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副部长赵英民2月22日主持召开媒体见面会,向记者介绍大气污染防治相关问题,并回答了记者提问。近20家中央、都市和网络媒体记者参加见面会。
京津冀地区大气污染治理存在五大难点
中国新闻社记者:刚才您讲过今年是《大气十条》第一阶段的决战之年,我想问一下北京和河北实现目标有哪些困难?谢谢。
赵英民:《大气十条》明确了2017年的工作目标,京津冀PM2.5浓度要下降25%,北京要达到60微克/立方米左右。《大气十条》实施以来,北京、河北等京津冀各地都采取了多方面强有力措施,3年来空气质量实现了持续改善。监测数据显示,2013年以来北京PM2.5的年均浓度逐年下降,去年下降了9.9%,是近几年来改善幅度最大的一年。虽然北京空气质量整体在改善,但是北京市的空气污染问题仍然突出,尤其是冬季重污染天气频发,与公众对空气质量改善的期盼还有差距。
目前,京津冀地区的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主要还存在以下几方面难点。
一是机动车的污染治理亟待加强。北京市机动车污染占比达到30%以上,在极端不利的气象条件下,甚至达到50%左右。其中重型载货车、高排放车辆、非道路工程机械是主要污染贡献来源。如何有效地疏导重型载货车辆和高排放车辆,加强机动车达标排放监管,是北京下一步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重点和难点之一。
二是散煤替代工程需要进一步提速。刚才介绍了一吨散煤燃烧的排放量相当于十吨电煤的排放量。目前北京市主城区已经基本上实现了无煤化,但是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还有大量居民使用散煤取暖,整个京津冀区域散煤治理或者散煤替代工作任务艰巨。散煤清洁化的替代工作涉及电网改造、输气管道建设、电价补贴等工作,需要保障工序、质量、相关政策落实到位,才能在供暖期到来之前完成相关替代工作,不影响居民冬季取暖。北京市计划于2017年内实现全市平原地区基本无煤化,这项工作也需要加快推进。
三是城市精细化管理需要进一步落实。通过这几年大气污染的治理,北京市好干的事情基本上做完了,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到了现在这个治理阶段,更需要加强城市的精细化管理,采取有效的措施,降低扬尘。北京市南部四区还有不少散、乱、污的企业集群,这些小企业排放大量污染物,也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要通过网格化的方式,一个网格一个网格进行排查,把每个网格的散乱污企业、燃煤锅炉、城市卫生、道路清扫等治理工作落实到人,落实到单位。只有采取精细化的管理,把责任落到每一个细节上,才能够使得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
四是区域传输影响问题。北京市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成果显示,本地污染源大概占70%左右,外界传输影响占到30%。要解决这30%的污染,需要我们加强区域联防联控,共同努力。目前环境保护部已经会同京津冀三地政府,出台了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协调推进北京周边城市空气质量的改善进程。着重调整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积极推进农村散煤清洁化工程和燃煤锅炉清洁工程,大力推进钢铁等行业的提标改造,率先实施排污许可管理,企业按证排污,环保部门严格按证监管。
五是重污染天气应对。北京市空气质量的达标天数去年是198天,占到了全年天数的54%,比2015年增加了12天;同时,重污染天是39天,比2015年减少了7天。在全年发生的重污染天气中,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有38天,主要发生在秋冬季节。这38天里面,29天是重度污染,9天是严重污染。重污染天气对全年PM2.5平均浓度的贡献大概为30%,也就是说,年均值里有30%是重污染天气贡献的,因此,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对完成年均值60微克/立方米左右的目标非常重要。下一步,环境保护部将会同有关地方和部门,强化重污染天气的应对工作机制,加强区域内相关各地、各部门的预测会商,密切关注气象条件变化,特别是及时预报、提前启动重污染应急措施,抓好各项应急措施的落实,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预案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我想,要彻底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必须要坚持不懈地、扎扎实实地推进污染物减排工作,天不帮忙的时候,人更要努力。只要我们大家齐心协力,全社会共同推进减排,重污染天气就会越来越少,环境质量改善的目标就会早一点实现。
