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这9家水泥企业执行2018-2019年度错峰生产实施方案

2018-11-01 15:03:29

日前,安徽芜湖印发了《芜湖市2018-2019年度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水泥行业(不含粉磨站),按设计产能核算停限生产线或采取轮产排班。实施时间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日前,安徽芜湖印发了《芜湖市2018-2019年度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水泥行业(不含粉磨站),按设计产能核算停限生产线或采取轮产排班。实施时间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方案》要求,无为磊达水泥有限公司、天井山水泥有限公司、安徽巢海水泥有限公司、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白马山水泥厂、芜湖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安徽荻港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南方水泥有限公司、芜湖华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芜湖瑞信水泥有限公司共9家企业将执行错峰生产。

  《方案》原文如下:

  芜湖市2018-2019年度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工作要求,落实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芜湖)经济带的实施意见,切实做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对钢铁、建材、铸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优化工业企业年度生产方案,确保企业生产安全平稳有序。各县区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严格执法监督,强化督察问责,全面实施攻坚行动。

  二、实施阶段

  本方案实施时间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三、错峰生产要求

  根据国务院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对下列行业实施错峰生产,限产比例为20%-50%,具体企业名单见附件1。

  1.钢铁行业。以高炉设计产能核算停限生产线或采取轮产排班,限产时间总产能必须满足限产要求;球团(烧结)等工序按高炉设计产能同比例限停产,按生产线或轮产排班;焦化工序出焦时间延长至30小时以上。

  2.水泥行业(不含粉磨站)。按设计产能核算停限生产线或采取轮产排班。

  3.玻璃、陶瓷行业。原则上以去年同期产能(没有投产的生产线,按错峰前三个月月均产能计算)核算停限生产线或采取轮产排班。

  4.铸造行业。指铸造熔炼设备(含铸造用生铁高炉),以设计产能核算停限生产线或采取轮产排班。

  5.有色行业(仅限熔铸工序)。以设计产能核算停限生产线或采取轮产排班。

  6.化工行业。燃煤锅炉设备停限产,以设计产能核算停限生产线或采取轮产排班。

  7.其他未完成清洁化改造的企业。其中未完成清洁能源替代改造的10蒸吨/小时(不含)至35蒸吨(含)工业燃煤锅炉以及玻璃、陶瓷燃煤炉窑的企业在2018年12月31日前限产20%-50%,以设计产能核算停限生产线或采取轮产排班,2019年1月1日起禁止使用。对新发现的不在统计范围内的10蒸吨/小时(不含)至35蒸吨/小时(含)工业燃煤锅炉一律按照上述要求执行。

  四、差别化调控措施

  为积极引导和鼓励工业企业绿色环保生产,在错峰生产阶段采用科学、弹性、动态的差别化调控措施。

  1.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根据国家相关要求,错峰生产比例提高不少于10%。

  2.错峰期间,钢铁、水泥、玻璃等行业企业已全面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经行业专家评估并报经市环保局审核认定,降低错峰生产停限产比例。

  3.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废等保障重大民生任务的水泥企业,要根据承担任务量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经市环保局审核,核定的产能可不予错峰。

  五、工作安排

  1.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

  市经信委负责制定错峰生产方案,结合运行情况,适时修订和完善方案,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市环保局会同市经信委负责落实错峰生产的各项措施,同时全面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对偷排偷放等各类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格处罚。

  各县区对本辖区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

  2. 错峰生产组织。各县区要根据错峰生产要求,在摸清本地涉及错峰行业现状的基础上,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制定辖区内错峰生产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中应明确错峰生产企业总体状况、停限产企业清单,要具体到各乡镇(街道、园区),细化到企业,落实到生产线和设备,实行台账式管理,并载入排污许可证。对本辖区内其他涉气企业,根据属地实际情况,可结合本方案执行错峰生产,错峰比例原则上在20%-50%。实施细则(含任务台账)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盖章后,于2018年9月10日前报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备案,并在县级以上政府网站或媒体公布,作为考核和接受监督的依据。

  3. 实行网格化监管。各县区要严格按照错峰生产要求,组织企业做好错峰生产工作,细化工作日志和运行台账,将各项停限产措施落实到位。要明确网格督察员,落实错峰生产企业监管责任单位、责任人,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确保工作无盲区、全覆盖。

  4.建立信息定期报送机制。错峰期间,每月5日和20日(遇节假日顺延),将前半个月的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经信委、市环保局。

  5. 加强舆论引导和宣传教育。各级经信、环保等部门要统筹安排舆论宣传引导工作,通过主流媒体及时发布信息,切实做好宣传报道和舆情引导工作。

  六、其他要求

  1. 请各县区明确一名联系人,并于 2018年9月10日前将联系人信息表报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备案。

  2. 省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方案与本方案不一致的,执行省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方案。

  市经信委联系人:杜鹃,电话:3837819,邮箱:ziyuanke2009@163.com。

  市环保局联系人:周平平,电话:3111227,邮箱:whsdq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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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rrelation

According to China Cement Market Data Center, the northwest cement market is weak, prices in Ningxia and Gansu continue to loosen downward, while prices in Shaanxi, Qinghai and Xinjiang are temporarily stab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