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环保部关于印发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限期治理方案》。方案称,决定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开展电力、钢铁、水泥、平板玻璃行业(简称四个行业)大气污染限期治理行动。
方案提出,加大水泥企业脱硝除尘改造力度。新型干法水泥窑实施低氮燃烧技术改造,配套建设烟气脱硝设施,综合脱硝效率不低于60%。水泥窑及窑磨一体机除尘设施应进行升级改造,并实现达标排放。水泥企业生产、运输、装卸等各个环节应采取措施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2015 年 7 月 1 日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完成 155 条、42.4万吨/日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脱硝工程,完成 60 家水泥企业除尘综合治理。据中国水泥网统计,此方案中涉及的2014 年水泥企业大气污染治理企业共215家,其中河北省治理力度最大,企业数量达到82家。详细如下表所示:
方案还提出,将加快火电企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抓紧钢铁企业脱硫除尘设施建设,推进平板玻璃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加强环保监控设施建设。
在方案中还提到严格考核问责规定。将各地和企业集团四个行业大气污染限期治理情况纳入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范畴。2015 年1 月,逐一核查电力、钢铁、平板玻璃项目完成情况;2015 年7 月,逐一核查水泥项目完成情况。对未按要求落实的,依据《“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等规定予以处罚,考核结果纳入政府绩效和企业业绩管理。向社会公告不达标企业名单,按《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2014 年水泥企业大气污染治理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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