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山东省水泥行业协会获悉,该协会发布了《关于山东省水泥熟料企业开展夏季错峰生产的通知》,要求水泥企业的熟料生产线(不含特种水泥窑)今年继续实施夏季错峰生产,时间为6月1日0时至6月15日24时、8月17日0时至8月31日24时。
通知实施对象为全省水泥企业的熟料生产线(不含特种水泥窑),山东省实施夏季错峰生产熟料企业共65家。
通知要求,2019-2020年度秋冬季错峰生产期间承担保民生任务的熟料生产线应补齐的秋冬季错峰生产停窑时间不得抵消夏季错峰生产,如时间重叠,须在夏季错峰生产结束后持续停窑直至补齐秋冬季错峰生产停窑时间。
2020年1月1日至11月15日在非错峰生产期间,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工信、环境部门为应对重污染天气临时组织的限产减排停窑及企业特殊原因出现的连续停窑,经协会确认备案的,在2020-2021年度秋冬季错峰生产安排中予以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