改善环境质量让百姓有更多获得感
CCTV-1记者:有一个说法是,很多污染问题其实是经济问题。尤其在京津冀区域,比如说河北地区,很多重污染天气其实是产业结构、燃煤结构这些决定的。我想问一下,下一步在调整产业结构方面,如何继续加大对京津冀区域大气污染治理成效的巩固和拓展,在产业结构调整和散煤治理方面有没有进一步的措施?谢谢。
赵英民:的确像你说的,环境问题其实是经济问题的一个反映,或者说是一个硬币的两个方面。对于相近的地方而言,不同的环境质量,其实从某种程度上也反映了这个地区、这个城市的经济结构、经济水平。为了加快推动我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优化产业布局,中央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
首先就是京津冀区域的协同发展战略。这个大的国家战略很重要一方面就是立足于调整区域产业结构布局。大家知道北京首都功能定位,这本身就是一个产业布局的调整。
第二就是 “三去一降一补”。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一个非常重要的部署,非常重视。通过环保、质检、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手段优先淘汰污染物排放量大、不能稳定达标、产品质量差、有安全隐患等问题的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这既是环境治理过程,也是优化和提升产业水平、行业产品质量的重要途径。
刚才我提到了今年我们对这方面工作的一些具体安排和部署,这里不重复了。京津冀地区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对他们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等,都有明确要求。我想这件事情,一方面我们要有只争朝夕的精神,不折不扣完成中央交代的任务;另外一方面产业结构调整,产业结构布局,乃至能源结构的调整,应该说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也是一个持续的过程。
关于能源结构的调整,中央明确提出实施北方地区清洁供暖,这是民心工程,同时也是根本解决冬季散煤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重大举措。解决这个问题,能带来老百姓生活质量提高。过去烧煤,现在用气用电,会带来整个区域的能源结构改变、优化,甚至是能源革命。通过这些工作的推进,在改善环境质量的同时,推动经济更加健康持续发展,同时提升老百姓的生活水平质量,让百姓有更多获得感。
四项污染物指标去年均超额完成
经济日报记者:去年政府工作报告里面提出要铁腕治理大气污染和水污染,提出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下降2%,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下降3%,我想了解一下目前这个指标完成的情况。
赵英民:四项总量控制的约束性指标,在去年完成得还是不错的,就目前我们掌握的快报数据,这四项污染物指标都是超额完成的。目前我们正在组织力量,对这些各地快报的数据进行审核。总体四项任务都是超额完成,具体到底是多少,等我们核对完以后按程序发布。
散煤替代工作一定要落实到位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之前采访的时候发现各地都存在这样的情况,大家汇报已经完成多少电代煤、气代煤,但是很多时候是管道、设施完成了,真正情况是由于老百姓一些意愿,或者因为一些配套,可能还在用煤。煤炭市场的一些变动,也可能造成一些回流,重新去用散煤。我看部里也通报了一些这样的情况。针对这个情况,我们下一步有什么处理方法?另外有一些地方在接受采访时说,虽然现在一直在提煤炭市场管控从源头控制劣质燃煤进入市场,但还是需要地方到末端消费市场去查,如查处非法的储煤站或者什么,有没有可能在源头,比如说山西作为煤炭输出大省,能否把煤炭做一个细分,一些煤炭它作为民用燃煤散煤是劣质的,做电煤有可能的,有没有可能从源头上做一些细分工作?另外就是在石家庄采访时,他们从环保角度来说,这两年石家庄工业围城、燃煤减量这些问题,觉得没什么太大变化,而石家庄空气9月开始已经很差了,这说明从环境质量倒推有一些措施不太合理,或者落实不到位,这些情况我们在下一步考核或者督导上有没有进一步工作?
