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清洁电力峰会上,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苏明表示,国家从2008年开始做了大量研究,从决策层到地方,对环境税的出台有高度共识,环境税正在走立法的过程,目前面临的难点就是税率和征收主导问题。
在税率方面,苏明介绍,由于过去没有环境税,只有排污收费,税率太高对环境有好处,但是在一个阶段,相关的企业可能承受不了,好在去年环保部、财政部等几个部委已经把排污费的标准提高了,为环境税的出台打了一个好的基础。
2014年9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环境保护部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将废气中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和污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氨氮和五项主要重金属(铅、汞、铬、镉、类金属砷)污染物每污染当量的排污费征收标准均提高1倍。
苏明认为,环境税征收的最低税率可能按照排污费已经提高的标准来征收,从研究的角度,建议征收标准比已经提高的排污费收费标准还要再高一点,不过这仍达不到环境治理的要求。另外,在部门之间怎么征收环境税方面,建议应该是税务主导。环境税出台之后,总体上将排放的成本不断内部化,最后倒逼企业调整结构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