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冀东水泥公开发行28.2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获中国证监会第十八届发审委2020年第135次会议免聆讯通过,这标志着可转债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
公开发行可转债对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财务条件、分红比例、募投用途等都有严格要求,其中盈利能力包括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受益于金隅冀东战略重组,2017年至2019年,冀东水泥归母净利润连续增长,盈利能力显着提升。
2018年底,冀东水泥开始筹备再融资事宜,后经多次研究论证,于2019年11月正式启动公开发行可转债相关工作,该项目也被列入公司2020年度“折子工程”。在开展多轮法律与业务尽职调查并排除新冠肺炎疫情对工作不利影响的基础上,公开发行可转债事项先后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5月15日,冀东水泥向中国证监会递交申报材料,经过一次反馈意见回复及回复修订、上会告知函回复及回复修订,9月14日该项目获证监会发审委免聆讯通过。至此,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工作自正式启动以来历时11个月取得实质性进展。
近年来,冀东水泥顺应京津冀协同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政策导向,贯彻落实化解过剩产能的政策精神和大气污染防治计划。本次再融资,是冀东水泥主动淘汰落后产能、实现产业转型升级的有益举措,是冀东水泥时隔9年后实施的重大股权融资,更是公司借助资本市场实现产融互促的重要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