赵英民:你提出的问题,实际上就是我们在落实《大气十条》过程中,如何把一些好的政策措施一抓到底,抓实抓到位的问题,无论是散煤替代,还是《大气十条》落实的各项工作,我想大家已经注意到,最近环境保护部领导正带队在京津冀地区进行一季度空气质量督查,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目的,就是要解决你说的这个问题。关于散煤替代,确实涉及方方面面,是非常复杂的事情。但是应该说去年,京津冀地区在落实强化措施方面,在散煤替代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刚才我跟大家通报了他们的完成情况。
我刚从衡水督查回来,在武邑县城看了一个集中供热站,这个县城不大,去年供热之前建设了一个一百蒸吨的燃煤锅炉,一下就把县城建成区所有的小锅炉都淘汰取缔了,当地老百姓对此非常欢迎。同时,当地的空气质量数据也显示,往年一到供暖季空气质量就恶化;去年冬天城区空气质量没有明显恶化。应该说这方面工作,各地正在扎扎实实落实。
但是的确我们也发现一些地方,有散煤改造完以后复烧的情况。我觉得这个情况虽然是个别的情况,但是应引起我们高度重视,要深入研究为什么会复烧,这里面既有经济政策执行到位问题,也有管理问题,还有责任落实问题,所以必须多管齐下,落实这方面的责任。你们有机会可以到河北廊坊、保定改造过的农村看一下,已经改造过的非常好,用气的壁挂炉,一打开就有热水,就可以做饭,农民的生活质量有了显着的提升。老百姓非常拥护,它不光是钱的问题,主要是生活水平提高问题,同时价格上也有相应的政策补贴。这是一个民心工程,老百姓是非常欢迎的,关键是我们各级党委、政府部门要按照中央的要求,把明确的任务要落实,落实到位。按照时间节点,散煤替代工作必须在供暖季之前完成,相关工作协调,确保如期让老百姓供上热,不影响生活,这个是我们政府要做的事情。
4个原因导致1月污染物浓度不降反升
中国青年报记者:昨天晚上发了1月份数据,这个数据不太好看,可能是不是也跟跨年霾有关系,您能否解释一下。
赵英民:今年1月份的数据,不降反升的情况,仍然是去年入冬以来情况的继续。去年入冬以来,我们空气质量形势严峻,社会各界也有很多议论,我刚才一开始讲到,从全年看,空气质量逐年改善;但是单把冬季挑出来,改善不多,甚至是有恶化的趋势。所以1月份的数据,实际上是去年入冬以来仍然在供暖季情况的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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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分析了一下,主要有4个方面原因。一是工业产品的产量增加、经济活动加强,对空气质量改善的压力加大。去年下半年开始,钢铁、电解铝、建材等市场回暖,冬季京津冀周边地区火力发电量和钢铁、焦炭、平板玻璃等主要工业产品的产量,分别比去年同期上涨了10.9%、6.6%、5.8%、16.1%。部分企业在春节期间仍然加班加点生产,我们通过国家电网用电量的数据分析发现,很多企业春节期间的用电量没有明显下降,这个跟往年春节不太一样。从卫星遥感反演也得到,从1月份二氧化氮柱浓度分布来看,河北的中南部、河南的北部、山东的中西部,二氧化氮的柱浓度一直处于高位,这些数据都从不同的角度印证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排放是比较高的,这是一个原因。
第二,农村散煤用量还是上升的趋势,京津冀地区散煤的替代工作还需要加速。最近我们会同发改委、能源局等部门对北方清洁供暖进行入户调查,发现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近年来农村冬季取暖的方式和燃煤的使用量都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过去农村是以小蜂窝煤炉采暖为主,晚上基本上是卧室里面取暖,厨房等其他地方就没有取暖了。现在生活水平提高了,很多改成了小锅炉,家里面几间房都是暖气连起来,每户用煤量由过去每年不足一吨,现在基本上每年每户都在两吨以上,燃煤量呈逐年上升的态势。
另外,在环境保护部联合京津冀三地开展的冬季燃煤煤质专项检查中,我们发现大概有1/4到1/3的抽样燃煤煤质达不到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也就是说,农村散烧取暖的这部分煤的煤质相对比较差,灰分、挥发分含量比较高,硫含量也有超标的现象。刚才说了,散煤的燃烧没有任何治理设施,一吨散煤排放相当于10吨火电燃煤,而且又是低空排放,所以这个散煤燃烧也是我们冬季空气质量恶化的一个重要原因。
第三个原因,今年春节是在1月,受烟花爆竹影响,在有些城市造成PM2.5快速上升。在大年除夕晚上6点的时候,全国只有19个城市是重度以上的污染,但是到了大年初一凌晨两点,由于燃放烟花爆竹,这个数据陡增到了183个,183个城市达到重度或严重污染水平。这些污染的峰值,相应拉高了1月份空气质量数据。
第四个原因,就是1月延续去年入冬以来,整个天气条件仍然维持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状况。去年秋冬以来,全球普遍出现气候异常,北半球的很多国家,包括一些已经初步解决了空气污染问题的发达国家,也遭遇到了空气污染问题。我们国家北方地区的冷空气尤其不活跃,强度弱、风度小、温度明显偏高。今年1月京津冀区域小风的频率同比又上升了12.2%,高湿的频率上升了18.5%,平均气温同比上升了3.1度,共出现了5次大气重污染过程。珠三角地区也有类似情况。不利的气象条件,一方面增加了污染物的累积,同时也促进了PM2.5的二次生成,推高了大气中的PM2.5浓度。
总体分析而言,我们觉得主要是由于这4方面的原因,导致这么一个结果。
错峰生产扩大到钢铁、电解铝及化工行业
光明日报记者:关于实施工业企业采暖季错峰生产,这个措施是否只是一个权宜之计。我们知道如果采取错峰生产,只是把峰值降低了,但是全年这一段时期排放总量其实没有太大的变化,对我们当年的统计数据是不是也没有太多关系,是否只是一个权宜之计,只是为了缓解重污染天气的发生,把峰值削低了,不知道这样理解对不对?
