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宣布,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知,金隅集团收到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京国资产权[2015]62号),北京市国资委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
金隅股份表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须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金隅股份此项2015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于此前3月26日公布,称公司拟以不低于8.53元/股的价格向包括控股股东金隅集团在内的10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5.87亿股股份,募集资金50亿元。其中,金隅集团将出资不低于5亿元。
根据定增预案,金隅股份将合计投入44亿元用于开发5个房地产项目,其余6亿元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金隅股份拟投资的这5个自住型商品住房建设项目包括:朝阳区朝阳北路(原星牌建材制品厂)B01、B02、B03地块二类居住、中小学合校、托幼用地项目(9亿元);朝阳区东坝单店二类居住、小学用地项目(17亿元);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危改项目二期配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3亿元);金隅中北镇住宅项目(5亿元)和南京市建邺区兴隆大街北侧A2项目(10亿元)。