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清算所4月12日刊发公告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齐鲁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商银行济南经七路支行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债权人诉山水水泥已经有了判决,山水水泥需按要求偿付本息。
4月15日,中国山水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发布澄清公告并表示,上述公告不实,相信该公告乃山东山水前董事使用失效公章作出。
山水水泥同时指出公司现正认真考虑对山东山水的前任董事包括张才奎和张斌(合称「张氏」)采取所有必要的程序和行动,对其非法使用公章及特别是(如被告知)张氏在香港因没有遵从法院禁制令所干犯的藐视法庭等罪行。公司认为此等活动可能对公司的利益构成重大负面影响。公司会全力向参与或协助参与此等非法活动的人士作出追究。以下为公告全文:
CHINA SHANSHUI CCEMENT GROUP LIMITED
中 国 山 水 水 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票代号: 691)
与山东山水有关的法律诉讼公告
本公告由中国山水水泥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遵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刊发。
本公司谨此澄清上海清算所于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二日刊发的一份公告,并非由山东山水作出。该公告提及的诉讼进展与事实不符,本公司现正就公告进行调查。
本公司已于二零一六年二月十九日的公告中宣示山东山水的公章因遭到山东山水前董事未获授权扣留而失效。本公司董事相信该公告乃山东山水前董事使用失效公章作出。山东山水已递交新公司公章的申请,惟须待中国有关机关批准。
自本公司宣示山东山水公章失效起,带有山东山水公章的所有公告、通知及文件均属未获得山东山水及本公司的授权而刊发╱执行。建议股东及公众毋需理会该等刊发╱待刊发的公告、通知及文件,直至另行通知。
本公司中国法法律顾问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通知本公司,截至本公告日期,与山东山水有关的法律诉讼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注意到共有102起与债权人有关的诉讼,其中2起案件已通过调解结案及26起案件被撤回诉讼。就其他案件,大多已经被中止审理或有待中国法院审理。本公司关注到,没有案件收到法院执行命令的判决。本公司的营运仍正常地持续,并没有受到上述诉讼案件的影响。
本公司现正认真考虑对山东山水的前任董事包括张才奎和张斌(合称「张氏」)采取所有必要的程序和行动,对其非法使用公章及特别是(如被告知)张氏在香港因没有遵从法院禁制令所干犯的藐视法庭等罪行。本公司认为此等活动可能对本公司的利益构成重大负面影响。本公司会全力向参与或协助参与此等非法活动的人士作出追究。
本公司将适时刊发进一步公告。
承董事会命
中国山水水泥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
李留法
香港,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