赵英民:错峰生产,按照刚才分析,是针对我们现在当前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是冬季措施针对性不强、重污染天气应对还要强化,主要是针对这个突出矛盾问题。刚才说了,冬季由于采暖会导致本来已经超过环境容量的基础上,还要增加30%的污染物排放。那么在这个时候,居民供暖是刚性的需求,虽然我们不断推动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但这是一个逐步的过程。在暂时还不能把新增的30%大幅度降下来的时候,就要让工业错峰生产给刚性的居民取暖增长让出环境容量,这样可以使冬季由于进入采暖季的污染物增加不那么快。冬季的污染物排放控制住了,重污染天气就可以减少。这两个工作我们抓住了,我们全年的空气质量改善就抓住了牛鼻子。刚才我分析了,冬季重污染天气占到了三成,北京市最严重的36天,对年均值贡献是25微克/立方米,所以这个事情是非常重要的。
另外一个,错峰生产也有利于这些行业本身的压缩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真正讲到错峰生产的时候,我们也是要按照它的排放水平、绩效水平,要考虑水平低的、排放重的先停下来,先撤下来。
第三个方面,就是考虑了在尽可能减少对工业生产影响的情况下,实现对工业生产与环境要求协调,比如说很多地方实行水泥、砖瓦窑的冬季错峰生产,很多企业把设备检修、春节放假、员工培训,还有其他要做的一些工作放到错峰生产阶段,这样的话也可以把对企业的影响降到最低。在京津冀周边地区实施错峰生产,是因为我们这个区域,涉及大气污染产业太多,污染物排放太集中,这个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主要产品的产量占到全国30%~40%,钢铁产量占到了全国的43%,焦炭占到了全国的47%,电解铝占到了全国的38%,平板玻璃占到了全国的33%,水泥占到了全国的19%,原料药(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挥发性有机物)的产量占到了全国的60%,农药占到了全国的40%。所以在这样一个非常狭小的空间,有这么大的产量,采取错峰生产会降低工业的排放。
因此,今年我们准备在去年水泥和砖瓦窑错峰生产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钢铁、电解铝和化工行业。错峰生产实际上也是有效利用环境容量,这些企业在重污染天气、在冬季扩散条件不好的时候排放生产,它就是雪上加霜,在其他时候生产,它对空气污染的影响不会像冬季那么显着,所以这也是权衡两者关系的一个措施。我想这个措施就是针对冬季和重污染天气,针对我们当前的短板和需要强化的地方采取的。
北方地区清洁供暖正在积极筹划
澎湃新闻记者:我有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关于2017年突出抓好京津冀地区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重点中提到,京津冀地区传输通道城市要实现煤炭消费总量的负增长,这个负增长相比去年还是2012年?第二个问题是我们刚才看到了今年针对京津冀地区提出了一个非常详细的治理措施,但是除了京津冀地区的2+26个城市以外,北方地区从去年入冬以来出现一些新的情况,比如说大家比较关注的山西临汾,前两天我们跟督查组去当地也去了解了情况,一个月前环境保护部约谈以后,当地也是在积极行动。但是其实像这种城市面临着一些解决历史现状的问题,比如说从钢铁方面,它是一煤独大,重工业占比非常高。城市本身像保定、廊坊这些城市一样,面临散煤治理的问题。现实是他们没有被纳入国家的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山西省煤改气、煤改电也没有纳进去。像临汾这样一类城市,在短时期内解决重污染天气的出路在哪里?就是面对自身的财力、科技、人力都不足的情况下,怎么去解决?
