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发布秋冬季空气质量强化保障方案

2020-11-05 15:33:44

为坚决打好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完成2020年和2020-2021年秋冬季任务目标,唐山市发布2020-2021年秋冬季空气质量强化保障方案。

唐山市2020-2021年秋冬季空气质量强化保障方案

一、管控目标

坚决打好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完成2020年和2020-2021年秋冬季任务目标。

二、管控时限

2020年11月1日0时至2021年3月31日24时。

三、管控原则

(一)本次管控区域不包括芦台经济开发区、汉沽管理区和国际旅游岛。

(二)当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市环保指挥中心采取加严管控措施时,减排程度不同的,从严执行。

(三)纳入省正面清单、保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自主减排,全力保障正常生产和运输。

(四)《唐山市2020-2021年秋冬季工业企业日常减排措施》(唐政办字〔2020〕96号)自本文件印发之日同步废止。

四、管控重点

(一)工业企业减排措施

1.钢铁行业(含独立球团)。绩效评级为A级的首钢迁钢、首钢京唐公司采取自主减排。

丰南区纵横钢铁1台426.6m烧结机每月停产15天、4座高炉以降富氧的方式降低生产负荷10%(以铁产量计);瑞丰钢铁2台96m烧结机、1座680m高炉停产;东华钢铁(含凯恒)1座220m烧结机、1座680m高炉停产;经安钢铁1台120m烧结机、1座12m竖炉、3座白灰窑停产,3座高炉以降富氧的方式降低生产负荷10%(以铁产量计);宏烨炉料1座10m竖炉停产。

古冶区唐钢不锈钢1台132m烧结机停产,1座550m高炉停产(2座450m高炉关停后恢复生产,2座550m高炉以降富氧的方式降低生产负荷10%);春兴特钢1台105m烧结机每月停产15天、2座高炉以降富氧的方式降低生产负荷10%(以铁产量计)、2座350m白灰窑停产。

滦州市东海钢铁1台112m烧结机、1座白灰窑停产,1座680m高炉2021年1月1日至3月31日停产;东海特钢1#180m烧结机、1座1080m高炉、2座白灰窑停产。

迁安市燕山钢铁90m和132m烧结机、1座14m竖炉、3座140mm白灰窑停产,1座2560m高炉停产60天;鑫达钢铁1台160m烧结机、1座14m竖炉、1座580m高炉、8座230m白灰窑停产;九江钢铁5#90m烧结机和1台152m烧结机、2座10m竖炉、2座480m高炉停产;松汀钢铁198m烧结机每月停产15天、1座1080m高炉停产70天、3座180m白灰窑停产;荣信钢铁1台200m烧结机、1座10.5m竖炉、1座350m白灰窑、1座480m高炉停产;春兴工贸1座8n?竖炉停产;众合球团、宝利球团停产比例不低于50%(以停产时间计)。

迁西县津西钢铁1台210m烧结机、7#竖炉、5座180m白灰窑、2座550m高炉(不含已经置换的4座550m高炉)停产。

遵化市港陆钢铁1台100m烧结机、2座白灰窑、1座650m高炉停产。

乐亭县德龙钢铁230m烧结机压30%风门生产、2座高炉以降富氧的方式降低生产负荷10%(以铁产量计)、1座150m白灰窑停产;唐钢中厚板1台240m烧结机每月停产15天、1780m高炉12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停产、1座白灰窑停产。

以上企业高炉停产以扒炉计。

建龙特钢、轧一钢铁以及燕山钢铁2座450m高炉、华西钢铁2座450m高炉、不锈钢2座450m高炉、荣信钢铁1座450m高炉严格按时限要求停产。

2.焦化行业。绩效评级为A级的企业自主减排;绩效评级为B级的企业出焦时间延长至28小时以上;绩效评级为C级的企业出焦时间延长至32小时以上。除检修外,一律采用干熄焦,禁止湿熄焦作业;采用干熄焦蒸汽替代管式炉和锅炉。

3.其他参与绩效评级的行业。绩效评级为A、B级和示范引领性的企业自主减排,绩效评级为C级(非最低等级)的企业限产20%,其余的限产50%。

4.未参与绩效评级的行业。完成治理任务(有组织排放、无 组织管控、在线监测联网等)并通过现场核查验收的企业不限产, 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停产。

(二)加强扬尘管控

1.强化建筑扬尘治理。市区及各县(市、区)建成区内的房 屋建筑工地要深入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的 决定》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对照建 筑施工扬尘治理达标验收八条要求,实施施工场地扬尘污染达标 整治;对建筑工地实施动态监管,对严重超标排放的,纳入重点 污染源管理,依法从重处罚;对多次整改不到位、超标排放的施 工场地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依法处罚;对 渣土车辆未密闭运输的一律顶格处罚。

市政工程、老旧小区改造等工程土方开挖时严格落实湿法作 业,对非作业区域裸露地面进行苫盖,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保证 施工区域环境整洁;降低各类长距离市政、城市道路、水利等线 性工程土方作业范围,实施分段施工。施工结束后,施工方要清 理施工现场,做到地面无浮土、无垃圾。

2.待开发地块及裸露土地扬尘。全面清理待开发地块及裸露 土地上存在的各种经营、种植、养殖活动以及堆放的各类物品; 清理后的场地要采取绿化、透水铺装、地面硬化或遮盖等防尘措 施。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用2000目/100平方厘米及以上 密目网对裸露地面进行遮盖;超过三个月的,采取绿化、铺装等 防尘措施。按照要求设置绿色仿真草皮封闭围挡,围挡要稳固、 整齐。属地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建立裸露地面管控清单,明确 裸露地面的斑块区域、地理坐标、数量、面积,落实防尘责任单 位和责任人,建立健全绿化责任制。

