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4月28日召开的水泥市场经济秩序专项整治会议上获悉,唐山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水泥市场经济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彻底根除水泥生产、销售中的各类违法行为,保障市场公平公正。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内容为:严厉查处生产、销售和使用假冒伪劣水泥产品和制成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无生产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生产水泥产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无营业执照销售水泥产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使用无证水泥产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已淘汰落后产能死灰复燃、逃避淘汰落后政策和未经核准备案新增矿粉磨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环保设施配备不齐全和未达标排放等违法行为。
整治行动自今年4月16日开始,至7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调查摸底和制定方案阶段,各有关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本辖区内的水泥企业、销售企业进行全面彻底排查,逐企明确整治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限定完成时限。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第二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有关部门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违规生产、销售、使用水泥行为进行查处。第三阶段为总结验收阶段,各有关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在认真总结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向市水泥市场经济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总结报告。市政府将于7月底前,组织有关部门对各有关县(市)区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