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水泥(00691)宣布,于2015年12月4日,公司展开法律程序于香港高等法院针对以前董事张才奎、张斌及李长虹发出传讯令状,传讯令状于2015年12月17日经修订,公司的全资附属香港水泥及香港水泥的全资附属中国先锋水泥(统称为集团)加入为诉讼的原告人,而前董事常张利、吴玲绫、李冠军、曾学敏及沈平加入为诉讼的被告人。诉讼的申索陈述书于2015年12月28日送交存档。集团就以下事项针对前董事作出申索,其中包括(i)多项强制性宽免,包括制止彼等按山东山水水泥集团(中国先锋的全资附属)经不合法更改的组织章程细则行事、指明集团簿册、纪录、账目或电脑数据或其他文件等的现时所在或将其交回的法令,以及(ii)由于前董事的不当行为导致的损失及/或公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