赵英民:这个煤炭消费总量问题,我在这里讲的是今年的工作安排,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当然是相对去年而言,这里解释一下。另外就是,空气质量的改善任务,按照法律的要求,首先是地方政府对辖区环境质量负责,所以不管是国家的重点区域还是非重点区域,首先是各级地方政府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赋予他们的法律责任。对于像临汾这些地区,确实要结合当前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的任务,把大气污染治理和产业结构调整、农村散煤的改造结合在一起。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
因此,这些地区首先是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不折不扣地完成相关的任务。关于散煤的替代工作,有关部门对全国,主要是北方地区清洁供暖这项工作,正在进行积极的筹划,会有一个相关的考虑,应该说相关的政策是会方方面面都可以覆盖到。
京津冀地区作为重点区域,在国家层面,更多体现还是跨省的协同治理问题。所以大家注意到除了这3个地区之外,去年入冬以来,像成都平原地区、陕西关中地区,其实空气质量也不好。对此,一方面我们高度关注;另一方面我们也和省里保持密切联系,但是成都平原的联防联控、关中平原的联防联控,基本上在一个省之内,所以这个联防联控的协调工作更多在省里面,这个工作其实都在做。只是跨省的环境保护部关注更多一点,所以大家看到的多一点。其实联防联控工作在省级层面做的很多,比如珠三角的联防联控主要是广东省在做。
机动车污染防治要坚持“车油路”的统筹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您刚才多次提到机动车污染方面的情况。我国机动车污染每年总量大概是多少?这个数据是怎么样出来的?机动车上路限行依据是什么,这个是否根据检测数据作出来的?还有,对于超标车上路行驶是怎么执法的?我这里说的超标车不仅仅是柴油车、重污染车,可能还包括有些私家车也是超标的,对这些车辆怎么检查指导?这是第一个问题。
第二个问题我注意到近期环保部主要领导多次强调要利用道路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但是我注意到之前有不少专家认为遥感监测技术手段准确性不是很高,更不能拿来作为执法的依据。您作为环保科技方面的专家,对此怎么看?您刚才也介绍了今年要深化机动车环境管理,我想了解一下到底深化什么?怎么深化?谢谢。
赵英民:基本上就是围绕机动车的问题,我就一起讲。近年来,我国机动车的保有量快速增长,产销量连续8年保持世界第一。2015年产销量超过了2450万辆,2016年产销量达到了2700万辆左右,全国机动车保有量目前已经达到3亿辆左右,其中汽车是1.9亿辆。机动车污染物的排放量居高不下,按照测算,2015年排放量达到4500多万吨,已经成为大气污染主要来源。刚才提到这些城市的源解析数据,也能说明这些问题。细颗粒物也就是PM2.5的源解析表明,机动车成为许多大中城市主要空气污染来源,特别像北京、上海、杭州、广州等特大城市机动车排放,更是如此。
围绕机动车的污染防控,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第一,不断升级新生产机动车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从2000年开始,国一、国二、国三、国四、国五、国六逐步升级,目前国六标准已经发布。应该说,通过实施这些标准,使得我国机动车的排放水平大幅度下降。和国一车相比,全国新生产的汽车单车污染排放量下降90%以上。第二,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大气十条》实施以来3年合计,全国一共淘汰了1620多万辆黄标车和老旧车。第三,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管能力。这方面刚才您问到的,目前13个省(区、市)70多个城市出台了机动车污染防治的专项法规,183个城市成立了机动车环境管理机构,有1万多条在用车的排放检测线,对在用机动车年检。第四,车用燃油品质加快提升。2000年我们淘汰了车用含铅汽油,今年1月1日起全国开始供应国五标准的车用汽、柴油。车用汽、柴油的含硫量从2000年的1000ppm下降到现在的10ppm,降低99%,油的品质对机动车排放非常重要。
关于您刚才提到遥感监测的事情,大家知道机动车有它的特点,停在那儿的时候不排放,只有行驶起来的时候排放。但是行驶起来要对它监测,必然影响它的正常行驶。尤其像北京这种特大城市,如果车辆要一个一个停下来检查的话,不仅效率低,而且会造成交通拥堵。车辆停在那儿,又不熄火,会排放更多污染。所以,解决的方法是,既要加大抽查执法的力度,同时又能够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通过遥感的技术可以快速实现初步的筛查。
当然,用遥感监测是否可以作为执法的依据,还需要有配套的法律和标准。但用遥感监测是非常好的事情,因为可以实现高效率地管控机动车。
