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万年青公布,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子公司江西锦溪塑料制品有限公司41.88%股权的议案。
为进一步整合下属子公司的资源与业务优势,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以不超过176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收购占春华所持有的江西锦溪塑料制品有限公司41.88%股权。此次收购完成后,公司继续持有锦塑公司58.12%股权,子公司江西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将持有锦塑公司41.88%股权。此次收购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此次收购有利于公司加强对江西锦溪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的控制,提升管理效率,同时,有助于进一步拓宽公司产业链,符合公司长远规划及发展战略。本次收购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