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个城市,近200条生产线差别化错峰4个月 长三角秋冬大气治理方案征求意见稿出台

2018-10-10 10:04:21

日前,《长三角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发布。方案涉及上海市,江苏省南京市、无锡市、徐州市、常州市、苏州市、南通市、连云港市、淮安市、盐城市、扬州市、镇江市、泰州市、宿迁市,浙江省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嘉兴市、湖州市、绍兴市、金华市、衢州市、舟山市、台州市、丽水市,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市、芜湖市、黄山市、池州市、六安市、宣城市、安庆市、铜陵市、淮南市、滁州市、阜阳市、亳州市、淮北市、蚌埠市、宿州市等地,共计41个城市,涉及水泥生产线共计190余条。

  日前,《长三角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发布。方案涉及上海市,江苏省南京市、无锡市、徐州市、常州市、苏州市、南通市、连云港市、淮安市、盐城市、扬州市、镇江市、泰州市、宿迁市,浙江省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嘉兴市、湖州市、绍兴市、金华市、衢州市、舟山市、台州市、丽水市,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市、芜湖市、黄山市、池州市、六安市、宣城市、安庆市、铜陵市、淮南市、滁州市、阜阳市、亳州市、淮北市、蚌埠市、宿州市等地,共计41个城市,涉及水泥生产线共计190余条。

  方案针对水泥等行业提出以下主要任务:

  因地制宜推进重污染城市工业企业错峰生产。2017年秋冬季PM2.5浓度超过70微克/立方米的城市,应针对钢铁、建材、焦化、铸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业,在2018年11月至2019年2月实行差别化错峰生产。根据月度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结果,可适当缩短或延长错峰生产时间。严禁采取“一刀切”方式,对各类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未达到排污许可管理要求,或未按期完成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改造任务的,全面采取错峰生产措施。对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要提高限产比例或实施停产。对行业污染排放绩效水平明显好于同行业其他企业的环保标杆企业,在资源有保障前提下,可不予限产。各省(市)应制定重点行业差异化错峰生产绩效评价指导意见。各城市要结合本地产业结构和企业污染排放绩效情况,制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到企业具体生产线、工序和设备,并明确具体的安全生产措施。2018年10月底前,省级相关部门将错峰生产方案抄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错峰生产清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整,如确有必要调整的,需在省级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并抄送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

  加大“两高”行业产能淘汰和压减力度。2018年12月底前,江苏省压减水泥熟料产能210万吨、浙江省压减水泥熟料产能183万吨;

  实施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工程。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2018年12月底前,上海市完成产业结构调整项目1000项,其中钢铁、化工、有色、铸造、建材、制药等重污染企业60家;江苏省完成化工等行业企业67家;浙江省完成化工、铸造、建材等行业企业124家;安徽省完成有色、铸造、建材等行业企业53家;

  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强化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能力建设,2018年底前长三角地区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力争实现10天预报能力,省级预报中心基本实现以城市为单位的7天预报能力。

  大幅提升铁路水路货运量。2018年12月底前,对水泥等行业等大宗物料运输企业环评报告中铁路专用线、水路、管道等建设要求未落实的,责令其2019年3月底前完成整改;具备水路、铁路货运条件的重点企业,全部禁止公路运输煤炭和矿石;

  建立重点行业排放清单。各城市要结合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对水泥等重点行业进行全面排查,摸清产业规模、生产工艺、治污设施、排放情况,2018年10月底前建立详细的排放清单;

  实施重点行业深度治理。推进水泥等重点行业深度污染治理,按照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制定整治计划,对脱硫脱硝除尘等污染治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2018年12月底前,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分别完成4家、36家、32家、185家企业的提标改造;水泥等重点行业,在安全生产许可条件下,实施封闭储存、密闭输送、系统收集,所有物料(废渣)储存、装卸、破碎、输送及工艺过程的无组织排放要深度治理。各地应建立无组织排放清单,包括企业名称、排放节点、污染物种类等,2018年10月底前,建立管理台账,制定无组织排放改造方案;12月底前,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分别完成20家、435家、25家、393家企业的无组织排放改造任务。

  强化无组织排放管控。水泥等重点行业,在安全生产许可条件下,实施封闭储存、密闭输送、系统收集,所有物料(废渣)储存、装卸、破碎、输送及工艺过程的无组织排放要深度治理。各地应建立无组织排放清单,包括企业名称、排放节点、污染物种类等,2018年10月底前,建立管理台账,制定无组织排放改造方案;12月底前,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分别完成20家、435家、25家、393家企业的无组织排放改造任务。

  实施工业炉窑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各城市要以钢铁、有色、建材、焦化、化工等行业为重点,涉及水泥等企业,按照熔炼炉、熔化炉、烧结机(炉)、焙(煅)烧炉、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窑)、炼焦炉、煤气发生炉等9类,开展拉网式排查。要与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紧密结合,于2018年10月底前建立详细管理清单。自2018年11月1日起,未列入管理清单中的工业炉窑,一经发现,立即纳入秋冬季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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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三角地区 2018-2019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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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长三角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发布。方案涉及上海市,江苏省南京市、无锡市、徐州市、常州市、苏州市、南通市、连云港市、淮安市、盐城市、扬州市、镇江市、泰州市、宿迁市,浙江省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嘉兴市、湖州市、绍兴市、金华市、衢州市、舟山市、台州市、丽水市,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市、芜湖市、黄山市、池州市、六安市、宣城市、安庆市、铜陵市、淮南市、滁州市、阜阳市、亳州市、淮北市、蚌埠市、宿州市等地,共计41个城市,涉及水泥生产线共计190余条。

2018-10-10 10:04:21

Recently, due to the persistent cost pressure in the south, the price of concrete has risen slightly with the raw materials, but the growth of market demand is limited, and the overall quotation is still stable. From October 31 to November 6, the national concrete price index closed at 112.47 points, up 0.31% annually and down 10.11% year-on-ye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