下一步,关于机动车污染防治的主要想法,还是要坚持车油路的统筹,主要采取6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实施好大气法。要构建国家机动车环保监管制度体系,依法实施新生产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公开,建立环保达标监督检查和环保召回制度。今后机动车生产厂家由于排放不达标,也要面临汽车召回的问题。二是加快制定标准。强化对新生产机动车监管,加快重型车国六排放标准的制定发布进程。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提前实施新排放标准,强化新生产机动车环保达标监管。三是强化监督管理。降低在用机动车的排放水平,加快推进国家、省、市三级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联网。加强重型柴油车等高排放车的监督管理,推进黄标车、老旧车加速淘汰,按照《大气十条》的要求今年基本淘汰完黄标车。四是实施清洁柴油机行动。推进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的污染治理,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的排放清单,督促地方依法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配合有关部门严格管理船舶排放控制区,鼓励船舶使用岸电,开展港口空气质量监测。五是加强督促协调,积极推进油品升级。配合有关部门加快推进车用柴油、普通柴油和部分船用柴油、燃料油并轨,严厉打击生产使用假冒伪劣车用燃油的行为。六是推动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加快提高铁路货运比例,配合有关部门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推进港铁公联运,尽快改变客货运过度依赖公路的状况,刚才提到天津港不再接受公路运的散煤,就是这方面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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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职不到位是环保督察的重点
凤凰网记者:我们在前面跟环保部督查组去督查的时候,地方环保部门普遍反映一个问题,就是在大气污染防治过程中,尤其是重污染应急过程中,部门之间的合力不足。比如河南洛阳在应急期间,环保部门只是起一个协调作用,工信部门负责这个企业的关停,住建部门负责企业的工地,但这些部门自己同时又是负责企业生产,可能措施上不是那么严。所以环保部门经常会有很多的督查,很辛苦,但是感觉是各地党委和政府好像还是没有把环保放在突出位置,所以就这个问题怎么能够更好地解决?
另外还有一个问题,有些企业反映,在大气污染防治过程中,环保标准调整比较快,他们可能刚刚更新了环保设施、设备,下一年又要提出新的标准,企业负担还是蛮重的,对这方面问题有没有更科学的办法来应对?谢谢。
赵英民:首先,无论是重污染天气应对,还是大气污染治理,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这是各级政府的责任。因此,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首先要落实中央提出来的环境保护的“党政同责”,各个部门的“一岗双责”。大家注意到了,中央环保督察重点就是督察各级党委、政府在环境保护方面“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责任落实情况。目前,仍然有一些地方是环保部门单打独斗,有些部门在重污染天气应对和大气污染治理方面,有履职不到位的现象,这就是环保督察的重点。
环保督察的导向和目标,就是要查这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现象。通过我们最近的督察,已经发现了很多问题。比如,一些地方政府环保压力的传导不够,强化措施不落实;有个别地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没有进行考核;有些地方的应急预案编制不合理、修订不及时,甚至有个别地方红色预警的减排效果只相当于蓝色预警,这些都是不严不实的问题。我们通过督察,就是要发现问题,督促地方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纠正改正这些问题。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及时向地方进行反馈,一方面,督促地方严肃查处,推动整改到位;另一方面,对一些问题,新闻界的朋友也进行了曝光。对于有些企业涉嫌违法的案件,我们现在有环保和公安行—刑衔接的制度,一些案件公安部门会介入。对于地方政府和部门查出来的问题,我们将根据情况,依法实施约谈、限批、问责等措施,督促相关地方查清这些问题的出现原因和责任。持续保持环境监管高压态势,确保《大气十条》相关工作、重污染天气应对的这些工作,能够真正地落实、真正能够见效,而不是体现在文件中、口头上。
关于企业标准调整的问题,我国环境保护建立了一整套制度,对企业的排放标准调整有一整套的程序。应该说,这套制度多年来证明还是行之有效的,当然也是有一些问题。针对企业的环境监管问题,大家注意到去年国务院发了一个关于控制排放污染物许可的一个方案,总体思路就是通过排污许可证的核发、执行,实现环保部门对企业一证式管理。随着污染源的管理进一步完善,特别是许可证制度的落实,围绕着企业的排放行为更加依规依法,监管更加有效,企业的环境责任进一步加强,这本身也是排污许可制度设计的一个目的,可以解决您刚才提到的这些问题。
治理PM2.5同时遏制臭氧污染
中国日报记者:我想问一个关于臭氧污染治理的问题。每年从5月开始,北方臭氧污染出现了,像深圳臭氧超标现在是主要污染物,但是可能大家都比较关注空气PM2.5颗粒物污染,公众对臭氧的认知度还不是很高,所以想请您介绍一下目前环保部对臭氧污染治理有哪些措施?臭氧污染监控怎么样?在治理难度上有哪些?
