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获悉,河南省环保厅日前印发《2015年河南省环境监察工作要点》,要求开展全省环境保护大检查,特别是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并依据新《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强化违法案件的刑事责任追究。
新《环境保护法》已经实施月余,为让其发挥“利刃”作用,《要点》指出,各级环境监察机构要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依法查处和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突出环境问题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进一步查清各类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养殖小区和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状况,全面落实监管责任;深入排查整治环境风险隐患,保障环境安全;全方位夯实环境保护日常管理、执法监督、部门联动、司法联动、跨行政区域协调联动、执法能力建设等工作基础,建立健全环境监管执法长效机制。尤其是要重点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开展涉气污染源专项执法检查,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等执法检查新机制,重点检查火电、钢铁、水泥、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以及燃煤锅炉等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监督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严厉打击废气无组织排放和超标排放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