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芜湖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办公室日前发布的《关于执行重点行业第一阶段应急错峰生产的通知》显示,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打贏蓝天保卫战,确保空气质量持续好转,切实做好重点行业错峰生产工作,结合当前环境空气质量形势,芜湖市决定对重点行业开展第一阶段应急错峰生产。
按照文件要求,2018年9月5日14:30至9月11日14:30,重点开展水泥等高排放工业企业错峰调控力度,要求错峰期间,水泥窑限产50%,按设计产能核算停生产线或采取轮产排班;市区(不含县)水泥粉磨站限50%,以设计生产能力核算停限生产线或采取轮产排班。
文件内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