3.国省干道扬尘整治。城市出入口及城市周边道路每日至少 清扫1次,清扫作业以水洗机械化清扫为主,清扫过程确保不起 尘;对干燥和易起尘路段加强洒水降尘措施,确保路面不起尘。

4.城区及周边各类堆场整治。加强市区及各县(市、区)建 成区、城乡结合部等各类煤堆、灰堆、料堆、渣土堆等管理,按 照“能清则清''的原则,及时清运处置,装卸过程要全程采取湿法 作业,运输过程要采取密闭措施;不能及时清运的,要采取苫盖 等有效抑尘措施,定期洒水降尘。

5.矿山扬尘整治。积极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对违反资源 环境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划、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滥挖的露 天矿山依法予以关闭;对环保不达标的露天矿山依法责令停产整 治,整治完成后经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拒 不停产或擅自恢复生产的依法强制关闭。

(三)禁止露天焚烧

1.落实属地责任。针对近期多地露天焚烧频发问题,各级地 方政府严格落实禁烧主体责任,压实网格化监管责任,组织禁烧 专项巡查,加强“定点、定时、定人、定责”管控,综合利用高架 视频监控等手段实时监控,发现火情要确保第一时间灭火、处罚、 移交、问责。

2.落实整改责任。针对市环保指挥中心交办的露天焚烧火点, 要从快从严处罚问责到位,每个火点必须反馈处罚清单和问责凭 证,并加盖属地政府和纪委公章;禁止出现推诿扯皮、不处罚、 不问责的现象,对处罚、问责不到位和屡查屡犯的火点,将移交 市纪委监委启动问责。

(四) 严防散煤复燃。

1.严厉打击流动销售劣质散煤违法行为,依法取缔无照经营 煤炭场所,重点加强沿街商铺使用燃煤的监管力度,发现一起, 取缔一起,查处一起。

2.对小浴池、养殖户、小企业进行逐乡逐户排查,严肃取缔 燃煤小锅炉和劣质散煤。对不正常使用除尘设施和未安装除尘设 施的生物质锅炉要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整改。

(五) 禁放烟花爆竹。

紧盯燃放烟花爆竹重点时段,各级政府务必压实属地监管主 体责任,充分发挥三级网格力量,进一步加大宣传引导,加强巡 查巡检,严防严控违规售卖和燃放行为;对违规燃放的现象要严 厉打击、依法处罚到位、曝光到位。禁止出现因燃放烟花爆竹出 现空气质量严重恶化的现象,对管控不力的县(市、区)将启动 问责程序。

(六) 禁行国四车。

1.市区二环线以内禁止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驶入; 对违规驶入的依法处罚。

2.钢铁、焦化、水泥、电力等重点用车企业,禁止使用国四及 以下排放标准的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运输物料;发现使用国 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的企业,将按照 未 落实大气环境质量管控制度处理,依照《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 干规定》予以处罚。

五、保障措施

(一) 建立清单,明确责任。各县(市、区)要按照“四个一” 标准,即:“一个方案,一个清单,一个领导,一个专班”,制定 本地管控执行方案,明确减排清单和任务清单,逐一明确责任领 导和责任人。各地工业企业减排清单(见附件)于11月5日12 时前加盖公章报市大气办备案,并在媒体或政府网站上公开,接 受社会监督。

(二) 对照清单,严格核查。各县(市、区)要按照本地管 控方案,逐家企业、逐条生产线、逐个生产装备进行现场核查,确 保生产装备停产到位,国四运输车辆禁行到位;秸秆、鞭炮要全面禁烧、禁燃到位;各项治理任务要全面摸底、倒排工期、按时完成。同时,对钢铁企业秋冬季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检查,逐个核实高炉、烧结机、石灰窑、球团停产状况,必须按照减排清单落实到位,严禁打折扣、开口子。

(三) 紧盯问题,严惩重罚。各地要紧目丁不落实管控措施的企业,务必按照“处罚、移交、行拘、问责、曝光”五个到位从严 从快处理;所有露天焚烧、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问题务必做到处 罚和移交到位;《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有明确罚则的, 要坚持就高不就低、高线顶格处理;公安部门对于移交的案件, 要依法从快查处,务必追究企业负责人法律责任,严肃刑责治污, 形成依法打击的高压态势。

(四) 强化曝光,倒追责任。各地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优势, 对不落实管控要求的企业和露天焚烧等问题通过各类媒体公开曝 光、系列报道、循环播报。从11月份开始,凡是市环保指挥中心 交办的问题,涉及到监管责任问题的,务必启动问责;尤其是露 天焚烧问题,每个火点的处理结果必须上报问责文书(加盖纪委公章)。对于处罚问责不到位、问题性质恶劣、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情形将移交市纪委监委启动问责。

All can be viewed after purchase
Correlation

为坚决打好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完成2020年和2020-2021年秋冬季任务目标,唐山市发布2020-2021年秋冬季空气质量强化保障方案。

2020-11-05 15:33:44

Near the end of the year, the domestic concrete market demand continued to weaken, the cost support declined compared with the previous period, and the price of concrete in many places declined steadily. From December 19 to December 25, the national concrete price index closed at 111.39 points, down 0.80% annually and 10.97% year-on-ye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