赵英民:有些地方臭氧浓度在升高,已经引起我们的高度关注。臭氧污染是地面污染在空气中进行复杂光化学反应的产物,不是污染源直接排放臭氧,而是排放的氮氧化物、VOCs,通过反应产生的臭氧。臭氧的污染,也是目前包括发达国家在内,仍然还没有完全解决的大气污染问题。对臭氧污染问题,我们已经采取了三方面的行动。
一是部署了PM2.5和臭氧的协同控制。在《大气十条》中明确要求控制臭氧的前体物,就是VOCs和氮氧化物的排放。在“十三五”规划中,将优良天数比例列为约束性指标。优良天数的比例本身,就考虑了臭氧可能导致的空气质量超标情况。无论是在北京,还是在南方的城市,影响优良天数的污染物有相当一部分是因为臭氧的问题,所以把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列为约束性指标,就考虑了对臭氧污染的管控问题。
二是出台了VOCs的治理政策标准。按照《大气十条》要求,环保部制定了石油炼制等14个行业涉及VOCs排放标准,联合财政、物价部门,出台了VOCs的排污收费政策,开展了排污收费试点,用经济手段来推动VOCs的治理。对VOCs这种由无组织大量排放出来的污染物,通过经济手段管控在某种程度上更有效。
三是大幅度削减氮氧化物。氮氧化物是形成臭氧的另一个重要前体物。“十二五”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18.6%,“十三五”仍然把氮氧化物列为约束性指标。
目前臭氧的控制,主要的问题是臭氧的形成机理十分复杂,控制难度大。特别是VOCs的排放,很多是无组织排放,像石化行业,实际上和我们以往的排污口管理不太一样,所以监管也面临着难度。
另外,要控制臭氧污染,还需要控制氮氧化物和VOCs之间的比例,这个比例不对了,臭氧反而会增加。所以各地污染状况、产业的特征、经济发展水平不同,需要不同的比例,因此必须采取差异化的策略。我国近几年臭氧污染显现,说明我们当前氮氧化物和VOCs控制力度不匹配,氮氧化物减排虽然取得了积极进展,但是VOCs目前还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亟待加强。下一步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对工业源、移动源、生活源等多类污染源综合施策,在改善PM2.5同时遏制臭氧的污染,主要是4个方面:
第一是对“十三五”“的约束指标完成情况加强监督考核,推动各地对臭氧和PM2.5的协同控制。为什么PM2.5要和臭氧协同控制?因为氮氧化物和VOCs的排放都会增加大气的氧化性,大气的氧化性增强一方面会增加臭氧的生成,另一方面推动PM2.5的二次生成,所以它们之间是有协同效应的。
第二是积极削减臭氧生成的前体物,也就是氮氧化物和VOCs。全国氮氧化物的排放总量在”十三五“要削减15%,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VOCs排放总量要削减15%。目前这个任务已经分解到了各地,要结合排放标准实施,进一步加快重点行业污染治理。
第三要出台VOCs的防治政策。加快制定农药、医药、涂料行业,还有无组织逸散的排放标准。
第四是加强科学研究,研究臭氧的生成机理,以及重点地区氮氧化物和VOCs的最佳协同减排比例,更加科学、有效地指导臭氧污染防控工作。
提高应急预案可操作性和可核查性
法制日报记者:这次通报河南焦作等地重污染的减排措施标准不统一,同一区域减排标准不同。上次跨年污染的时候,部里督查到河南一些城市,都是重污染应急预案规定了措施,比如企业在红色预警时候减排50%。但是一些企业做不到,不可能减少到50%,无论从生产工艺,还是从它的减排实际能力,是做不到的。但是方案是这么做的,政府是这么要求的,大家看起来这个方案和预案都不错,但是最终的结果,实际上根本做不到,最终影响的是减排的效果,这个问题怎么解决?刚才您也说了,有的地方红色预警效果,只相当于蓝色预警,可能跟这个都有关系。一些城市红色预警的时候,不执行单双号限行,这也不是个别城市,跨年时候我去济南,它也是红色预警,但不执行单双号限行,因为是元旦期间,大家都要走亲戚,你把这个限行了,影响大家过节,交通非常拥堵,像这种情况怎么解决?预案看起来都很好,但是能执行多少,最终对于重污染天气能产生多少效果,有没有做过系统的考量,或者说去测算过。不能总是这么糊里糊涂的,一看预案都有,最后到底执行没有,效果到底怎么样。每次应急预案来了,都大规模地督查,不能老是疲于做这些,预案到底有没有经过科学测算,效果究竟有哪些?
