。需求端来看,目前来建筑行业复工达到60%-70%,复产只有40%-50%,预计3月底到4月初京津冀区域复产将会达到7-8成,4月中旬将达到去年同期水平。
不久前,冀东水泥披露了2019年年报,公司业绩持续上升,盈利能力有所增强。实现营业收入345.07亿元,同比增长9.73%;实现归母净利润27.01亿元,同比增长41.86%。销售毛利率和净利率分别为37.07%和14.21%,分别同比增长6.43和5.91个百分点。
值得注意的是,冀东水泥毛利率增长的同时,存货周转率却在下滑。除存货周转率下滑外,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和总资产周转率也在下滑,公司营运能力趋弱。应收账款周转率同比下滑1.98至16.21,总资产周转率同比减少0.04至0.56。
公开资料显示,冀东水泥主要业务为生产和销售水泥熟料、各类硅酸盐水泥和与水泥相关的建材产品,是北方最大的水泥生产厂商,2019年水泥和熟料业务营收占比分别为78.64%和9.34%。
水泥行业是环保污染的重点行业,据了解,因环保原因,冀东水泥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于2017年和2018年被环保主管部门处罚10万元、5万元。
除了缴纳罚款之外,冀东水泥还因为上述两项环保处罚而无法满足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不得不退回1252.89万元的政府补助。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的通知 (财税〔2015〕78 号)第四项“已享受本通知规定的 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因违反税收、环境保 护的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警告或单次1万元以下罚款除外)的,自处罚决定下达的次月起36个月内,不得享受《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内蒙古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退回收到的政府补助近1252.89万元。
冀东水泥因环保违规被处罚并不是第一次。根据记者了解,近期披露的文号为“烟环罚[2020]05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冀东水泥(烟台)有限责任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烟台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罚款1万元。
频频遭到处罚,冀东水泥也直言公司面临的环保压力较大。在投资者互动平台上,公司董秘表示,当前各地方政府环保压力较大,在国家环保要求基础上,地方环保政策标准不断调整,日趋严格,不定时环保限产也将会成为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