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的钢铁、水泥企业请注意,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自2017年11月1日起,济南市钢铁、水泥工业相关企业必须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申请时限为2017年8月3日至9月30日。
钢铁工业排污许可证的申领范围为含有烧结、球团、炼铁、炼钢及轧钢等生产工序的排污单位。分为钢铁联合排污单位和钢铁非联合排污单位,不包括炼焦、铁矿采选、铁合金、铸造排污单位。行业类别及代码分别为炼铁(311)、炼钢(312)、钢压延加工(313)。
水泥工业排污许可证的申领范围为水泥(熟料)制造和独立粉磨站排污单位。行业类别及代码为水泥制造(301)。其中,水泥(熟料)制造包括熟料生产及其配套的原料矿山、散装水泥(熟料)转运等,以及在进行熟料生产的同时利用水泥窑对固体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置过程。
请济南市上述工业企业尽快登录国家排污许可信息公开系统(http://permit.mep.gov.cn)提交申请。排污许可证申领范围、申请时限、申请程序等具体要求,请登录济南市环境保护局网站(http://www.jnepb.gov.cn)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