赵英民:你说的这个问题非常准确,我们也发现了同样的问题。正是因为这样,环保部领导才要去带队督查,体现重心下沉、抓落实。在督查中发现有些地方预案不落实,刚才你说的这种情况,的确是存在的。其实应急预案落实首先要落实可操作性,红色预警应该削减40%的污染物,蓝色预警是多少,这个是从宏观上讲。但是这个污染物怎么削减,落到地方的时候是不一样的。为什么不一样呢?我刚才给大家分析了,不同城市的产业结构不一样,成因不一样。您刚才提到机动车,不同城市机动车的贡献是不一样的,我们的目的是削减污染物排放。因此,要针对当地的情况,把污染物的削减比例落下去,首先就要体现可操作性。不可操作的东西看似文件上写得很好,实际不落实,那么执行就打折扣。执行打折扣导致的后果是看似预警措施都有了,都进入预警状态了,为什么没效果?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我们有些地方应急预案的执行没落实,预案落实首先是可操作性。
第二是可核查性,减排量得有办法能查出来。可核查性体现在哪儿呢?体现在每一个企业、每一个措施是不是有可操作性、有可核查性。有了可操作性和可核查性,再加上我们加大监管,应急预案的效果就应该如预案设计一样,可以达到预期效果。我去督查发现不少企业说要减70%。怎么减?就没下文了,说明这个预案没落实。要说明哪个工艺停、哪个锅炉停。有些地方也创造了一下经验,比如到了具体企业时,情况很复杂,工艺决定不可能有的停有的不停,怎么办?如果要求停一半的话,有一半企业全停,另一半企业正常运行,也能实现污染物一半的削减。像这种方式,是可核查的、可操作的。所以说应急预案可操作性和可核查性,是夯实应急预案非常重要的东西。现在环保部通过核查正在抓这件事情,我相信随着工作的推动,应急预案工作也会越来越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效果也会越来越凸显。去年我们首次实现了大范围、多城市的应急联动,效果还是不错的,也给我们这方面增强了信心。
人民日报记者:他们有预案,要不要、什么情况下要报审一下?
赵英民:我们正在核查应急预案,首先是帮助地方发现问题,然后通过发现的问题,督促地方整改。当然也要发现,是否存在部门”一岗双责“不落实的问题、”党政同责“不落实的问题。另外,各地制定的预案、已经发布生效的预案,环保部要组织专家逐一进行评估,要看谁的预案实际上没有达到效果,谁的预案不实,这个结果我们要公开。通过这种方式,督促地方不断把工作做扎实。当然,应急预案本身也是不断调整的过程。我们现在很多应急预案还是按照全年的源解析结果在定预案,下一步,可能要专门针对冬季的源解析结果来制定预案,甚至针对普遍多发的重污染天气进行预案。预案工作越来越精确,越来越有指向性,我们应急工作的效果、效率越来越高,这是我们工作的方向。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能够落实,还是那句话,重污染天气抓住了,冬季抓住了,全年空气质量改善就抓住了重点,抓住了核心。
严肃《大气十条》刚性要求,推动各地切实改善大气质量
南方都市报记者:今年也是《大气十条》实施最后一年,我们关注目标考核的问题。材料里提到对空气质量恶化地区责任人进行问责,有没有具体的问责标准?这个责任怎么确定的?可能有些地方如果工作做到位了,最后还是没有达标,有没有一些具体标准来操作这种问责措施。
赵英民:这个问题我简要说一下。一是《大气十条》中对最终的考核结果有明确的要求,包括没有完成任务怎么办。二是配套《大气十条》实施,有专门的《大气十条》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这个文件里面对这些情况也有非常明确具体的规定,包括未完成任务怎么办。甚至必要的时候,由国务院领导约谈省(市、区)人民政府负责人。这个具体可以查文件,里面具体的问责规定和措施都有。
另外,中央环保督察一个非常核心的内容,就是检查各地落实《大气十条》或者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总之,通过这些工作,要严肃《大气十条》刚性要求,推动各地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